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纠纷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个商标侵权纠纷案例的分析,相信您对于商标权的
保护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商标侵权首先要承担民事赔偿责
任,其次,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对侵权人进行。最后,侵
犯商标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商标权是商标权人依法获得的权利,受到发了的保护。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存在。通过侵犯
他人的商标权来谋取利益。那么侵犯商标权怎么办呢?小编
为您整理了一个商标侵权纠纷案例,帮助您理解维权的相关
知识。
▲一、商标侵权纠纷案例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XX)西民四初字第00041号
原告X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某某
案情:2003年4月14日,XX公司取得了“XX文字、拼
音、图形组合商标”的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
类:服装、鞋、帽子、袜等。期限为2003年4月14日至2013
年4月13日;注册证号为第3XXXXX号。2002年3月12日“XX”
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04
年9月,XX袜子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中国
名牌产品”。该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声誉。2011
年10月28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出具西工商新
处字【2011】第12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载明:
2011年4月,陈某某从一推销人员处购进外包装上有“XX、
中国驰名商标,制造商:XXXX有限公司”字样的袜子2箱另
1包(1000余双),每双5元。后以每包5..5元的价格对外
销售,但未被销售即被查。经查XX商标为XX公司的注册商
标,陈某某对其销售的袜子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经鉴
定,认定是假冒产品。该局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认为陈
某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责令立即
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XX”字样的袜子2箱1包(1000
余双)。
XX公司为证明其合理支出,向本院提交差旅费2555·3
元、律师费的票据。除合理支出外广告费25556元、实际损
失42000元、荣誉名誉损失10万元。
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一、本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XXXX
有限公司享有的“XX”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陈某某赔偿原告XXXX有
限公司损失22000元。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3:56: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1167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