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必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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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必备5篇)
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 第1篇
合同终止虽然包括合同解除,但是合同终止不全部是因为合同解
除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
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
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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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全是因为合同解除导
致的。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终止和解除的规定。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
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
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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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合同目的;
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 第2篇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什么时
间订立,如何订立,不订立有什么后果,未有涉及。导致劳动合同订
立的普及率不高,尤其在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为甚,本应保护劳动者
利益的劳动合同,其作用大打折扣。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
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非全日
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
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
立劳动合同的责任:支付双倍的工资、可能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借此增强用人单位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视,进一步提高订立劳动
合同的普及率,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维护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出台相关的规定予以明确:劳动者不愿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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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办法强制劳动者来订立劳动合同,对此,
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公平,由
劳动者承担,没有相关的规定。目前,一些中小企业的劳动者主要是
农民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他们对劳动合同
的作用存在误解,认为其是束缚自己的,有劳动合同不如没有劳动合
同,想走就走,来的方便。这样,劳动者往往不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新应聘的劳动者,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聘用便可化解
因不签订劳动合同带来的风险;但是对于已经工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员工,明示拒签劳动合同,对于企业而言,存在两大风险:一种风险
是不签劳动合同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不
签劳动合同很难纳入到劳动合同法39条关于员工过失解除劳动关系
不给经济补偿金的范畴);第二种风险是维持劳动关系,但因未签订劳
动合同,可能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 第3篇
法律分析:根据工作年限按照标准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
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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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
超过十二年。
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 第4篇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
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
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
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
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
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
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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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
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
行经济补偿。
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 第5篇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的;当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
同到期之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员工继续续签,则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经济补偿
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其中
工作每满一年,则需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于工作满六
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
月的,则统一按照半个月工资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上述所提到的“月
工资”,主要指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前
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
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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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
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
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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