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2022

更新时间:2024-11-06 10:54:1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麦田里的守望者txt)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2022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

的检查、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

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费,赔偿权利人可

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

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患者有固定

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

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

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

两种。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

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

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所实际发生的

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发生的费

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

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

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

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

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

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

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

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

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

理费、后续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

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

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75周岁以上的,

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

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

或者生活****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职工发生工伤,经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

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

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

能自理部分。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

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

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

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

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

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

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

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

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

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

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

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

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

按照5年计算。”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

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

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

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

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

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费,

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

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

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75周岁以上的,按5

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20;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

致。同时,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

减少1;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

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

算。”

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

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流程有哪些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

赔付金额;等等

常见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

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

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

万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有哪些种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

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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