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基础知识介绍

更新时间:2024-11-05 13:48:3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selected是什么意思)

迪庆州统计局 和俊

一、现行统计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统计体制是集中型统计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规定,“国

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包括政府

统计系统、部门统计系统和企事业统计组织三个部分。如美国和德国等一些国家就

不设统计局,数据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提供。

二、统计职能

统计三大职能:统计信息(基础资料调查)、统计咨询(综合分析与专题研究)

统计监督(宏观检查、监测和预警)

三、现行统计调查制度

狭义的统计调查制度指统计调查阶段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和综合手段。我国统

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建立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

同时辅之于重点调查和科学推算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通过多

种调查方法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调

查方法体系。

四、统计调查方法

1、普查:为了摸清、掌握重大国情国力基本情况而专门组织的普查,我国已

经实施过的有人口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工业普查、农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经

济普查等;

2全面统计报表制度:我国常规统计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定期取得统计资料的

调查方法它能够定期、连续地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国的全面统计报

表经过几十年的推广应用,已建立相当稳固、扎实的基础;

3抽样调查:是按照随机原则从所研究对象的全部单位中抽取一部分单位进行

调查,并用调查的资料去推算总体的某些指标,以认识总体的基本情况。随着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抽样调查在我国统计调查中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

4、重点调查:在全部单位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非全面的调查;

5典型调查:从被研究对象中有意识地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进行的调

查;

它们调查的单位少,有可能对调查对象作深入、具体、细致地调查研究。它们

具有较大的灵活性,通过调查既可搜集有关的数据资料,又可掌握有关现象具体生

动的情况;还可以补充全面统计报表的不足,可以验证、检查全面统计数字、抽样

1

调查数字的准确程度等等。这也正是我们在普查、抽样调查等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

必定开展重点调查或典型调查的原因。

6科学推断:根据已有的统计资料,或者以有关部门的行政记录为基础,按照

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进行科学估计和测算的一种间接的搜集统计资料的

方式。平衡关系推算法、因素关系推算法、比例关系推算法、插值估算法等;

7此外,还有应用的领域相对较小的科学估算、卫星遥感监测等其他调查方法。

五、国民经济行业划分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三次产业。

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

筑业(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它建筑业)

第三产业: 1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

批发和零售业 4、住宿和餐饮业 5、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它金

融活动) 6、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它

房地产活动) 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包括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企业管

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市场管

理、旅行社、其他商务服务) 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包括防洪管理、水资源管理、其他水利管理、自然保护、环境

治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游览景区管理) 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

务业(包括家庭服务、托儿所、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婚姻

服务、殡葬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修理与维护、清洁服务、其它服务) 11教育 1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

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4、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包括中

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基层众自治组织)15、国际组织

六、主要指标

()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

查和抽样调查规定,常住人口包括五类人:居住在本地区,并已在本地区办理户口

登记的人;已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户口在本地区以外的人;在本地区居住不满

半年,但已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

以上的人;调查时居住在本地区,户口待定的人;原住本地区,调查时在国外

工作或者学习,暂无户口的人。

(二)户籍人口 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

2

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这类人口不管其是否外

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注册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

地区生产总值核算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概念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

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经济增长率指的就是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一个国

家的生产总值叫国内生产总值,一个地区的生产总值叫地区生产总值。

常住单位:是指我国的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包括由我国

政府控制的地理领土,还包括我国在国外的领土“飞地”但不包括我国地理边界内

的“飞地”。常住单位也常称常住机构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按地域所属原则

统计,国民生产总值按国民所属原则统计。

生产活动:就是在常住单位的控制和负责下,利用劳动、资本、货物和服务投

入,创造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生产活动范围包括: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

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

的自给性生产;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服务的自给性

生产。

(二)当年价格、可比价格

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产值有两种价格:当年价格、可比价格。

当年价格指报告期的实际价格,如工厂的产品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购价格、

零售业的零售价格等。使用当年价格计算的生产总值,与国民经济各项指标(如财

税收入、存贷款、投资等)互相衔接,便于考察当年社会经济效益,便于对生产与

流通、分配、消费、资本形成等进行经济核算。

可比价格指计算各种总量指标所采用的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价格。进行不同

时期总量、人均等价值量指标的对比时,一般按可比价格计(如十一五时期使用

2005年可比价格,十二五时期使用2010年可比价格),以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

响,便于对不同时期进行对比,以观察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按可比价格计算总量

指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

格指数(又称缩减指数)进行缩减,即是扣除价格上丌或下降的影响,目前GDP

和工业、农业等可比增加值、产值核算采用价格指数进行缩减,如按可比价格计GDP

发展速度=报告期当年价格GDP÷报告期价格指数÷基期GDP。例如,某地区2010

年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20亿元、20058亿元,该地区2010年比2005年工业品

价格指数为125%(即价格上升25%2010年比2005年工业增加值发展速度

3

=20÷125÷8=200(即是增长l)

一般情况下,公布的GDP是按当年价格计的,在对不同时期的GDP进行对比

时,要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即按可比价格计。

例如,某县2010年工业增加值200亿元(当年价格计)2009160亿元,工业

品出厂价格指数(PPI)108%,则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工业增加值比上一年增长速度

=200÷160÷108%100%=15.7%

(三)GDP核算方法

GDP核算方法有: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1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是国

民经济各行业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即折旧)的总和,

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增加值的总和。用公式表示如下:

增加值=总产出一中间投入 GDP=各行业增加值

总产出: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

值总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见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成果。

中间投放:也称中间消耗,指常住单位在生产活动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一次

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的价值。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在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植和固定资产

转移价值(折旧)

2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

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政府支付的份额的角度来反映最终成

果的一种计算方法。按照这种计算方法,GDP由各行业汇总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

净额(生产税一生产补贴)、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

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及实物,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

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

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

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

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

旧。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

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

4

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但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每年进行重估,

所以现行采用上述方法。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

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

工资和福利等。

3支出法:也称使用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

服务的去向,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用于最终消费、资

本形成,以及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的总额,它反映本期生产的GDP的使用及构成。

按照支出法计算:

GDP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

GDP核算三种方法比较如下:

使

一、生产法GDP 支出法GDP

(一)总产出 (最终消费)

(二)中间投入(- 居民消费

二、收入法GDP 政府消费

(一)劳动者报酬 (二)资本形成

(二)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生产税 存货增加

生产补贴(- (三)净出口

(三)固定资产折旧 出口

(四)营业盈余 进口(-

从理论上讲,上述三种方法计算的G DP应该是一致的,由于资料来源的不同

以及基础数据质量上的差异,三种方法计算的GDP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计算误差,

前我国GDP核算中,季度核算使用生产法为主,年度核算使用收入法为主(即是根

据财务指标计算为主)

(四)现行GDP季度、年度核算方法及资料来源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现行年度GDP核算,由于资料较齐全,一般采用各行业的

会计资料进行核算;而季度GDP核算,由于资料不完整,一些行业采用相关指标推

算。

5

各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及资料来源见下表:

行业

生产总值

第一产业(农业) 农业用生产法(总产根据报告期、上年同期和上年

农业 林、牧、渔出减中间投入)计算,粮增加值率推算。数据来源统计局。

林业 食、生猪等产量由省核定,

畜牧业 竹木伐量来林业部

渔业 门,水产品产量来源渔业

农、林、牧、渔服务部门,其它数据来源统计

局。

第二产业

工业

其中:规模以上

规模以下

建筑业 用建安工程量占全省(市)比例、资质内建筑企业增加

规模以上工业使用年规模以上工业按报告期、上年

格指数 下使用省(市)反馈的增算,规模以下使用省(市)反馈的

使

数据来源及核算方法

年报 季报

度财务指标计算,规模以同期工业产值和上年增加值率推

长速度推算。数据来源统增长速度推算。数据来源统计局。

计局。

值占全省(市))比例的平均比例,分摊省(市)建筑业增加

价格指数 值。数据来源统计局。

第三产业

1、交通运输仓储邮

政业

依据指标:①铁路 使用广州铁路局客货运周转量(含高铁)数据测算,调

周转量 客货运 整系数为l00%。

指数

续上表

行业 使用价 数据来源及核算方法

6

格指数

公路运输

价格指数

邮政服务 使用邮政业务总量推算,各县(市、IX)使用全市增长

价格指数 速度,调整系数为57.4%。数据来源省邮政局。

2批发和零售业增

年报 季报

市:使用市交通局公路客货运周转量测算,调整系数为

51.6%;县(市、区):根据农业、工业、贸易、投资等发展②公路周转量

情况测算。

限额以上企业使用财限额以上企业全面统计,使

③邮政业务总量

1)批发业 务指标计算,限额以下使用用销售额增长速度推算,限额以

批发业销售额 商品零售 销售额增长速度推算。数据下企业抽样调查,使用销售额增

2)零售业依:零价格指数 来源统计局。 长速度推算;调整系数,批发业

售业销售额 77.5%零售业为50.3%数据

来源统计局。

3住宿和餐饮业增

加值

限额以上企业使用财限额以上企业全面统计,使

1)住宿业 住宿价格 务指标计算,限额以下使用用营业额增长速度推算,限额以

依据指标:住宿业指数 营业额增长速度推算。数据下企业抽样调查,使用营业额增

营业额 来源统计局。 长速度推算;调整系数,住宿业

2)餐饮业

依据指标:餐饮业

营业额

4、金融业增加值

依据指标:

1各项存款余额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

70.2%、餐饮业为65%。数据

在外用膳

食品价格指数

银行业使用财务报表银行业使用存贷款余额增长

来源统计局。

计算,数据来源广州人民银速度推算,数据来源市人民银行。

行。证券业使用证券交易额证券业使用证券交易额增长速度

增长速度、交易印花税计推算,数据来源市金融局。保险

算,数据来源省统计局。业使用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增长速

险业使用地税保险业营业度推算,数据来源市各保险公司。

收入增长速度推算,燃源地调整系数为82.2%

税局(县市区使用快报数)

2各项贷款余额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

3)证券交易额 加权平均价格指数

4保险机构保费

收入

7

续上表

行业

5、房地产业增加值

1)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使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商品房销售面

依据指标: 用财务报表计算,其他积推算,其他房地产业使用从业人员及工

①商品房销售面积 房地产业使用地税局其资额推算;调整系数为67.4%。数据来源

②房地产从业人员数他房地产营业税收入推统计局。

算。数据来源统计局、

报酬总额(扣除价格因素) 地税局。

2)居民自有住房服务 建筑安装工 国家统一标准:增长5%

程价格指数

6、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

I)信息传输、计算使用电信业务总量增长速度推算,各县(市、区)使用全市

机服务业 通信服务 增长速度,调整系数为53.1%。数据来源省通信管理局。

依据指标:电信业务总价格指数

2)其他营利性服务使用地税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收入增长速度推算,年报

业依据指标:地税营 服务项目 使用全年数据,季度使用1ll月数据,调整系数为60%。数据

利性服务业营 价格指数 来源地税局。

业税收入

7、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

1)公共管理和社会季度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速度推算,调整系数为82.5%

组织依据指标:地方财政 年报用财政决算数计算。数据来源财政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其他服务业 使用l3季度其它服务业从业人员

依据:①其他服务业从数及实际报酬总额(扣除价格因素)的增

业人员报酬总额 长速度推算,调整系数为68.4%。数据来

②其他服务业从业人源统计局。

员数

服务项目 使用部门决算数计

价格指数 算。数据来源财政局。

居民消费

价格指数

房地产开发

经营业加权

价格指数

使用价

格指数

数据来源及核算方法

年报 季报

注:l、使用的各类价格指数基础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广东省调查总队、韶关

调查队;2、营利性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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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和娱乐业;3非营利性服务业中的其他服务业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含科学研究、

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

社会福利业。

例如,某县上半年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收入增长18%,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104%(即上升4%,测算该县上半年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计算公式为:

118%0.6

增长速度调整系数1

-1)×100%=( )=100%=6.5

104%

价格指数

(五)季度GDP核算为什么要使用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是指在GDP核算中,某行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与测算的参考指标增长

速度之比。由于季度核算财务资料不全,为了测算某行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使用与

之密切相关的另一个资料来源取得容易的指标数据的增长速度来代替,但不能完全

照搬其增长速度。为了提高季度GDP核算数据质量,与年报核算数据衔接,需要根

据其上年的比例关系(即调整系数)来折算,这就是使用调整系数的原因。

例如,一季度邮政业务量增长12%,上年邮政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与邮政业务总

增长速度之比为0.531调整系数,则一季度邮政业的增加值增长

=12%×0.531=6.4%

(六)GDP的认定与发布

我国对GDP的认定实行下管一级制度,即国家统计局认定各省的GDP数据,

省统计局认定各地市的GDP数据,地市统计局认定各县(市、区)的GDP数据。

一般情况下,只有经上级统计部门认定后,下级才能发布。

(七)同一年的GDP数据不一致的原因

由于资料来源不同,或者基本概念、计算方法发生变化,同一年的GDP出现不

同数据。一是快报数,即是初步核算数,某年的GDP快报数是在次年的年初,依据

各种统计快报数进行初步核算得出的,快报数比较及时,但范围不全,准确性不高。

二是初步核实数,即是年报数,某年的年报GDP数据是在次年第二季度,利用统计

年报、部门会计决算等数据对GDP数据重新进行核实,年报比快报统计范围较全,

准确度也较高,采用这类资料计算得到的GDP数据是初步核实数。三是最终核实数,

即是根据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包括对第二、三产业的普查)得出更加全面准确的

资料,对初步核实的GDP年报数进行修正。此外,如果基本概念、计算方法发生变

化,为了保持历史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还需要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因此,同

一年GDP会出现几种数据。

()人均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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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GDP是反映人均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GDP反映经济总量、总规模)

GDP

计算公式为:人均GDP(元/人)=

平均常住人口

根据国际惯例,计算人均GDP按居住本地区的常住人口计算,而不是户籍人口

计算。

(九)经济增长贡献率、拉动率的计算

经济增长贡献率指在经济增长中各种要素所占的相对份额,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由于经济增长量中一般公布当年价,因此,计算时要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即用可

比价格的增加量计算。

计算公式为:某要素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该要素当年增量÷GDP当年增量

例如:某地2010GDPl00亿元(2005年价格计,下同),上年为90亿元,

即当年GDP增量lO亿元,其中当年工业增加值增量为5亿元(2010年工业增加值

50亿元,上年为45亿元)。则:

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当年工业增加值增量÷当年GDP增量×100%=5÷10

×100%=50%

表明工业对当年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

经济增长拉动率也叫影响率,指在经济增长中各种要素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程度。

计算公式为:

某要素对GDP拉动率(响率)该要素当年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当年GDP

增长率=50%×(10÷90×100%=50%×11.1%=5.6(百分点)

接上例:工业对GDP增长的拉动率(影响率)=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当年

GDP增长率=50%×10÷90×100%)=50%×11.1%=5.6(百分点)

表示2010GDP增长11.1%中,工业的拉动有5.6个百分点,或工业拉动GDP

增长5.6%

(十)GDP增长速度与税收增长速度不一致的原因

税收增长速度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税收增长和GDP增长并不存在直接

的、量的对应关系。在经济发展的不同年份,税收的增长速度可能高于GDP的增长

速度,也可能低于GDP的增长速度。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变动性以及政府宏观

政策的灵活性,税收和GDP增长不同步是必然的。

税收和GDP增长不同步的主要原因有:

1GDP的增长结构与税收的来源结构不直接对应

GDP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构成,GDP增长速度是一、二、三产业的平均增

长速度,而税收收入主体税种的流转税主要来源于第二和第三产业,来源于第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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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税收比重极小。GDP增长结构和税收来源结构的差异造成了税收收入的增长与

GDP的增长并不直接对应。

2、税收政策调整会对税收收入产生直接影响

税收政策的调整,税种的开征、停征,税收征管力度的强弱,总部经济核算等,

直接导致税率和税基的变化,会对税收收入产生直接影响,但这种变化和GDP的增

减是没有直接关系。

3GDP与税收核算方法存在较大差异

GDP增长速度核算是按可比价格计算,已经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税收核算是

实际收缴的金额,包含了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的影响。

(十一)GDP指标的缺陷和局限性

GDP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是最受关注的宏观经济数

字之一,但它不是万能的,它只是衡量生产的尺度,而无法全面反映效益、福利等

其他与发展相关的指标。任何一个指标都有其缺陷和局限性,GDP也有缺陷和偏差。

使GDP增长的原因来自多个方面:一是正面因素,即社会的进步,科技发展,生产

要素投入的增加,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使GDP增长;二是政策改变也促进GDP

增加,如住房市场化、教育产业化、重复投资、浪费型消费等;三是为消除负面影

响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也可以促进GDP的增加,例如不清洁生产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水土流失,而治理环境污染的生产活动又形成新的GDPGDP也没有明确包括主要

由污染而导致的环境质量下降,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人类健康和财富的负面影响,GDP

核算把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利用作为生产的增加来加以核算。

农林牧渔业统计

(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产出)概念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的全部产品总量和对农林牧渔业

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总

规模和总成果,产品的产值等于产品产量乘价格,是计算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基础

资料。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数据,由上一级认定。

(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价格的确定

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时,一般采用当年价格和可比价格。

1当年价格:即生产者第一手出售农产品的价格,来源于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

生产价格调查中没有涵盖到的少数农产品,用农贸市场价格代替,没有市场价格的

农作物用生产成本代替,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产值主要反映生产的总规模和水平。

2可比价格:为了观察农林牧渔业的发展速度,消除不同年度的价格变动,使

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具有可比性,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过195219571970

11

19801990年的农产品不变价格,从2004年起,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农业发展

速度,不变价格改为可比价格。

(三)农林牧渔业产品产量统计

1农业:粮食产量实行下算一级,根据粮食产品与种植面积抽样调查结果,国

家统计局评估认定省的数据,省认定市的数据,市认定县(市、区)数据;其他产

品产量村委会统计,层层汇总上报,上级评估认定。

2、林业产量

1)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目前采用以费用代替生长量计算产值,即按从事人造林木各项生产活动的成本

计算。从林业生产统计报表中取得有关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数据,如育苗面积、造林

面积、零星植树株数、幼林抚育面积、成林抚育面积等作为产量,产量乘以上述各

项生产活动的每亩成本得到产值。

2)木材、竹材采运

包括木材采运、竹材采运。指对林木和竹木的采伐,并将其运至贮木场的生产

活动。该指标为全社会口径的木材、竹材采运活动,木材和竹材中的毛竹产量,从

林业部门统计年报中取得,其产值按各种林木、毛竹采伐产量乘以产品价格计算。

3)林产品

林产品是指从天然林和人工林地进行的、不需砍伐而取得的各种林木产品和其

他野生林产品的采集活动。各种林产品的产值按产量乘价格计算,不包括桑叶、茶

叶、水果和食用菌的产值,它们是属于种植业的产值,林产品的产量资料由村委会

统计上报。

3、牧业产量

1)牲畜饲养:包括年内出栏的牛、羊等主要牲畜和奶等牲畜产品,包括淘汰

的耕畜、奶牛,由村委会或生产单位统计上报,出栏头数、出肉率由省核定市的数

据,市核定县的数据。

2猪饲养:本年肉猪出栏头数、出肉率由省核定市的数据,市核定县的数据。

3)家禽饲养:本年出栏家禽只数、出肉率下管一级(即由上一级认定)

4、渔业产量

包括海水产品和淡水产品两类,计算渔业产值的各种产量资料,从水产部门统

计报表中取得。

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是指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

(四)农林牧渔业增加值

12

指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货物或提供服务活动而增加的价值,

等于按当年价格计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扣除农林牧渔业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农林牧

渔业增加值数据由上一级认定。

(五)中间消耗的概念

中间消耗(中间投入)是指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货物和服务的

价值。货物消耗是指农林牧渔业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物质产品的价值,包括外

购的和自给性的物质产品消耗,如种籽、饲料、肥料、农药、燃料、电力、小农具

购置、原材料消耗等。服务消耗是指消耗的各种服务,如外雇运输费、畜禽配种费、

畜禽防疫医疗费、技术服务费、差旅费、金融服务费、保险服务费、广告费等。

(六)季度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

1、核算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报一致。

2产值核算总的原则是收获期原则,即如果该种作物在该核算期被收获,则在

该核算期记录其产出和投入,对正在生长的作物一概不计入。

3、产值计算方法:对有季度(季度累计)产品产量统计资料的,直接按产品产

量乘以生产价格,分别计算各季度(季度累计)当年价格产值;不能直接取得季度

(季度累计)产品产量资料的产品,通过面积、季度占全年比例、商品率等资料进

行推算。

(七)季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

1、农、林、牧、渔四业季度增加值的核算:季度(季度累计,包括全年预计)

增加值数据采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乘以上年度增加值率的方法计算。

2农林牧渔服务业季度增加值核算:参照上年度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比率或

农林牧渔服务业劳动工资增长率推算。

3、李发增加值增长速度计算

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 ÷农产品价格指数

报告期当年价格增加值

基期当年价格增加值

例如:某县今年一季度牧业增加值2亿元(当年价格计)去年一季度牧业增加

1.6亿元,畜牧产品价格指数为118%(即今年一季度比去年一季度畜牧产品价格

上涨18%,牧业可比价增加值增长速度=2÷1.6÷118%100%=5.9%

工业统计

(一)工业生产活动的界定

工业是指对天然矿物的采掘和对农产品、采掘品进行的加工、再加工以及直接

对主要工业品(机械设备)进行维修服务等物质生产活动,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13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门类。

(二)工业统计的基本单位

1概念:工业统计的基本单位是指从事天然矿物的采掘、工业品的制造、电水

气的生产和供应,以及直接对主要工业品(机械设备)进行维修服务活动的法人企

业组织、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业户。

经常性统计的对象和范围是注册登记为工业企业法人的单位和个体工业户。经

济普查年度包括工业以外的其他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从事的工业生产活

动。

2、工业统计基本单位的统计范围,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工业法人企业组织:即独立核算的法人工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

件:

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③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2非独立核算的工业活动单位:是指附设于其他部门的工业生产单位。应同

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②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或业务活动;

③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3)个体工业户:是指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发给营业执照,独立经营,自

负盈亏的个体工业经营户。

3、工业统计单位的确定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

企业。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法人企

业和个体工业经营户(普查年份含附营业产业活动单位)

4、月度规模以上工业统汁单位确定的有关规定

1以年报工业单位名录库为基础,工业单位名录库一年清查一次,年内基本

保持稳定。

2年内新建投产的规模以上企业,经省统计局审核,符合条件方可纳入月报

统计范围;年内消亡的企业,消亡前的数据保留到年底,消亡当月起不再上报统计

的数据。

3年内由规模以下升到规模以上的企业,不纳入当年月度统计范围,年报时

14

纳入;年内由规模以上降到规模以下的企业,年内继续统计。

(三)工业企业规模划分

1工业企业规模以法人企业或单位作为划分对象,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

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企业规模的具体划分标准见下表。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大型 中型 小型

工业

企业

计算

单位

从业人员数 2000及以上 300-2000以下 3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资产总额 万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说明:①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主营业务收入代替,资产总

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②大型和中型工业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

条件的下限指标,否则下划一档。

2工业企业规模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上年工业统计年报每年划分一次。

业企业规模一经确认,月度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审批规定

1新增企业上报需提供的材料:新增企业必须是年内开工、连续正常生产三个

月以上的年主营业务收入已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上报新增企业,

须收集相关资料报省统计局审核,经省统计局批准后方可纳入月报统计范围,未经

省统计局核准的新增企业,一律不纳入月报统计范围。上报审批的相关资料包括:

1)近三个月的生产月报

2)最近一个季度的财务季报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复印件

5)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企业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其设计能力证明材料

7上报企业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员的姓名及,以备上级统计部门查

8)发展改革委(或经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中带批复(或备

案)文号页面的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该企业为新建投产企业的行政审批文件

的复印件

2、报省、市审批时间

新增企业申报为季度申报,超过规定时间上报,新增企业申报后移下季审批。

15

各县(市、区)统计局报市统计局审批时间为4月、7月、lO月的20日前,市统计

局初审后于5月、8月、ll月的l0日前报省统计局审批,省统计局再报国家统计局

核准。经国家统计局核准后,省统计局将于5月、8月、ll月月底前反馈审核结果。

各地收到反馈结果后,方可将省核准的新建投产企业纳入5月、8月、ll月的月报

统计。

(五)工业总产值

1概念: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

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计算方法

工业总产值=报告期成品的价值+报告期已完成工业性作业的价值+自制半成

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是指本企业在报告期内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经检验、包装(规

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入库的产品价值。成品价值包括次品的价值在内。次品是

指虽没有完全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但仍可在原定用途上使用并作为工业产品销售

的产品。有些部门的产品,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不合格不准销售或只能作为废品和

废料出售的,则不能作为次品计算工业总产值。

成品价值等于成品数量乘以产品单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成品价值=∑(按自备原材料生产的成品数量×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

销售平均单价)

2工业性作业价值: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生产性劳务形式表现的产

品价值。工业性作业只恢复或增加原来产品的使用价值。工业性作业按加工费计算

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被修理、加工产品的价值,但应包括在工业性作业过程中所

耗用的材料和零件的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可根据会计制度中“主营业务收入或产

品销售收入”科目的资料取得,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的价格计算。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已经过一定

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生产过程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即报告期自制半

成品、在制品期末余额减去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初余额后的差额价值。

(六)工业增加值概念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

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价值后的余额,是

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七)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1、基本计算方法

16

1)分配法(又称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

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

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2)生产法:增加值=总产值-中间消耗+本年应缴增值税

2、年度、季度增加值计算方法

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使用分配法,工业增加值=成本费用调查企业的收入法工业增加值+非成本费

用调查企业的收入法工业增加值

①成本费用调查企业的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

净额+营业盈余

②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的收入法工业增加值=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的总产值×

所属行业中类工业收入法增加值率(取自本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年报)

③工业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

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公式为:

收入法工业增加值率=(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100%

2)月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使用分行业中类的工业总产值、上年年报工业增加值率、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

数计算增加值总量及其速度。

①当年价格计增加值总量=总产值×收入法增加值率(取自上年工业企业成本费

用调查年报)

②可比价格计增加值速度=(当年价格增加值发展速度÷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1×100%×增长速度调整系数

③现价增加值发展速度=报告期当年价格增加值÷基期当年价格增加值×100%

④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取自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全省工业品出厂价格指

数月报(使用全省平均的行业中类价格指数)

⑤增长速度调整系数:目前我省为0.82,各市在0.820.86之间,我市及各县

市区统一为0.857

GDP核算在核算工业增加值时只采用工业专业可比价格计的增加值速度,不使

用工业统计的增加值总量。

3、工业增加值县(市、区)叠加与市不同的原因

县(市、区)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与市相同,但其叠加汇总数据与市计算结

果有出入,其原因就是因为所采用的行业增加值率不相同,市使用的是全市行业中

类增加值,而县(市、区)使用的是其自身的行业中类增加值率。

17

4、具体企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计算方法

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使用分配法)

①成本费用调查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

+营业盈余

例如:某成本费用调查企业2010年年报固定资产折旧为1000万元,劳动者报

酬为8000万元,生产税净额为1000万元,营业盈余2000万元。

则其收入法工业增加值=1000+8000+1000+2000=12000(万元)

②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的工业增加值=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的总产值×该企业

所属行业中类的收入法增加值率(取自本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年报)

例如:某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2010年年报的工业总产值为5000万元,其所属

行业中类为金属铸、锻加工”,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该行业本年年报中类增加值

率为30%

则其收入法工业增加值=5000×30%=1500(万元)

2)月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及其速度计算方法

使用上年年报企业所属行业中类的增加值率、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及企业的

工业总产值计算,同时要使用调整系数(0.857)对增长速进行修正。

例如:某工业企业201114月工业总产值7亿元,2010146亿

元,其所属行业中类为“玩具制造”2010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该行业中类年

报增加值率为24%,该行业中类14月同比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为105%

该企业:201114月现价工业增加值=总产值×收入法增加值率=7×

24%=1.68(亿元)

201114月按可比价格计(201014月价格计)工业增加值=报告期

现价工业增加值÷报告期该行业中类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1.68÷105%=1.6(亿元)

201014月当年价格计工业增加值=2010l4月总产值×2010年年报收入

法中类增加值率=6×24%=1.44(亿元)

14月可比价增长速度=(报告期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基期当年价格工业增

加值×100%-100%×0.857=1.6×1.44×100%-100%×0.857=11.1%×0.857=9.5%

一个企业的工业产品若属几个行业中类,则要分别按各产品所属中类的上年年

报增加值率、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及各产品的工业总产值,计算出各产品的当年

价、可比价工业增加值,然后加总计算可比价格增加值增长速度。

(八)工业财务统计主要指标

1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

数据来源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

18

2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为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

成本,数据来源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

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数据来源会计利润表”中

对应指标。

4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

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

收支净额,数据来源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

5本年应交增值税: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

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

6、税收总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交增值税

7、利税总额=利润总额+税收总额

(九)主要工业指标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1、工业增加值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1工业增加值率区间控制。通过计算若干年的工业增加值率,再综合考虑当

前的经济形势、工业结构变化和企业的投入产出效果,确定出工业增加率的控制范

围,对超过控制范围的企业和地区的工业增加值数据重新进行查询、审核,以确定

该数据是否反映实际。通过测算,全国的工业增加值率平均控制在27%左右,各地

区工业增加值率的控制区问经测算分析后自定。另外,行业之间工业增加值率差距

较大,卷烟制造、常用有金属矿采选及水电生产等行业的工业增加值率相对较高,

冶炼及一般加工制造业就相对较低。

2)用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与收入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进行

控制。全国的控制区间为:收入法工业增加值与生产法工业增加值之比≥90%,各

地区的控制区经测算后自定。对于小于此参数值的,一方面要对收入法工业增加

值构成要素(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进行分析,另

一方面要对生产法”中的中间投入数据进行核实。

2、工业总产值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1运用工业增加值率进行判断。一是如果一个地区的平均工业增加值率严重

偏低(如小于20%,说明工业总产值高估。二是如经核实后生产法工业增加值率

还是比收入法工业增加值率低很多,也说明工业总产值可能存在高估。三是年度间

工业增加值率的比较不应大起大落,如果出现异常,应认真核实工业总产值是否存

19

在错报。

2运用相关统计指标所占比重进行判断。一是工业销售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

例不应偏低,一般情况下在100%左右,如低于90%,就应认真核实工业总产值是

否存在错报或者虚报。二是主营业务收入占工业总产值比例不应偏低,一般情况下

100%左右,如低于90%,也应认真核实工业总产值是否存在错报或者虚报。

3运用人均工业总产值进行判断。一般而言,同一企业或者行业剔除价格指

数影响后的人均工业总产值不应波动太大,如果太大,则应认真核实工业总产值是

否存在虚报或瞒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

4工业总产值与工业用电的匹配评估。工业企业用电量与企业实现产值两项

指标间关系十分密切,一般情况下工业产品产量或可比价工业产值的增长幅度与用

电量增长幅度是相近的,所以,应分析各地工业增长与工业用电增长的趋势是否吻

合,增长幅度是否相近,各行业(企业)每度电工业总产值是否异常变动,特别是

要加大对规上工业用电量审核。

3、工业增长速度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1工业总产值的发展趋势与工业投资增幅的匹配评估。作为工业发展的先行

性指标,工业投资增幅与工业总产值的发展趋势有相应的关联度,要加大对近年来

工业大项目的监测。

2)工业生产增长与能源消耗增长的关系。在工业行业(产品)结构未发生重

大调整、节能技术未有明显进步的情况下,工业生产的增长幅度与能源消耗(或用

电量)增长幅度是基本一致的,差异大时要对产值、产量、能耗认真核实。

3)工业生产增长与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率、库存变动的配套关系。工业销售

收入的增长加上库存增减变化调整后,应与工业产值同步。若工业产值明显大于销

售和库存的增长,则表明工业产值存在“水份”若工业产值增长明显低于销售和库

存增长,则表明工业产值存在瞒报。

4工业生产增长与实物量增长关系。按可比价格产值计算的工业生产增长应

与按实物量计算的生产增长基本衔接,如两者速度差异过大,说明工业产值速度计

算中存在一定的水份

5工业生产增长与税收增长的关系。如果生产高速增长而利润、税金低增长

或负增长,生产增长数字可能虚高。

4、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法

1产品产量与生产能力对比分析法。当某种产品的生产能力正常发挥时,

产量与能力数据应大体一致。如产量小于能力较多,则要查询是能力利用不足,还

是产量数据有误;如产量明显大于能力,则要查询产量数据是否有误,特别是对一

20

些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产品生产,其产量不应超出能力较多。

2生产量与能源消耗量对比分析法。在节能技术无明显进步的情况下,产量

增长与能耗增长是基本一致的,若差异较大,要核实产量或能耗数据是否虚报还是

瞒报。

3生产量与从业人员数对比分析法。在生产自动化程度没有明显提高,未大

幅度裁员,未大幅度增加工人工作时间等情况下,产量应与用工人数的增长幅度是

基本一致的,若差异大,要核实产量和用工人数。

(十)规模以下工业统计方法

1、全省数据的确定

国家统计局评估认定广东调查总队通过抽样调查推算的全省规模以下工业经济

总量。

2、各市数据的确定

采用比例分摊的方法: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认定的规模以下工业总量,按

各市经济普查得出的规模以下工业占全省的比重进行分摊。

3、各县(市、区)数据的确定

由两部分构成,即年主营业务收入5002000万元工业法人企业增加值与年主

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规模以下工业(含个体工业户)工业增加值之和。

①年主营业务收入5002000万元工业法人企业增加值由季报超级汇总计算得

来,方法与规模以上工业相同。

②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规模以下工业(含个体工业户)工业增加值采用比

例分配的办法:以广东省统计局工交处所分配的数据为总量,按各县市区占全市的

比重(取自经济普查结果)进行分配。

(十一)出口交货值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出口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

港、澳门、台湾)的工业产品价值,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

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统计

()货物(旅客)运量

指一定时期内运输业实际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货运按吨计算,客运按人计

算。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型,均按实际重量统计;旅客不论行程远近或

票价多少,均按一人一次作为客运量统计。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

(二)货物(旅客)周转量

指报告期内运输业实际运送的货物重量(旅客人数)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

21

和,通常以吨公里(人公里)为计量单位。计算公式为:

货物(旅客)周转量=[每批货物吨数(旅客人数)×该批货物(旅客)的运

送距离]

计算货物周转量通常按发出站与到达站之间的最短距离,也就是计费距离计算。

旅客周转量按铁路1人公里等于1吨公里、公路10人公里等于1吨公里、航空13.7

人公里等于1吨公里、水运2人公里等于1吨公里计算。

(三)邮电业务总量

指以货币表现的邮政电信部门为用户传递信息和提供其他邮政服务的总量。它

用各种邮电分类业务量,如函件件数、电报份数、通话次数与时间、城市电话和乡

村电话的年均户数、订销报刊累计份数等,分别乘以相应的平均单价(不变价),加

总后再加上出租电路和设备收入、代用户维护电话交换机和线路等设备的收入及其

他业务收入得到邮电业务总量。

()目前我省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统计分工情况

(1)公路(水路)运输统计:由市交通部门负责统计上报省交通部门,省交通部门

认定后反馈给省统计局,省统计局再反馈给市统计部门使用。

(2)铁路(含高铁)运输统计:铁路系统统计,提供省统计局,省统计局反馈给市

统计部门使用。

(3)邮政、电信统计:省级邮政、电信系统统计并提供省统计局,由省统计局反

馈给市统计部门使用。

能源统计

()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统计

全社会能源消费量主要由第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消费四大部分构成。分

品种能源消费量数据来源如下:

1、电力消费取自供电部门;

2、油类消费取自石油供应部门,我市主要是中石化和中石油;

3、液化石油气取自燃气协会;

4、天然气取自管道燃气公司;

5、煤炭消费主要取自工业能源统计报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统计

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

的总和净值。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需要先将使用的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煤后再

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非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回收利用

22

能源合计

例如:工业企业能源消费表

单位:广东省****有限责任公司

能源名称 计量单位 能源消费 折标煤系数

原煤 84.9l 0.714

汽油 0.22 1.47l

柴油 3.59 1.457

电力 万千瓦时 52.O2 1.229

回收余热余压 百万千焦 30OO 0.034

综合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129.O9

综合能源消费量=原煤消费×系数+汽油消费×系数+柴油消费×系数+电力消费×

-×

=84.91×0.714+0.22×1.471+3.59×1.457+52.02×1.229-30×0.034=129.09(吨标准煤)

2、能源加工转换企业(如火力发电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的能

源合计-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合计-回收利用能源合计

例如:工业企业能源消费表

单位:广东省****有限责任公司

原煤 1730893 0.630

柴油 2660 1.457

源消费量

计量单位 能源消费 折标煤系数

万千瓦时 31582 1.229

万千瓦时 331729 1.229

吨标准煤 72511l

综合能源消费量=原煤消费×系数+柴油消费×系数+电力消费×系数-电力产出×

系数=1730893×0.630+2660×1.457+31582×1.229-331729×1.229=725111(吨标准煤)

()单位GDP能耗及降低率计算方法

23

1、单位GDP能耗=

2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能源消费总量发展速度÷GDP发展速度-1)×100

例如:若某地区2010年全社会能源消耗比上年增长15%,同期可比价GDP

20%,那么该地区2010年比上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100+15(100

+20)-1]×100=-4.17%。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降低率计算方法

1、单位工业增值能耗=

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

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工业能耗发展速度÷工业增加值发展速度

-l)×100%。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

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划分标准及纳入统计的要求

(1)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或

个体户,从业人员20人以上。

(2)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或个

体户,从业人员60人以上。

(3)纳人统计要求

①报省批准条件:开业满一年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限额以上企业标准,

能够如实填写企业或个体户基本情况表

②报批时间:每年1l5目前。

2、统计方法

(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实行月度全面统计。

(2)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实施月度抽样调查。抽样调查

推算的销售额增长速度不能高于国家设定的增长速度,同时不能超过限额以上批发

零售业销售额增长速度。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统计主要指标

销售额: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

批发额:指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金额。

零售额:指售给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

24

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

销售额=批发额+零售额

4、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销售额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以及从业人员的多少来评估该批发零售业企业是否达

到限额以上。

(二)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1、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划分标准和纳人统计的要求

(1)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

人企业或个体户,从业人员40人以上。

(2)纳入统计要求

①报省批准条件:开业满一年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限额以上企业标准,

能够如实填写企业或个体户基本情况表

②报批时间:每年l15日前。

2、统计方法

(1)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实行月度全面统计。

(2)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与个体经营户实施月度抽样调查。抽样调查

推算的营业额增长速度不能高于国家设定的增长速度,同时不能超过限额以上住宿

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长速度。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主要指标

营业额: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全部

收入。

客房收入:指住宿和餐饮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

餐费收入:指住宿和餐饮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商品销售额:

指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出售商品的销售总额。

其他收入:指营业额中除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以外的其他收入。

营业额=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其他收入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评估方法

根据所评估的企业向地税部门缴纳的税收、从业人员数量、客房数、餐厅营业

而积、服务价格、用电量等来评估该住宿餐饮业企业是否达到限额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统计

(一)固定资产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概念

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2011年定期报

表城镇和农村建设项目投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

25

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当

前的投资统计范围不包括流动资产、单纯装修、村容整治、道路日常养护、单纯购

置旧房屋和旧设备等。

2、固定资产投资额构成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

的费用的总称。按投资额构成,可分为建筑上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

他费用。

(1)建筑工程: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依据建筑公司完成的施工产值

填报。

(2)安装工程: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依据安装公司的安装产值填报,

但不包括安装的设备本身价值。

(3)设备工器具购置:指建设单位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和

器具的价值,需要安装的设备从设备开始安装时依据安装进度填报,月报单纯设备

工器具购置投资以一个合同达到500万元为起报标准。

(4)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

工器具购置投资以外的费用,包括土地购置费、拆迁补偿费、管理费、研究实验费、

设备检验费等。

3、新开工项目人投资项目统计名录库审批需报送的资料

投资规模达到l亿元及以上的本年新开工项目(包括筹建项目和单纯购置项目)

及以前年度开工、在本年才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都纳入新开工项目入库管理制度

的范畴。入库报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土地面积、土地购置费、房屋建筑面积、主要单

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购置设备情况)

(2)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项目现场照片

(4)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5)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

(9)项目规划许可手续

(10)项目环评文件

新人库项目证明材料原则上应该有(1)(10)项证明材料,至少上报(1)(2)(3)

26

(4)四项证明材料,(1)(2)(3)是必须上报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4),说明原因后

可以用(5)(6)(7)中的任一项代替。单纯购置项目,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

证、设备到位照片,三项齐全后才能申请人库。

4、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入库证明材料上报时间要求

(1)20亿元以上的项目,需在申请人库月份的101800前上报(例如,项目

要申请人3月份的项目统计库,就要在3101800前上报)

(2)5-20亿元的项目,需在申请人库月份的2018O0前上报(例如,项目要

申请人3月份的项目统计库,就要在32018O0前上报)

(3)1-5亿的项目,需在申请人库月份的2518OO前上报。

5、投资额计算方法

(1)实际完成投资额: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

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

(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照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

格计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同意修改预算价格,应以修改后的预算价格计算

投资额。

(3)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支出的金额计算,除机器本身价格外,

还应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

(4)其他费用: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资质建筑企业统计

1、建筑业统计单位

指从事房屋、构筑物建造和设备安装活动的法人企业。

建筑业法人企业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是: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

签订合同;⑧独立核算盈亏,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独立核算

建筑业企业,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

准》,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才属资质建筑企业。

2、建筑业统计主要内容

包括建筑业总产值、单位工程施工个数、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竣工产值、单位

工程竣工个数、房屋建筑竣工面积,以及资产和财务状况等。

3、建筑业统计原则

建筑业统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只要是具有规定资质等级的独立核算的建筑

施工单位,承建的建设工程,都要在其注册地统计,其建筑施工企业的注册地在那

里,就要向注册地政府统计部门和隶属的主管部门报送报表。

27

4、省对市、市对县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根据各市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开发)完成额中建安工程量占全省比例、资质

内建筑企业增加值占全省比例,这两项指标的平均比例,分摊国家局核定的广东省

建筑业增加值,同时参考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完成的产值(用作加数)、本地建筑企

业在外地完成产值(用作减数用)地税部门建筑安装营业税收入等数据去评估认定。

市对县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参照执行省的方法。

房地产业统计

()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

1土地开发活动:含土地所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租赁、其他土地使用权经营

等活动;

2、房地产开发活动:含住宅开发、办公楼开发、商业用房开发、其他房地产开

发等活动;

3、房屋销售活动:含经济适用房住宅销售、普通住宅销售、公寓住宅销售、别

墅住宅销售、其他房屋销售等活动;

4房屋租赁活动:含住宅租赁,写字楼、办公楼租赁,综合商厦营业用房租赁,

市场摊位出租,展览馆展位出租,仓库库房出租,其他房屋租赁等活动。

(二)资质房地产企业划分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五个等级。各级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如下:

1、资质一级企业

①自有流动资金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②有职称的建筑、

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人,其中有

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人。③设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总工程师、高级

会计师职称的总会计师、经济师以上(含经济师)职称的总经济师。④工程技术、经

济、统计、财务等

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⑤具有5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

历。⑥近3年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

投资。⑦连续4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20%以上。

2、资质二级企业

①自有流动资金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②有职称的建筑、

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具

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③工程技术、经济、统计、财务等业务

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④具有3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⑤近

3年累计峻工1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⑥

28

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10%以上。

3、资质三级企业

①自有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②有职称的建筑、

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

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③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

中级以上职称,其它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助理以上职称,配有初级以上职称的

专业统计人员。④具有2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⑤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

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累计完成与之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⑥建筑工程质量合格

率达100%

4、资质四级企业

①自有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②有职称的建筑、

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③工程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5、资质五级企业

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

()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及原则

包括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

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

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

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

1统计调查单位指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的单位,不包括单纯的房地产管

理、代理与经纪的企业或单位。2统计调查单位一般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单位,也包括附营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活动单位。

3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按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地进行统计。跨地区进行开发活动

并在开发地进行工商登记且具备法人资格的,纳入开发活动所在地统计范围,未进

行工商登记的,由企业注册登记地进行统计。

()房地产统计主要指标及解释

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

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

房屋施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及配套房

)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和上年开工跨人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

29

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

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

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的

总和。

不可销售面积:包括报告期房地产公司竣工的用于拆迁还建的房屋面积;接受

委托、定向开发建设,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所建设的统建代建房屋竣工面积;竣工

的学校、幼儿园、派出所、居委会、商店等公益设施建筑面积。

竣工房屋价值: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的价值一般

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

以及水、电、卫等附属上住刚建筑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

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

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

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

竣工房屋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计算。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

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

成。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

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由现房销售额和期房

销售额两部分组成。

商品房待售面积:商品房待售面积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竣工商品房中至报告期

尚未售出或出租的面积。

居民收入统计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

1统计范围: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

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不包私营企

业和个体经济。

2、主要指标解释

1)城镇单位从业人员

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

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

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

30

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

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

岗职工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

4)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

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

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

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具

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

的工资。

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还包括了个人应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

个人帐户的基金和税金等费用。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报告期工资总额

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

报告期职工平均人数

(二)城镇住户抽样调查

1、城镇住户调查开展情况

目前全县城镇住户调查样本共有60户。现行的城镇住户调查是三年一次的城镇

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俗称大样本调查)与常规住户调查、专题调查相结合的调

查体系。也就是三年进行一次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在此基础上选出经常性

的记帐户进行调查。

2、城镇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

1)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年龄、文化程度、就业状况等。

2)住房基本情况:住房面积、房屋设施以及通信设备等。

3收入:从各种途径得到的各项收入,包括工资和补贴收入、家庭经营收入、

第二职业收入、利息、出租房屋收入、离退休金,赠送和赡养收入、提取银行存款、

借入款、银行贷款等。

4)主要指标解释

31

1)家庭总收入

指调查户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

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收入的统计标

准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相关指标含义解释:

①工资性收入:指劳动者从工作单位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所

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及从事第二职业、兼职、零星劳动等劳动所得的报酬。

②经营性净收入: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等于生产经

营性全部收入中扣除生产成本和税金(但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所得的收入。

③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扔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

土地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以及

财产劳动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④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

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

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将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

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之后,按照居民家庭人口平均

的收入水平。相关指标含义解释:

①个人所得税:指从调查对象的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

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

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个人所得中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款,生产税、消费税不在其内。

②社会保障支出:指调查户家庭成员参加政府社会保障计划而由个人交纳的款

项,包括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不

包括职工所在单位交纳的那部分社会保障金。

③记账补贴:指调查户因承担记账工作从统计部门、工作单位和其他途径所得

到的现金。

2010年,韶关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021元。

3)消费性支出

指调查户用于本家庭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

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八大类,

包括用于赠送的商品或服务。

2010年,韶关市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910元。

32

4)恩格尔系数

是指城镇居民的食品支出金额在消费性支出金额中所占的比例,它是国际上通

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一般随着居民家庭收入和生活永平的提高

而下降。

联合国将恩格尔系数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富裕程度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

59%以上为贫穷,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

为最富裕。

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消费性支出*100%

(三)农村住户抽样调查

1、主要指标解释

1)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

是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按收入的

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按收入形态包

含实物总收入和现金总收入两部分。

总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2)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

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种种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的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

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要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费用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

义务性支出。

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

部亲友支出

农村居民纯收入按形态可分为:

现金纯收入:指当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现金总收入相应扣除所发生的现金费用

支出后的收入总和,是纯收入中已经变现的部分,反映当年纯收入中农民对外进行

商品交换的现实支付能力。

实物纯收入:指当年农户自产自用的粮食、食油、蔬菜、肉禽蛋等农副产品的

折价收入。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家庭总收入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最终

归农村居民所有的纯收入总和,按照农村住户人口平均的纯收入即是农村居民人均

纯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2、农村居民收入调查的数据来源

33

2010年起广东省正式建立农村居民住户抽样调查。按照全省农村居民住户调

查方案,全县抽取100户农村居民家庭作为我县样本总体。被抽中的调查户,建立

现金收支登记账和实物收支登记账,收集现金和实物收入、支出资料,由辅助调查

员定期上门检查记账质量。每月定期收账,进行分户录入汇总整理而得。

现行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制度规定:农民人均实物收入按年度进行折价计算,故

目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年度统计数据,月度、季度只能调查统计农村居民人

均现金收入数据。

3、正确看待和理解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纯收入不等于净收入

通常人们理解的净收入是指总收入中扣除生产性成本和生活消费支出后的净结

余。而统计调查公布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总收入中扣除生产性成本支出、农

税和承包费、调查补贴后的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的主要用途一是当年农民的生活

消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二是来年再生产的费用投入。住户资料显示,2010

年我市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631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930元,生活消费支

出占纯收入的比重为70%也就是说在纯收入中有7成是用于人们日常的生活消费,

一些农户在扣除生活消费支出和生产性固定资产投人后,净结余少,少数农户甚至

出现负数现象。所以我们在理解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一概念时不能把纯收入与净收入

混淆起来。

(2)人均拥有并不等于人人拥有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平均指标,而平均指标难以反映出农村居民实际收

入的不平衡性。以人均纯收入这一抽象的统计数据反映客观实际情况,存在着以少

数高收令者掩盖了多数低收入者。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并不全姓"

农村居民非仅指人们通常所理解的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纯农业户或以从

事农、林、牧、渔生产为主兼营二、三产业的兼业户中的常住人口,包括农村经营

二、三产业的非农户中的常住人口,还包括在外劳动的合同工、临时工和其他副业

工人口,以及经济生活与农村家庭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和退休人员。

(4)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区别

一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括自产自用的农副产品折够收入,即实物纯收入,

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仅包括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的以现金形态表现的收

入,没有包括实物折价收入。

二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的现金纯收入部分是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

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等费用支出后的纯收入,而不是农村居

34

民家庭所有的现金收入。

八、统计“四大工程”简介

(一)实施四大工程的目的

2011年,国家统计局提出了“着力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

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四大工程”建设的重大改革任务,并将其作

为今后几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不遗余力地加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是统计调查

流程的系统再造,是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是推进统计数据采集、传输、

汇总、加工环节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的迫切要求。

(二)四大工程的主要内容

四大工程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基础,企业一套表制度

是核心,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是平台,联网直报系统是手段。即:统一的

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法定调查单位,按照企业一套表制度规定的调查内容,采用统

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将原始数据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国家统一的数据中心,实

现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接收、审核和共享原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

(三)数据采集模式的变化

从目前的企事业单位通过纸介质报表或由乡镇→县区→地市→省→国

家统计机构层层上报,发展为基层企事业单位直接通过网络报送到省和国家统计机

构。

(四)联网直报的优点

实现国家对源头统计数据的集中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可能出现的对统计数据的

干扰,有效控制数据质量,减轻基层企业工作负担,提高效率。

九、统计法律法规摘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六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

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

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

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

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

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

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35

第八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

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

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

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

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

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第二十九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

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

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

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第三十条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

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

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

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

明和资料。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计机构予以通报: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

4、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36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

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

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

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3、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4、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5、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

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1、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3、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

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

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

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认为对有关国

家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该国家工作人员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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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统计机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

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

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指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

的调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第五十条 本法自201011日起施行。

(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第二条 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以及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

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1、行政机关公务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制定的处分规章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

的,给予开除处分: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2强令、授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

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3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进行打击

报复的;

4、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有前款第3项、第4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四条 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对本地区、

本部门、本单位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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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

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

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强令、授意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2、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

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

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1、故意拖延或者拒报统计资料的;

2、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七条 统计调查对象中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

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

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4、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

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

第十条 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

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二条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

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

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行政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第十三条 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

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95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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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第二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

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

证书。

第七条 国家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时间为每年九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

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

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

十、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种调查方法在我国的统计调查中大显身手,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

制约,目前我们的统计调查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可以概括地称为“一高一低一重

一轻”

(一)调查成本高。就是指调查的投入与产出不合算。突出表现在:普查时间

长、投入大;全面统计报表指标设置滞后;抽样调查点多面广;各种调查方法不够

衔接等等;

(二)数据质量低。从第三次工业普查大幅度核减农村工业数据,到前几年的

各省GDP增速均高于全国GDP增速;

(三)基层负担重。近几年来,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基层统计部门除

了完成常规统计报表,还要承担统计改革试行带来的双轨制或多轨制统计报表,以

及不断增加的专项调查任务,更有连续多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四)统计位置轻。虽然统计工作的地位在不断提高,但各地、各单位发展很

不平衡,“统计”被轻视的现象首先是外界对统计工作了解不够、存在偏见,统计部

门丰富的信息资源分享程度低,影响了统计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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