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司法局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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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口语强化)

青田县司法局大事记

19772010

1977

10月,青田县公证处成立。

1980

10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建立地、市、县司法行政

机构的通知(浙政[1980]111号)青田县司法行政机构人员配备为9

名,其中司法局3名,公证人员6名。

121日,青田县法律顾问处成立,陈成铭同志任青田县法律

顾问处副主任(青革字[1980]204号)

1981

22日,青田县司法局建立,何联珠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副局

长(县委字[1981]29号)

216日,青田县法律顾问处发文(青法顾字[1981]1号),自

1981220日起启用 “青田县法律顾问处”印章。

47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青司字[1981]3号),自1981

410日起启用“青田县司法局”印章。

713日,青田县委发文(县委字[1981]119号),成立中共青

田县委政法委员会,王斌同志任书记,朱林土同志任副书记,何联珠

等五位同志任委员。

1

1231日,中共青田县司法局支部建立,何联珠同志任支部书

记(青机党字[1981]28号)

1982

107日至10日,在杭州召开的全省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表彰大会上,青田县10个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13名先进工作

者受到了表彰。

118日至10日,青田县召开全体司法行政干部会议,会上传

达了省劳模、先进表彰大会精神。

1115日,青田县计划委员会发文批复(青计[1982]65号)

同意建造干部宿舍,司法局新建班干部宿舍200平方米,投资2万元。

1983

329日,青田县司法局等八个单位在县大会堂门口开展“法

制宣传日”活动。

91日至15日,为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的斗争,青田县司法局承办了“遵纪守法教育”展览,在县文化馆展

出。

12月22日,中共青田县委召开了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青田县

司法局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县政法委副书记朱林土同志全面总结了

我县前阶段打击刑事犯罪初战胜利的情况,部署了今后工作任务,

联珠同志对1983年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总结,布置了今后的工作

2

任务。

1984

5月14日,青田县劳动局批复同意金玉林同志出国离职(青劳

字[1984]24号)

5月31日,王宗仁同志任青田县公证处副主任;舒仕光同志任

青田县司法局人民调解管理股副股长(县委组干字[1984]20号)

8月6日,中共青田县委任命单成仓同志为青田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委干字[1984]137号)

831日,陈运新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宣教股股长(县委干字

[1984]121号)

1985年

3月25日,青田县司法局设置人事秘书科、宣传教育科、调解

管理科,“青田县法律顾问处”改称为“浙江省青田县律师事务所”

新同志任宣传教育科科长;舒仕光同志任调解管理科副科长(青

司字[1985]7号)

327日,何联珠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县委干字

[1985]18号)单成仓同志、王宗仁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

委组干字[1985]15号)

6月1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设立北山区法律服务所,刘凤民同

志兼任法律服务所主任。

3

7月9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设立鹤城镇法律服务所。

10月14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设立章村区法律服务所,黄志

林同志兼任法律服务所主任,金如浩同志兼任副主任。

10月24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设立船寮区法律服务所,詹灵

福同志兼任法律服务所主任。

6月10日,根据省委办、地委办关于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通知

精神,青田县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实施方案由县委宣传部、政法委、

司法局联合报告县委。

12月17日,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青田县司法局联合发文,

向县委报告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从1986年起,争取

用五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

普遍进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

1986年

3月27日,王宗仁同志任公证处主任;周晓虹同志任局人事秘

书科科长;叶屏同志任局人事秘书科副科长;虞向同志任局调解管

理科副科长;詹国政同志任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同志、朱肖军同

志任公证处副主任(青司字[1986]6号)

4月29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设立城郊区法律服务所,徐则民

同志兼任法律服务所主任。

6月20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设立万山区法律服务所,陈凤呈

同志兼任法律服务所主任。

4

721日,徐琼毅同志经浙江省司法厅发文分配到青田县司法

局工作(浙司发[1986]93号)

828日,赵土坤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委干字

[1986]26号)

9月1日,青田县人民政府任命赵土坤同志为青田县司法局副局

长(青政干字[1986]14号)

1987

119日,青田县司法局工会委员会成立,赵土坤同志任工会

主席,叶屏同志任工会副主席。

314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设立黄寮乡法律服务站,王建明

同志任法律服务站主任,汤志伟同志任副主任。

48日,陈仕光同志从城区中学调至青田县普法办工作。

6月16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设立温溪区法律服务所,刘岩训

同志任法律服务所主任。

125日,中共青田县司法局机关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改选,

赵土坤同志当选为支部书记。

1988

3月21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设立山口区法律服务所,陈灵平

同志兼任法律服务所主任。

86日,青田县司法局给予刘岩训同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

66日,诸葛南章同志光荣退休。

1989

120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虞向同志任局人事秘书科科

长,免去调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詹灵福同志调青田县司法局调解管

理科工作,免去船寮区法律服务所主任职务(青司字[1989]3号)

413日,叶屏同志任青田县律师事务所主任,免去局人事秘

书科副科长职务(青司字[1989]3号)

624日,青田县公证处被浙江省司法厅评为1988年先进单位

(一等奖)

75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将“鹤城镇法律服务所”改名为

“青田县司法局法律服务所”,詹玉斌同志任主任。

828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杜显光同志任温溪区司法特派

员,兼温溪区法律服务所主任;免去刘岩训同志温溪区司法特派员温

溪区司法特派员、法律服务所主任职务。

1016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将我县各区、镇法律服务所的

名称作如下更改:“青田县司法局法律服务所”改为“青田县鹤城法

律服务所”“青田县章村区法律服务所”改为“青田县章村法律服务

所”“青田县船寮区法律服务所”改为“青田县船寮法律服务所”

“青田县万山区法律服务所”改为“青田县万山法律服务所”“青田

县城郊区法律服务所”改为“青田县城郊法律服务所”“青田县北山

区法律服务所”改为“青田县北山法律服务所”“青田县温溪区法律

6

服务所”改为“青田县温溪法律服务所”“青田县山口区法律服务所”

改为“青田县山口法律服务所”

1223日,经丽水地区劳动人事局丽地劳人[1989]382号文件

批准,同意录用王俭、陈永平二位同志为国家干部(青人字[1989]227

号)

1990

228日,陈凤呈同志因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规定,中共

青田县纪委决定给予陈凤呈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25日,高明良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浙

司政[1990]53号)

625日,罗善勤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县委干

[1990]75号)

831日,陈仕光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青司字

[1990]21号)

810日,青田县人事局发文,同意单成仓同志退休。

913日,经丽水地区计委丽地计资[1990]147号文批准,同意

青田县司法局办公楼、职工宿舍列入一九九O年预安排计划(发文青

计经[1990]125号),其中办公用房500平方米,宿舍840平方米,

车库60平方米,总投资36万元。

928日,青田县人事局发文,同意何联珠同志退休。

1213日,青田县人事局发文,同意杨勇同志出国离职。

7

1991

221日,“青田县司法局调解科”改名为“青田县司法局基层

工作科”(青司字[1991]4号)

310日,王文同志任青田县公证处主任;舒仕光同志任青田

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黄正民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人事秘书科副

科长,免去王宗仁同志青田县公证处主任职务;免去新同志青田

县司法局宣教科科长职务(青司字[1991]10号)

43日,青田县人事局批复,同意叶屏同志出国离职。

420日,青田县劳动局发文,同意给詹玉彬按自动离职处理。

423日,经律师事务所律师选举,并报省司法厅批准,詹国

政同志为青田县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期为三年。

1992

115日,青田县公证处被丽水地区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57日,青田县劳动局批复,同意张秉忠同志出国离职。

723日,经丽水地区司法处批准,原城郊法律服务所改为鹤

城镇第二法律服务所。

725日,刘旭波同志任青田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明良同

志任青田县公证处副主任;王一青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秘书(青司字

[1992]23号)

810日,徐则民同志任鹤城法律服务所主任;倪永康同志任

8

鹤城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叶南珍同志任船寮法律服务所主任;陈红兵

同志任温溪法律服务所副主任;免去徐则民同志城郊法律服务所主任

(青司字[1992]28号)

919日,青田县计经委批复,同意司法局干部集资房列入一

九九二年实施计划,建筑面积1122平方米,12套,总投资为24

元。

1028日,青田县小舟山乡平风降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石溪乡

黄山砻村调解主任陈训标同志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优秀人民

调解委员会”“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1110日,青田县公证服务部成立(青计经字[1992]296号)

128日,青田县公证处高明良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证质

量评比先进个人(浙司公[1993]46号)

1993

125日,虞向同志被中共青田县委评为一九九二年度县级

先进个人。

128日,刘旭波同志被中共青田县委评为一九九二年度8.31

抗洪救灾先进个人。

21日,青田县公证处被浙江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

先进集体。

220日,新同志退休。

414日,经丽水地区司法处批准,成立“青田县公众安全调

9

查事务所”

4月,青田县司法局虞向等十位同志被丽水地区司法处评为全

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干警。

57日,张秉忠同志离职。

69日,青田县司法局陈成铭同志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司法行

政二级金星荣誉章。

630日,青田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罗善勤为青田县司法局局长(青人大字[1993]43号)

71日,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周显根同志任中共青

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委组干字[1993]47号)

72日,青田县人民政府决定:吴晶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副局

长(青政干字[1993]4号)

1021日,鹤城法律服务所徐焕崇同志被浙江省司法厅被评为

优秀法律工作者。

114日,青田县司法局何联珠、单成仓两位同志被丽水地区

司法处授予司法行政银星荣誉章。

122日,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虞向同志任中共

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免去王宗仁同志的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

员职务(县委组干[1993]74号)

127日,青田县华侨律师事务所成立(丽地司字[1993]72号)

1221日,经研究决定,建立“青田县公证处温溪办事处”

1222日,詹国政同志退休。

10

1223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周显根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宣

教科科长;季金成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王一青同志

任青田县司法局人事秘书科副科长;陈兵同志任青田县华侨律师事务

所副主任;陈仕光同志任青田县华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免去宣教科

副科长职务;詹灵福同志任基层工作科副科长;王宗仁同志任青田县

公证处主任级协理员;舒仕光同志任基层工作科科长级协理员,免去

基层工作科科长职务;徐则民同志任法律服务所主任级协理员,免去

鹤城法律服务所主任职务;金如浩同志任章村法律服务所主任;黄子

林同志任法律服务所主任级协理员,免去章村法律服务所主任职务;

季王平同志任鹤城第二法律服务所副主任(青司字[1993]36号)

1994

114日,中共青田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赵土坤同志为书记,虞向同志为副书记(青

机党字[1994]6号)

119日,“青田鹤城第二法律服务所”改名为“青田县法律服

务中心”(丽地司字[1994]4号)

25日,中共青田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余小伦同志为

一九九三年度先进工作(生产)者称号。

321日,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朱肖军同志为优秀司

法干警称号(青人大字[1994]11号)

328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季金成同志兼任青田县法律服

11

务中心主任,詹灵福同志、季王平同志任副主任(青司字[1994]13

号)

825日,经研究决定,建立“青田县公证处山口办事处”

831日,陈红兵同志任山口法律服务所副主任。

1017日,青田县人事局发文,同意舒仕光同志退休。

119日,青田县劳动局发文,同意陈少女同志出国离职。

1995

27日,虞向同志被评为一九九四年度县级先进工作(生产)

者。

216日,青田县司法局人事秘书科被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

先进集体。

321日,丽水地区司法处批复,同意青田县司法局增设“两

劳回籍人员教育管理科”“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教育培训中心”

(丽地司字[1995]14号)

422日,浙江省司法厅核定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编制数为48

(浙司发[1995]15号)

58日,青田县公证处朱肖军同志被浙江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

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726日,“青田县律师事务所”改名为“太鹤律师事务所(浙

江青田)“青田华侨律师事务所”改名为“五洲律师事务所(浙江

青田)(浙司律[1995]号)

12

816日,青田县司法局新、詹国政两位同志被丽水地区

司法处授予司法行政银星荣誉章。

1996

18日,成立青田县五洲律师事务所驻温溪办事处。

227日,青田县司法局被评为一九九五年度县级先进单位(县

委字[1996]10号)

315日,青田县人事局发文,同意陈俏男同志出国离职。

319日,中共青田县委决定,从1996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

展依法治县工作(县委字[1996]16号)

322日,丽水地区司法局批复,同意青田县司法局将太鹤律

师事务所转为公职律师事务所(丽地司字[1996]18号)

417日,周显根同志被评为一九九五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先进个人。

430日,县委县府决定建立青田县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和依法

治县领导小组(县委办字[1996]30号)

614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撤销五洲律师事务所驻温溪办

事处。

617日,青田县编委批复,同意设立青田县法律培训中心,

该机构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县司法局,定人员编制二名。

626日,黄子林同志退休。

731日,青田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

13

议了县司法局罗善勤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第二个五年普法

工作情况和制定第三个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

731日,青田县司法局陈仕光、倪永康、周显根被评为

1991-1995年丽水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地委办[1996]76号)

828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鹤城镇、温溪镇、船寮镇、

山口镇、北山镇、东源镇、腊口镇两劳回籍人员管理工作站。

917日,中共青田县委、县政府印发了《青田县依法治县若

干规定》(县委字[1996]57号)

919日,中共青田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司法局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

919日,吴晶同志被评为青田县“二五”普法先进个人。

1024日,青田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吴晶同志的青田县司法

局副局长职务(青政干字[1996]4号);县委组织部决定,潘碧武同

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局长助理(县委组干字[1996]5号)

114日,王文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委组干

[1996]8号)

1219日,青田县司法局公证处被评为一九九六年度丽水地区

司法厅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青田县司法局周显根、王世法、陈灵平三

位同志被评为丽水地区司法厅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1997

24日,王世法同志被评为一九九六年度县级先进个人。

14

318日,青田县人事劳动局同意叶丽燕同志出国离职。

43日,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青田县司法局职能配

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青田县司法局行政编制为50名(青

政办[1997]51号)

610日,周显根同志被评为青田县十佳政法干警,高明良同

志被评为青田县十佳政法干警提名奖。

710日,中共青田县委决定,给予赵土坤同志留党察看两年

的处分(县委[1997]43号)

723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陈仕光同志宣教科副科长

职务。

724日,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发文,潘碧武同志任青田县人

民法院院长助理,免去其青田县司法局局长助理职务。

724日,李庆烟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委组

干字[1997]24号)

725日,赵土坤同志因违纪被撤销司法局副局长职务(青政

[1997]87号)

811日,青田县公证处荣获集体二等功。

812日,李庆烟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青政

[1997]8号)

816日,青田县司法局发文,同意建立章旦乡法律服务所。

822日,虞向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周显根同

志任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兼任青田县司法局法律培训中心主任;

15

文同志任青田县公证处主任,兼任公证管理科科长;季金成同志任青

田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兼任青田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刘旭波同志任青田县太鹤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青田县司法局行政法

制科科长;陈仕光同志任青田县五洲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青田县法

律培训中心副主任;季王平同志任两劳回籍人员管理科科长,免去青

田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正民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办公室

副主任;王一青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朱肖军同志任青

田县公证处副主任,兼任公证管理科副科长;高明良同志任青田县公

证处副主任,兼任公证管理科副科长;詹灵福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基

层工作科副科长;刘凤民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北山镇司法所所长,

任青田县北山法律服务所主任;陈凤呈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东源镇司

法所所长,兼任青田县万山法律服务所主任;陈灵平同志任青田县司

法局山口镇司法所所长,兼任青田县山口法律服务所主任;杜显光同

志任青田县司法局温溪镇司法所所长,兼任青田县温溪法律服务所主

任;金如浩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腊口镇司法所所长,兼任青田县章村

法律服务所主任;倪永康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鹤城镇司法所所长,

任青田县鹤城法律服务所主任(青司字[1997]19号)

829日,浙江省司法厅在青田召开授功表彰大会,授予青田

县公证处集体二等功。

91日,经研究决定,建立青田县公征处万山办事处和青田县

公征处章村办事处。

916日,赵土坤同志退休。

16

124日,杨建雄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县委

[1997]72号)

128日,杨建雄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局长,免去罗善勤同志

司法局局长职务(青人大字[1997]37号)

1219日,经研究决定,建立青田县公征处北山办事处和青田

县公征处船寮办事处。

1224日,青田县司法局宣教科和周显根同志分别被评为丽水

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229日,青田县公证处朱肖军同志被评为省级文明公证员。

1231日,经丽水地区人事劳动局丽地人劳复[1997]238号文

件批准,同意录用黄正民、郑建平、陈灵平、刘秀荣、詹灵福等五位

同志为国家公务员(青人劳字[1997]375号)

1998

129日,王世法同志被评为一九九七年度县级先进个人。

320日,丽水地区司法局决定给罗善勤荣记三等功一次。

325日,季王平同志任五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免去两劳回

籍人员管理科科长职务;詹灵福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筹备)副主任,免去基层工作科副科长职务;周永平同志任两劳回

籍人员管理科副科长;丁红亮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副科

长;叶民安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周伯君同志任船寮镇

司法所副所长(青司字19989号)

17

42日,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决定,陈红兵同志任汤垟乡乡长

助理,任期一年。

420日,青田县编委批复同意,设立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

该中心属全民事业单位,人员由内部调剂,隶属青田县司法局。

54日,杨建雄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局长(青人大字[1998]13

号)

54日,王文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副局长(青政干[1998]4号)

713日,朱肖军同志任青田县公证处主任(丽地司[1998]74

号)

824日,中共青田县机关工委批复同意,中共青田县司法局

支部委员会由李庆烟、虞向、季金成、刘旭波、高明良五位同志组

成,李庆烟同志为支部书记。

826日,青田县推行政务、办事制度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复,

同意《青田县司法局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制度公开实施方案》

1019日,青田县总工会批复同意,青田县司法局第三届工会

委员会由王文等七位同志组成,王文同志任主席,王一青同志任副主

席。

1026日,经研究决定,建立青田县司法局司法鉴定中心。

1221日,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虞向同志任中共

青田县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县委组干字[1998]38号)

1229日,青田县司法局公证处被评为丽水地区司法行政系统

18

先进集体和文明公证处;青田县司法局办公室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集

体;太鹤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周显根被评为先进工作

者;高明良、刘秀荣被评为文明公证员。

1231日,浙江省司法厅授予青田县公证处“省级文明公证处”

高明良同志“省级文明公证员”称号。

1999

118日,经研究决定聘任,陈灵平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朱肖

军同志为公证处主任;丁红亮同志为基层科科长;周永平同志为宣教

科科长;季金成同志为法律培训中心主任;黄正民同志为办公室副主

任;王一青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公证处副主任;高明良同志为公

证处副主任;王俭同志为基层科副科长;詹灵福同志为法律援助中心

副主任;倪永康同志为城镇司法所所长;杜显光同志为温溪司法所所

长;陈红兵同志为山口司法所所长;陈凤呈同志为万山司法所所长;

刘凤民同志为北山司法所所长;金如浩同志为腊口司法所所长;周伯

君同志为船寮司法所副所长;何康健同志为腊口司法所副所长(青司

[1999]2号)

120日,青田县编委批复,同意设立青田县司法局司法鉴定

中心,该中心为司法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

名(青编[1999]3号)

22日,丽水地区司法局决定给青田县司法局荣记三等功一次

(丽地司[1999]9号)

19

318日,县委、县府决定,授予周永平同志为县级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322日,98148”青田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专线正式开通。

325日,青田县司法局、县综治办《关于要求建立乡镇司法

所的报告》经县委同意(县委办[1999]30号)

48日至9日,全区司法局长会议在青召开,参加会议人员有

丽水地区司法局局长林永康、副局长林平、邢长海,地局各科处主任、

科长,各县市司法局局长,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赵碧华出席了会议。

616日,周显根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

(青纪[1999]37号)

712日,夏立平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纪律检查组组长,

免去其中共青田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职务(县委干[1999]28号)

719日,夏立平任青田县司法局监察室主任(青政干[1999]9

号)

823日,经选举产生,局党组批准,刘旭波同志为浙江太鹤

律师事务所主任;季王平同志为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主任(青司字

[1999]23号)

1029日,青田县人事劳动局同意叶民安同志出国离职。

1110日,青田县编委批复,同意设立章旦等26个乡镇内设

司法所。

126日,杨建雄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免去罗

20

善勤同志的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县委干[1999]48号)

126日,青田县人事劳动局同意王宗仁同志退休。

1228日,丽水地区司法局决定,授予王世法同志为人民满意

司法行政干警,王岳民同志为文明公证员。

2000

125日,青田县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将司法局档案室和车

库项目列入2000年预安排计划(青计字[2000]26号)

126日,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局机关全体干警、各

乡镇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25日,青田县综治委授予青田县司法局为1999年度学习推

广“枫桥经验”先进单位,授予李庆烟同志为1999年度学习推广“枫

桥经验”先进个人。青田县司法局被命名为1999年度县级创安优胜

单位。

3月,青田县司法局被中共丽水地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区政法系

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312日,丽水地区司法局决定为青田县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

功(丽地司[2000]25号)

420日,丽水地区司法局林永康、邢长海等领导深入青田县

乡镇司法所进行调研,杨建雄局长陪同调研。

511日,青田县司法局批复,同意成立仁庄镇、方山乡、汤

垟乡法律服务所。

21

87日,青田县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将山口镇司法所办公用

房项目列入2000年预安排计划(青计字[2000]161号)

814日,丽水市政协副主席赵碧青、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祖

新等一行来青进行“三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816日至17日,浙江省司法厅沈雷厅长、副厅长鲍刚、办公

室主任胡万松及有关各处长一行到青田县仁庄镇、岭根乡指导扶贫工

作。陪同人员有丽水市司法局副局长林平、办公室主任蒋金明、县委

书记林瑞日、副县长孙天宇、县司法局杨建雄局长等。

928日,青田县司法局与浙江太鹤律师事务所达成改制脱钩

协议。

929日,青田县司法局与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达成改制脱钩

协议。

930日,武强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青干任

[2000]57号)

1017日,李庆烟副局长率领鹤城、温溪、山口、章旦、季宅

等乡镇司法所的同志前往诸暨县枫桥镇司法所参观学习。

118日,司法部法规教育司霍宪丹副司长、浙江省第三警察

学院陈国禅副校长、省司法厅周晓虹等在县司法局杨建雄局长、市局

林平副局长的陪同下到青田检查指导工作。

1213日,青田县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将温溪镇司法所办公

宿舍综合用房项目列入2000年预安排计划(青计字[2000]242号)

1222日,青田县司法局、青田县司法局基层管理科、高明良

22

分别被丽水市司法局评为2000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228日,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司法厅决定,授予青田县章

旦乡司法所“基层司法行政先进集体”称号(浙人公[2000]250号)

2001

13日,青田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先进集体(浙综治安帮协字[2001]2号)

18日,浙江省司法厅授予青田县季宅乡司法所“省级文明司

法所”荣誉称号(浙司[2001]3号)

118日,经过一个月的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各科室负责人

任职如下:陈灵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友荣同志、季日雄同志任办

公室副主任;丁红亮同志任公证处主任,王岳民同志、郑建平同志任

公证处副主任;周永平同志任宣教科科长,詹灵福同志任宣教科副科

长;陈红兵同志任基层科科长,金双恩同志任基层科副科长;王一青

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增设了行政法制科,朱肖军同志任科长(青

司字[2001]号)。倪永康同志任鹤城镇司法所所长;杜显光同志任温

溪镇司法所所长;周伯君同志船任寮镇司法所所长;陈凤呈同志任东

源镇司法所所长;金如浩同志任腊口镇司法所所长;叶华锋同志任山

口镇司法所副所长(青司字[2001]2号)

227日,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在我县召开,参加会议有市局局

长林永康、副局长林平、各科室负责人,九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等

人。

23

35日,青田县人事劳动局同意王俭同志出国离职(青人劳字

[2001]52号)

310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江晓亮处长,在省厅公

证管理处吕华南处长、市局林平副局长、市公证处方鸣主任等人陪同

下来青考察指导。

329日,青田县人事劳动局同意叶南珍同志退休(青人劳字

[2001]71号)

412日,中共丽水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青田县司法局为

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丽委[2001]5号)

523日,周永平同志被评为1996-200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

“三五”普法)先进个人。

528日,丽水市司法局批复,同意设立青田县鹤城法律服务

所、青田县侨乡法律服务所、青田县温溪法律服务所、青田县船寮法

律服务所、青田县山口法律服务所、青田县北山法律服务所、青田县

章旦法律服务所(丽司发[2001]13号)

529日,青田县司法局关于《建立乡镇两劳安置联络站的实

施意见》经县政府同意,予以转发(青政办[2001]95号)

79日,经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无记名选举产生,

季王平同志为该所主任(青司字[2001]20号)

813日,王文同志被评为1996-200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

进个人(丽委办[2001]98号)

827日,全市公证会议在我县召开,市局副局长詹晓春、政

24

治处主任张久学、公证处主任方鸣和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公证处负责

人参加会议。

831日,青田县“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在县府四楼召开第一

次全体成员工作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姜波,副组长、县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云章,副组长、县政协副主席王笑龙及领导小组

成员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徐云章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县

司法局局长杨建雄就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

规划作了专题汇报。

911日,中共青田县委、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

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青委

[2001]37号)

912日,青田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四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

议》(县人大常[2001]13号)

1029日,金芬花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免去其

中共青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职务(青委干[2001]49号);程

胜农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青田县委办公

室副主任职务(青委干[2001]50号)

1031日,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储雪青携公证管理处、律师管

理处、基层处负责人一行七人,在市局副局长詹晓春等领导陪同下,

来我县进行为期一天的依法行政执法检查。

118日,程胜农任青田县司法局局长,免去杨建雄的青田县

25

司法局局长职务(青人大常[2001]22号)

1110日,武强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免去李庆

烟同志的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免去周显根同志的中共青

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青组干任[2001]22号)

1111日,武强任青田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李庆烟的青田县

司法局副局长职务(青政干[2001]14号)

124日,是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县开展了以“增强观

念、推进依法”为主题的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1213日,程胜农局长参加省司法厅长沈雷在丽水市主持召开

的各县市区局长座谈会。

1225日,青田县人事劳动局同意金如浩同志退休(青人劳字

[2001]486号)

1225日,浙江省司法厅为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先进个的周永

平同志记二等功一次(浙司发[2001]405号)

1227日至28日,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司法局五楼

会议召开,会议由武强副局长主持,程胜农局长做了工作报告,市局

詹晓春副局长、基层处卢向俊处长和县政法委副书记潘炳光到会祝贺

并分别做了重要讲话。

2002

14日,青田县司法局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浙

人公[2002]3号)

113,程胜农局长到杭州参加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在全省司

26

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省人事劳动厅、省司法厅授予青田县司法局20

0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月15日,浙江省司法厅做出决定,给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

育先进个人的本局宣教科长周永平记二等功一次。

1月22日,青田县司法局领导金芬花、武强、王文等深入仁庄

镇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当地老干部、老党员、特困户,给他们送去

慰问金。

123日,局工会换届选举,选举王文、王一青、黄正民、郑

建平、杜显光为工会委员,王文同志任主席,王一青同志任副主席,

杜显光同志兼任经费审查员。

24日,经局党组年终考核,2001年度科室工作评比结果如下:

一等奖:公证处、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鹤城司法所;

二等奖:办公室、宣教科、行政法制科、温溪司法所、山口司法

所、船寮司法所、腊口司法所;

三等奖:东源司法所、北山司法所。

2月5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本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本局

领导、全体干警及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一、程胜农

局长传达全省司法局长会议精神;二、程胜农局长做了题为《开拓创

求真务实 加快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的工作报告,总结2

001年工作,部署2002年工作任务;三、表彰了先进集体和个

人;四、局领导与各科室签订工作责任制;五、县政法委副书记潘炳

光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7

2月6日,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鲍刚、省厅办公室主任俞世裕、

省监狱管理局农场管理处长郑荣华、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林山等领导

在副县长杜兴林、县司法局长程胜农的陪同下到仁庄镇检查扶贫工

作。

2月26日,青田县公证处诚聘了10名行风监督员。

3月7日,青田县首批乡镇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和知识更新培训

会在鹤城镇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

318日,陈灵平、刘秀荣、周永平、陈仕光、王一青、倪永

康、金双恩等七位同志被评为二00一年度优秀公务员。

3月21日,局党组织研究决定:任命王一青同志为司法局办公

室主任,陈灵平同志为司法局两劳回籍人员管理科科长,免去陈灵平

同志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青司[2002]5号)

4月19日,青田县司法局窗口连续二次被县政府办事中心评为

红旗窗口。

5月14日,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

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夏立平同志为支部书记,成员由王一青、丁

红亮、季金成、高明亮组成。

5月13日,县机关党工委批准成立五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旭波同志被选为支部书记。

521日,经研究,决定建立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鹤城法律援

助站、山口法律援助站、船寮法律援助站, 援助站与司法所实行两块

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方式。

28

5月30日,省厅公管处指导员楼孝福我局检查指导公证工作。

6月3日,本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在会议上,程

胜农局长作了《与时俱进 振奋精神 转变作风 努力开创我县司法行

政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金芬花党组书记通报了全省“严打”电

视电话会议精神。

64日,县妇联批复:同意建立青田县司法局妇女委员会;王

一青同志为妇女委员会主任,蒋晓敏同志、林国同志为妇女委员会委

员。

618日,在全省第四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章旦乡章旦村

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人民政府评为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季宅乡叶

金书、温溪镇程崇姆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另外我县有十六名调

解干部获得了荣誉证章。

625日晚,本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本局

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和五洲所律师参加了会议,县纪委胡理清同

志作了题为《谈谈当前反腐败形势》的知识讲座。

629日下午,青田县司法局庆祝建党八十一周年纪念会在天

鹤音乐大隆重举行。

710——12日,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在我县辰光大酒店召开。

市局领导吴保平、詹晓春、刑长海及各处室负责人和九县(区)局长

参加了会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姜波、政法委副书记潘炳光应邀

出席会议,县长卢春中到会看望了大家。

71日,《青田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9

被县政府批准(青政办发[2002]114号)1局设8个职能科室:(一)

办公室(政治处)(二)法制宣传科(普法办)(三)律师管理科;

(四)公证管理科(公证处)(五)基层工作管理科(六)两劳回籍

人员管理科(七)行政法制科(八)法律援助中心。2、下设机构:

(一)鹤城镇司法所;(二)温溪镇司法所;(三)北山镇司法所;(四)

山口镇司法所;(五)船寮镇司法所;(六)东源镇司法所;(七)腊

口镇司法所。3、司法局行政编制40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

2名。

88日,局党组织研究决定:陈友荣任宣教科科长,季日雄任

鹤城镇司法所所长 (青司[2002]20号);金双恩任办公室副主任,

詹灵福任法律培训中心副主任,倪永康任援助中心副主任(青司

[2002]21号)高明良任公证管理科副科长,汪智影任宣教科副科长,

刘丽珠任基层科副科长,徐琼毅任律管科副科长兼援助中心副主任

(青司[2002]22号)

818日,局党组研究,决定聘任:丁红亮同志为公证处主任;

夏威特同志为公证处副主任(青司[2002]41号)

920日,召开局机关中层班干部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1

各科室汇报前三个季度工作及第四季度工作打算2、各分管领导布置

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9月中旬,本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政领导班干部选拔任用条

例》,并举行大讨论活动。

927日,县人事局批复:罗善勤、周显根、刘凤民三位同志

30

8月份开始离岗退养。

1025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

1028日,经党组研究决定:朱肖军同志兼任青田县司法局司

法鉴定中心主任。

1028日,县纪委给予郑建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纪[2002]43

号)

1218日,县考核组对本局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我

局总体评价良好,主要表现在:一、领导班子团结;二、党建工作出

;三、业务工作在全市开创了多个第一。同日,市、县爱卫委对我

局参加“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认为我局符合“市

级卫生先进单位”

1226日,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飞鹤山庄召开,会议

的主要内容有:一、程胜农局长做了题为《与时俱进 改革创新 扎实

工作 为保障和促进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的工作报告,

2002年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了2003年的工作任务;二、在会上

表彰了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文明调委会、优秀司法信息员;三、市

局邢长海副局长、县委姜波副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1230日,青田县司法局被评为丽水市卫生先进单位(丽爱卫

[2002]21)

1231日,青田县公证处改制顺利完成,由内设机构改为自收

自支的事业单位。

31

2003

19日,程胜农局长、金芬花书记、夏立平纪检组长、武强副

局长、王文副局长五位领导到仁庄镇开展扶贫活动。

19日,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严打”整

治工作先进集体,徐琼毅同志被评为全政法系统“严打”整治工作先

进个人(丽政法[2003]1号)

115日,王世法被青田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评为2002年度“十

佳标兵”

115日,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浙司[2003]15号)

124日,青田县司法局被评为二00二年度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先进单位,武强副局长被评为二00二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先进个人(青委[2003]8号)

1月28日,本局召开全体干警会议,程胜农局长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对2002年工作做了简要的回顾;二是对2003年工作做了

初步的安排;三是提醒全体干警在春节期间要注意安全,禁止参与赌

博和和各种非法活动。

214日,金双恩、汪智影、陈仕光、刘丽珠、杜显光等五位

同志被评为二00二年度优秀公务员。

2月20日,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程胜农局长传达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二、金芬花书记传

达县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三、程胜农作了题为《与时俱进 扎实工作

32

开拓创新 不断开拓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全面回

顾了我县2002年司法行政工作,并对2003年工作做了部署;

四、程胜农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03年目标管理责任

状》;五、杜兴林副县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227日,王一青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青组干

任[2003]2号文件)

22728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陶时梅,省援助中心潘松鹤、

余国来在市局局长吴益由等人陪同下,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陶厅长

对我局办公设施的现代化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开

展表示十分满意,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33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陶时梅带领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潘岳

松等人员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

313日,夏立平纪检组长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

先进工作者(浙司党[2003]9号文件)

3月13日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王小明、陆仲达在市局有关领

导的陪同下来我县开展基层调研工作。

3月20日,本市首台亲情可视电话在我局正式开通运行,市电

台、县电台、丽水日报、侨乡报为此作了报道。

3月份,我局开展了十六大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包括举办十六大

知识竟答活动等。

4月7日,程胜农局长被市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丽司发[20

03]9号)

33

4月22日晚,我局召开抗“非典”动员大会,全体干警参加了

会议,金芬花书记传达了县里的会议精神,程胜农局长做了工作部署。

4月28日,我局召开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对《依法治局

若干规定》修改稿进行表决,新规定获得一致通过。

512日,局党组织研究决定:徐琼毅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律

师管理科科长,高明良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刘定华

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腊口镇司法所所长(青司[2003]19号)

5月份,本局与县非典防治办公室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传染病防

治法》法制宣传。

528日,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程胜农同志为青田县司

局局长(青人大常[2003]16号)

4-6月份,我局对全县对归正人员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并对有

特殊困难的归正人员开展送温暖活动。

62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陈红兵同志出国离职(

人劳[2003]158)

616日,青田县司法局在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设立法

律咨询服务处(青总工发[2003]29号)

625日,王文同志被评为二00二年度县级优秀共产党员(青

[2003]54号)

625,王一青同志被评为二00二年度县级先进工作(生产)

(青委[2003]55)

6月25日,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杨弓到我局考核集体二等功

34

事项,对我局的班子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归正人员管理、公证工作、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73日,省司法厅宣传处处长俞振华来青检查指导普法依法治

理工作,他对我县“四五”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712日,本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上半年工作做了全面的

回顾,对下半年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

717日,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鲍刚副厅长、省劳教局徐颜

吉局长、省监狱管理局谢金虎副局长等到一行八人,在市司法局吴益

由局长的陪同下,到我县检查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和到仁庄镇开展扶贫

工作。

721日,本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程胜农局长在会议上部署

了滩坑电站移民工作,要求全体干警统一思想,全力配合县委、县府

做好这项工作。

729日,本局发文设立滩坑电站移民工作法律服务所(青司

[203]23号)

731日,丽水市司局批复,同意将“青田县北山法律服务所”

名称变更为“青田县滩坑法律服务所”(丽司发[2003]27号)

811日,省司法厅决定为我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浙司

[2003]193号)

811日,詹灵福同志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抗非典保稳定

先进个人(浙司[2003]191号)

811日,青田县鹤城法律服务所被丽水市司法局评为丽水市

35

文明法律服务所,徐焕崇、徐志光被丽水市司法局评为丽水市优秀基

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丽司发[2003]33号)

821日,本局召开副股长以上领导班干部会议,研究制订滩

坑移民优惠政策,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均出台了优

惠政策方案。

822日,市司法局詹晓春副局长、市司法局政治处张久学主

任,黄彩琴副主任到我局召开班子座谈会,对我局被记集体二等到功

表示祝贺,肯定了我局在近几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并强调了队伍建

设的重要性。

825日,本局成立执法监督检查组,开展对全县司法行政工

作执法检查。

8月底开始,“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青田”公益活

动全面启动。

9月15日,县人大副主任叶传兴带领有关人员来我局检查指导

“四五”普法工作。

9月18日,市司法局政治处张久学主任、黄彩琴副主任来我局

调研队伍建设。

9月19日,市司法局詹晓春副局长带领有关人员到五洲律师事

务所检查指导工作。

926日,“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青田”法律咨询

暨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在山口镇举行。

10月13日,我局召开律师工作座谈会,局班子领导和五洲律

36

师事务所律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10月18日,我局利用党支部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竞

赛,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班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

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0月21日,本局邀请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金建鸥同志

为全体干警上党风廉政建设讲座。

11月30日,省司法厅授予青田县司法局集体二等功表彰大会

在青田县政府三楼多功能厅隆重召开。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杜兴林主持,省司法厅副厅长储雪青、政治部副主任唐田宝、市司法

局长吴益由、县领导姜波、梅中仁、陈凤才、季王民、谷江南、徐荷

生出席了会议,县组织部、县宣传部、县政法委、公、检、法副股长

以上干部、本局全体班干部参加了会议。在会上。唐田宝副主任宣读

了省司法厅为青田县司法局记二等功的决定,储雪青副厅长给青田县

司法局颁奖并作了重要讲话,吴益由局长和姜波副书记分别代表市司

法局与县委、县府作了重要讲话。

121日,接省司法厅政治部通知,丁红亮、刘秀荣、夏威特

20031117日起取得三级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浙司政

[2003]115号)

122日,刘凤民、陈仕光被任命为主任科员(青政干[2003]17

号)

123日,经人事局批准,招收徐志光为鉴定中心合同制工人

(青人劳[2003]366号)

37

1230日,青田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司法

局邢长海副局长、县人大叶传兴副主任、县政协谢齐副主席、政法潘

炳光副书记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金芬花书记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对以下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程胜农局长的个人三等功;

詹灵福同志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抗非典”先进个人;仁庄镇、高湖

镇、阜山乡、海溪乡、岭根乡、吴坑乡、舒桥乡等七个司法所的先进

集体(基层司法行政);叶金书、叶建康、程崇姆、徐建光、陈樟树、

陈松敏、陈建国等七名同志的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教育科、温

溪镇司法所等二个的局级先进集体;夏威特、黄正民、王世法、余小

伦、毛华军等五名同志的先进个人。二、程胜农局长做了工作报告,

他全面客观地回顾了2003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并对2004年的工

作进行了部署。三、县人大叶传兴副主任和市司法局邢长海副局长分

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2004

1月,我局被市司法局评为二00三度丽水市司法行政系

统全面工作先进集体,王文副局长被评为二00三度丽水市

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15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赴北山镇开展“送法进库

区”活动。

16日晚,我局党组召开了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

县委十届十八次会议精神。程胜农局长传达了会议精神,并

38

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

110日,我局开通了移民法律电话——

12348

112日,县直机关党工委金晓萍书记到我局检查党建

工作,对我局党建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113日至14日,局党组书记金芬花同志带领办公室

人员慰问了本局离退休人员。

116日,我局干部汪智影同志创作的法制漫画作品

《借口》在“法育未来——青少年法制文艺网络创作大赛”

中荣获三等奖。

116日,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程胜农局长全

面回顾了二00三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对二00四年工作

作了部署。

115日至17日,程胜农局长分别到鹤城、温溪、山

口、章村、北山等司法所慰问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

23日,我局宣教科汪智影副科长被省普法办、省司

法厅评为“浙江省优秀普法工作者”

29日晚,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领导金芬

花、王一青分别传达全市移民工作会议、县党建会议和县政

法会议精神,并对本局有关工作作了部署。

212日下午,本局召开局务会议,局班子领导和副股

39

以上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各科室负责人汇报了二00四年

工作思路,程胜农局长对各项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

220日,局党组书记金芬花同志参加了温溪镇人大对

温溪司法所的民主测评会,参加测评的十九名人大代表对温

溪司法所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测评结果为满意票14票,

基本满意票5票,不满意票0票。

318日,本局组织全体干警收看了“全市机关效能建

设动员大会”电视直播,会后分专题进行了讨论。

325日,我局全体干警收看了“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动

员大会”电视直播,会后进行了学习讨论。

329日,局考核组对各科室第一季度工作进行了考核,

办公室、公管科、公证处、援助中心(律管科)获得一等奖,

宣教科、基层科、归正人员管理科、行政法制科获得二等奖。

412日,市人大副主任赵碧春、法工委主任高清云等

领导到我县调研“四五”普法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程胜农

局长参加了有关会议。

417日,全市公证员在青田县公证处参加了计算机能

力应用考试。

419日,我局召开了机关效能专题工作会议,程胜农

局长在会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机关效能的有关规

定,切实改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扎实推进工作,为我县

40

建设“平安青田”作出积极的贡献。

420日,我局召开了移民专题工作会议,程胜农局长

具体部署了移民各项工作,并要求全体干警全身心地投入这

项工作中去。

428日,省司法厅鲍刚副厅长一行在市司法局邢长海

副局长、县委宣传部叶青部长、县司法局程胜农局长等人员

陪同下到仁庄镇开展扶贫工作。

429日,我县召开了律师队伍教育整顿动员大会,

体干警和五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副主任叶

传兴、县政协副主席季王民、县政法委副书记潘炳光应邀出

席会议。程胜农局长作了动员报告,对我县律师队伍教育整

顿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叶传兴副主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512日,市司法局组织参观考察团来我局参观学习

普法档案管理工作。

512日,局党组书记金芬花同志带领有关人员深入滩

坑库区开展归正人员回访排查活动。

520日省普法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宣传处处长俞振

华一行到山口村考察“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

61日,县司法局、质监局、教育局等6部门开展特

种设备安全法制宣传活动。

62日,局党组成员王一青同志带领县法律援助中心

41

人员到仁庄镇小令村设立青田县第一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

点。

67日,本局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宪法》修正案,增

强宪法意识。

614日,县委副书记叶沙平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

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我局全力做好移民工作同时,在司法行

政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615日,省司法厅吴强军副厅长在市司法局吴益由局

长、邢长海副局长的陪同下来青检查指导律师队伍集中教育

整顿工作。

619日,丽水市司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县政府三

楼多功厅举行,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公、检、法等单位代表

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叶传兴副主任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

讲话。

624日,我局党支部被中共青田县委评为二00三年

度先进基层党组织(青委[2004]29号)

625日,我局程胜农局长、金双恩同志被中共青田县

委、青田县人民政府评为二00三年度县级先进工作(生产)

者(青委[2004]30号)

75日,市司法局政治处蒋金明主任带领有关人员来

青检查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

42

78日、13日、20日,我局分别邀请公、检、法单位

代表、县人大政协代表、顾问单位代表召开律师工作座谈会,

征求对律师工作意见。

715日,局考核组对各科室第二季度工作进行了考核,

宣教科、归正人员管理科、行政法制科、援助中心(律管科)

获得一等奖,办公室、公管科、公证处、基层科获得二等奖。

85日,我局在五楼小会议室召开律师队伍集中教育

整顿工作会议,局班子领导、中层干部、五洲律师事务所律

师参加了会议,程胜农局长对教育整顿工作作了回顾,并对

下一步的工作作了部署。

89日全县农村“民主法治村”建设推进会暨县司法

局、普法办赠送 《实用法律手册》仪式在山口村举行。县

委副书记叶沙平出席了会议并就如何推进我县“民主法治

村”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812日,我局召开了副股以上干部会议,程胜农局长

就防台(“台风云娜”)工作作了部署。

823日我县山口镇山口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

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这是丽水市被命名的唯一一个行政村。

824日,县人大叶传兴副主任带领有关人员到我局开

展调研工作,局党组书记金芬花同志就我县法制宣传、法律

援助、法律服务三个方面作了专题汇报。

43

913 《青田县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公布

实施,这标志着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

段。

910日,市司法局詹晓春副局长带领有关人员来我局

检查指导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

916日,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局归正人员管理科在章旦

乡开展归正人员法律援助试点工作。

929日,青田、缙云两县联调工作会议在青召开,青

田县政法委副书记潘炳光、缙云县政法委副书记周家林、两

县司法局长、基层科长和季宅乡、大洋镇、石笕乡领导参加

了会议。与会代表就如何加强联调工作作了交流,两县政法

委副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两县重新签订了《联调工作

协议》

108日,程胜农局长带领办公室人员到温溪、山口、

船寮三个司法所开展基层调研工作。

1014日,市司法局邢长海副局长带领有关人员来我

县检查指导司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1028日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局长吕伟成带领有关人

员到我县参观学习普法档案管理和农村“民主法治村”建设

工作。

1125日,我局档案目标管理通过省二级达标验收。

44

124日,县普法办和县司法局在鹤城镇西门社区举办

了“12.4赠书送法进社区”活动。

126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金双恩同志兼任公证管

理科科长;刘丽珠同志任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季若峰同志

任办公室(政治处)副主任;潘晓华同志任归正人员管理科

副科长(青司[2004]35号)

1215日,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一行在市司法局局长

吴益由、县委副书记叶沙平、县司法局局长程胜农的陪同下,

到仁庄镇检查指导扶贫工作。

1221日,市司法局詹晓春副局长带领有关人员来我

局验收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他对我县教育整顿工作

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228日,局党组书记金芬花被评市司法局荣记个人

三等功一次(丽司发[2004]83号)

1228日,我局被市司法局评为丽水市律师队伍集中

教育整顿先进集体,徐琼毅同志被市司法局评为丽水市律师

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先进个人(丽司发[2004]84号)

1228日,我局被市司法局评为二00四度丽水市司法

行政系统全面工作先进集体,季金成同志被评为二00四度

丽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丽司发[2004]85号)

1228日,青田县仁庄镇司法所被评为二00四度丽水

45

市先进司法所,青田县阜山乡司法所陈建国同志被评为二00

四度丽水市先进基层司法干警(丽司发[2004]86号)

1229日,詹灵福同志被评为丽水市优秀普法工作者

(丽普办[2004]13号)

1231日,县公证处吴愉平同志被县政府行政审批中

心评为二00四年度“十佳标兵”

2005

16日,青司[2005]5号文件:授予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

鹤城镇司法所为先进集体;授予黄正民、刘丽珠、潘晓华、刘定华为

优秀公务员;授予陈灵平、陈友荣、余小伦、吴愉平、林国、徐志光、

潘足飞为先进工作者。

111日,我局召开青田县司法行政会议,全体干警、五洲律

师事务所律师、公证处全体人员、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和中心镇司法助

理员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刑长海、县政法委书记叶沙平、县

政法委副书记潘炳光应邀出席会议。程胜农局长总结二00四年度各

项工作,全面部署二00五年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县委副书

记、县政法委书记叶沙平作重要讲话。

112日,我局成立防范和处理问题领导小组。

117日,《青田法制宣传网》被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

室评为浙江省优秀普法网站。

128日,青干任[2005]3号文件:免去程胜农同志中共青田县

46

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23日,我局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18日,青人大常[2005]3号文件:免去程胜农同志的青田县

司法局局长职务。

226日,我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赴高湖镇内冯村参观中共

青田县委成立旧址,接受革命熏陶。

34日,青干任[2005]34号文件:任命何康平同志为中共青田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任命李长胜同志为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副书

记;免去金芬花同志的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311日,青人大常[2005]5号文件:任命李长胜同志为青田县

司法局局长。

318日,市司法局副局长朱国侨、公证管理处处长方明、文

成县司法局局长廖海成来我局指导交流公证工作。

44日,我局召开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动员大会,局党组

书记何康平作动员报告。

413日,我局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部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和“四五”普法验收工作。

413日,我局成立青田县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领

导小组。

418日,我局召开先进性教育党性分析大会。

426日,我局成立青田县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领导

小组。

47

56日,青田县公证处举办青田县公证处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

集中学习会。

516日,青委办[2005]38号文件:汪智影同志被评为2004

度全县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523日,我局召开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动员大会,局党

组书记何康平作动员报告。

526日,市司法局副局长詹晓春来我县对公证队伍教育规范

树形象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628日,青委[2005]40号文件:倪永康同志被评为2004年度

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630日,省司法厅储雪青副厅长、厅办公室副主任厉君志来

青田仁庄镇调研扶贫工作。

711日,我局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传达市政法委“规范执法

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会议精神,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

97日,以省政府副秘书长詹泰安为组长,省司法厅副厅长储

雪青、省教育厅副总督学张序炎为副组长的省“四五”普法验收组来

我县检查指导。

922日,我局召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年建设活动检查工

作会议。

1014日,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调查组来青田调研,调查

组肯定青田法律援助工作及其取得的成效。

1014日,青政审[2005]26号文件:司法窗口被评为2005

48

第三季度“红旗窗口”

1016日,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传达县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并成

立青田县司法局滩坑移民安置地法制宣传服务活动指导小组。

1021日,省司法厅吕华南、市司法局朱国侨、方明来我局就

公证改制问题进行调研。

1031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储雪青、厅办公室副主任厉君志来

青田县仁庄镇检查调研扶贫项目落实情况。

118日,市司法局蒋金明、卢俊义来我局检查执法监督情况,

一致认为我局工作到位,做得好。

1115日,我局召开移民工作会议,成立法制公证组。

128日,我局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各科室汇报2005年主要工

作特。

128日,省司法厅厅长胡虎林来仁庄镇调研,何康平书记作

发扬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移民工作的汇报。

2006

16日,浙司[2006]2号文件:青田县仁庄镇司法所被命名为

“示范司法所”称号。

19日,浙司办[2006]1号文件:授予青田县司法局为省司法

行政系统2005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9日,青委[2006]2号文件:授予我局徐志光、陈灵平、刘

秀荣为第一水平年移民工作先进个人。

49

111日,丽司[2006]2号文件:青田县司法局金双恩同志报送

的调研论文《强化监督 规范服务 促进我市公证服务业务跨越式发

展》荣获优秀奖。

118日,丽司办[2006]1号文件:授予青田县司法局为信息工

作先进集体,授予青田县司法局刘石清同志为优秀信息员称号。

118号,丽司[2006]5号文件:授予青田县司法局为2005

度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青田县司法局宣教科汪智影同志为2005年度

丽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123号,浙司[2006]21号文件:授予青田县司法局为省公证

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118号,丽司[2006]6号文件:授予青田县法律授助中心为

2004-2005年度法律授助工作目标考核优胜单位称号,授予青田县法

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倪永康同志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称号。

213日,青司[2006]4号文件:授予法制宣传教育科、山口镇

司法所为先进集体;授予黄正民、朱肖军、潘晓华三位同志为优秀公

务员;授予倪永康、季日雄、叶华锋、陈少甫、邹素琴、廖小英、毛

华军等七位同志为先进工作者。

213日,青司[2006]5号文件:授予仁庄镇司法所、阜山乡司

法所、小舟山乡司法所、黄洋乡司法所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授

予陈国平、陈旭东、祝元园、刘贤林、舒光华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

人;授予叶金书、叶建康、陈建国、叶东青、潘彩晓等五位同志为优

秀人民调解员。

50

222日,青妇[2006]2号文件:授予青田县司法局王一青同志

为优秀妇联主席称号。

417日,我局召开青田县司法行政会议,全体干警、五洲律

师事务所律师、公证处全体人员、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和中心镇司法助

理员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刑长海、县政法委书记叶沙平、县

政法委副书记潘炳光应邀出席会议。程胜农局长总结二00四年度各

项工作,全面部署二00五年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县委副书

记、县政法委书记叶沙平作重要讲话。

417日,青司[2006]13号文件:汪智影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

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

630日,青委[2006]35号文件:我局纪检组长夏立平同志被

青田县委评为青田县2005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630日,青委[2006]36号文件:我局局长李长胜同志被青田

县委评为青田县2005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

88日,丽委办[2006]83号文件:我县财政局、教育局、仁庄

镇人民政府、公安局交警大队、侨报社被评为丽水市“四五”普法先

进集体,县司法局詹灵福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721日,丽司[2006]49号文件:授予青田县司法局为丽水市

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青田县司法局公证

管理科金双恩同志为先进个人称号。

717日,浙委办[2006]77号文件:授予青田县为“2001-2005

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授予青田县供电局为2001-2005

51

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陈有荣同志为2001-2005

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汪智影同志为2001-2005

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724日,青发改投[2006]90号文件:同意青田县司法局《关

于购买鹤城镇等五个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的立项报告》(青司

[2006]17号)中的立项报告,准予购置鹤城镇、季宅乡、黄洋乡、

仁宫乡、石溪乡等五个乡镇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总投资34万元,省

财政厅补助21.5万元,县财政解决21.5万元。

727日,青委办[2006]66号文件:青田县“五五”普法依法

治理领导小组成立,县委副书记叶沙平我局副局长王文任

922日,青司[2006]20号文件:陈刚、杨勇、叶芳三位同志

被确定为行政科员职务。

94日,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

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的通知。

1016日,浙司[2006]216号文件:青田县鹤城镇月里湾社区被

命名为全省首批五星级“民主法治村”

1121日,丽司[2006]69号文件:青田县温溪镇温溪村、鹤城

镇水南村被命名为丽水市首批四星级“民主法治村”

126日,县委书记王通林同志对我局法制宣传工作作出重要批

示,批示内容如下:我县“法治青田”任务、普法宣传任务很重。现

普法办、司法局编发这种简单、通俗而又有针对性的小传单、小册子

52

很好。这上面,既有法律规定、又有典型案例、对众是很好的宣传

教育。希望继续扎实的做好这项工作。重点是移民、村、居。形式可

以更加活泼、多样一点。

1228日,浙人公[2006]320号文件:授予青田县司法局为省司

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07

119日,浙司[2007]24号文件:青田县阜山乡司法所被命名

为“省级示范司法所”称号。

120日,青普[2007]1号文件:关于印发《青田县开展“法律

七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124日,青委[2007]36号文件:我局刘定华同志被评为2006

年度滩坑水电站移民工作先进个人。

125日,青司[2007]2号文件:青田县公证处、腊口镇司法所

被评为2006年度先进集体;黄正民、詹灵福、潘晓华被评为优秀公

务员;金双恩、季金成、陈灵平、朱肖军、刘秀荣、、金伶俐

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125日,青司[2007]3号文件:仁庄镇司法所、海口镇司法所、

小舟山乡司法所、黄洋乡司法所、仁宫乡司法所、章村乡司法所被评

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叶建康、叶东青、刘贤林、陈建国、

王佐平被评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叶金书、邹青松、陈旭东、

叶雪伟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53

27日,丽司[2007]13号文件:授予青田县司法局“2006

度丽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徐琼毅“丽水市司法行

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227日,青田县司法局召开司法行政工作,市司法局局长陈

满兴、副县长季力华、县人大副主任陈剑容、县政协副主席季王民、

县政法委副书记潘炳光等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

316日,我局和县委610办公室、县人民医院、等单位组成

亲情帮教团赴第四监狱,对青田籍在押服刑人员进行帮教。

413日,青司[2007]17号文件:关于青田县公证处改制后有

关遗留问题的请示。

514日,丽司[2007]42号文件:青田县司法局因信息工作成

绩较好被通报表彰。

627日,青委[2007]84号文件:县司法局党支部被评为2006

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我局季金成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728日,青干任[2007]5号文件:吕伟杰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

法局党组书记,徐国昌同志任中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

824日,县司法局“加强法制建设、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

的法制宣传百站行活动在青田县温溪镇正式启动。

94日,省司法厅宣传处处长秦小平到我县调研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

927日,青司[2007]23号文件:我局开展中层干层干部竞聘

上岗,金双恩等同志职务任免如下:

54

金双恩同志任局办公室(政治处)主任;季若丰同志任县局办公

室(政治处)副主任;朱肖军同志任局公证处管理科科长;汪智影同

志任局行政法制科科长;刘丽珠同志任律师管理科科长;徐琼毅任局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潘晓华同志任局归正科科长;刘定华同志任局归

正科副科长;季日雄同志任局基层科科长;郑延光同志任县司法局法

制宣教科科长;郑军伟任局法制宣教科副科长;倪永康同志保留原职

务。

928日,浦江县司法局副局长楼晨跃一行到我县参观学习普

法依法治理工作。

1022日,省司法厅胡虎林厅长来青田调研指导扶贫工作。

1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王民同志带领有关代表到县

司法局调研“五五”普法工作。

1113日,市司法局詹晓春副局长来我局检查司法行政执法工

作。

1120日,青司[2007]27号文件:县司法局关于请求更新车辆

的请示,受县人民政府邝平正县长批复:同意更新,请控办办理。

1127日,浙委办[2007]103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青田县阜山乡陈宅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

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阜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陈建国同志为“优

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124日,我局积极部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126日,浙司[2007]259号文件:授予局办公室季若丰同志为

55

“省级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名单”称号。

1214日,浙司[2007]261号文件:授予青田县法律援助中心

“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

1225日,浙普办[2007]29号文件:授予我局宣教科(普法办)

叶芳同志“浙江省优秀网络普法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8

114日,青司[2008]2号文件:定于121日下午在飞鹤山

庄召开2007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114日,青司[2008]3号文件:青田县公证处、青田县法律援

助中心、温溪镇司法所被评为先进集体;法制宣传科被评为信息工作

先进集体;季若丰、徐焕崇、夏威特、叶芳、廖小英、季王平被评为

先进工作者;郑建平、刘丽珠、朱肖军、陈灵平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114日,青司[2008]4号文件:季宅乡司法所、仁庄镇司法所、

舒桥乡司法所、小舟山乡司法所、阜山乡司法所被评为基层司法行政

工作先进集体,叶建华、王佐平、陈旭东、刘贤林、陈永华被评为先

进个人,周福、陈松敏、蒋松丽、朱梦球、程宗村被评为优秀人民

调解员。

114日,青委[2008]2号文件:我局陈灵平同志被评为青田县

2007年度滩坑水电站移民工作先进个人。

115日,青政审[2008]2号文件:我局公证处张晓媚(司法窗

口)被评为2007年度“十佳标兵”

56

120日,浙司[2008]13号文件:青田县高湖镇司法所被命名

为“省级示范司法所”

121日,丽司[2008]5号文件:我局被评为2007年度丽水市

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县公证处夏威特被评为2007年度丽水市司

法行政系统选进工作者。

128日,青综委[2008]1号文件:我局郑延光同志被评为青田

2007年度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21日,青政审[2008]4号文件:我局公证处夏威特同志获得

青田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2007年度信息报道工作先进三等奖。

213日,青委[2008]9号文件:县司法局被评为青田县2007

年度县直部门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225日,我局成立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吕伟

杰任组长,徐国昌、武局、王文任副组长。

326日,县委书记王通林对我局信息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

示内容如下:经常在此刊物上看到青田的信息,很好。县司法局积极

向省、市上报有特的工作信息,值得我县其他部门学习。

4月,县司法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法制办、

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计生局等八家单位组建法律政策服务队,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

512日,县委书记王通林对我局信息工作再次批示,批示内

容如下:县司法局重视信息工作,值得表扬。

616日,青委[2008]40号文件:我局金双恩同志被评为青田

57

2007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

625日,青委[2008]44号文件:我局丁红亮同志被评为青田

2007年度先进工作者。

73日,丽司[2008]44号文件:我县章旦乡章旦村等13个村

被命名为丽水市第三批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728日,我局司法行政网站《青田法治网》完成全新改版。

88日,青司[2008]15号文件:潘晓华任局基层科科长;定华

任归正科科长,兼腊口镇司法所所长,季若丰兼鹤城镇司法所所长;

郑军伟同志兼任北山镇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918日,青司[2008]16号文件:关于撤销青田县公证处下属

公证代办处的通知。

926日,浙司[2008]142号文件:青田县阜山乡陈宅村被命名

为浙江省2007年度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88日,青司[2008]15号文件:潘晓华任局基层科科长;定华

任归正科科长,兼腊口镇司法所所长,季若丰兼鹤城镇司法所所长;

郑军伟同志兼任北山镇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108日,青组干任[2008]10号文件:金双恩同志被任命为青

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1020日,省司法厅葛炳瑶副厅长莅临我县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1027日,我县召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县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1030日,省司法厅陈志忠副厅长莅临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58

115日,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到阜山乡、石溪乡考察示范司法

所建设工作。

116日,青委办[2008]95号文件:县司法局被评为信息工作

先进单位。

1127日,青司[2008]22号文件:县司法局班子调整为局长吕

伟杰、副局长武强、副局长王文、纪检组长陈友荣,办公室(政治处)

主任金双恩。

121日,浙司[2008]172号文件:青田县石溪乡司法所长陈旭

东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评选活动提名奖。

128日,鹤城所完成首批社区矫正对象交接工作。

1230日,青干任[2008]22号文件:陈友荣同志被任命为青田

县司法局纪检组组长。

1230日,青司[2008]25号文件:舒桥乡司法所、巨浦乡司法

所、汤垟乡司法所、海溪乡司法所、阜山乡司法所被评为基层司法行

政工作先进集体,邹青松、叶海美、徐志光、叶建华、陈旭东被评为

先进个人,叶金书、夏丽芬、程宗村、周福、蒋焕和被评为优秀人

民调解员。

1230日,青司[2008]24号文件:青田县公证处、青田县法律

援助中心、船寮镇司法所被评为先进集体;法制宣传科被评为信息工

作先进集体;杜显光、朱肖军、郑建平、刘丽珠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陈刚、郑军伟、陈建国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

59

2009

1 5日,青司[2009]1号文件: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总结 2008年工作,部署 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

1 9日,青田县司法局副局长武强、社区矫正科科长刘定华以

及腊口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春节前走访慰问归正人员困难户。

2 2日,,在2008年度的青田县司法局“千名众评窗口”

活动中被评为 2008年度先进窗口, 2009 2 2日在全县干部

大会上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33日,司发通[2009]19 号文件:青田县普法办被评为全国

“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3 5日,丽普办20092号文件:县共电局被评为市‘五五’

普法中期先进集体;郑延光同志被评为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詹灵福同志被评为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

4 1日,县司法局副局长武强陪同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强到仁

庄镇八源村蹲点调研。

930日,丽普办[2009]7号文件:青田县普法办被评为“全市

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组织奖。

1221日,浙普办[2009]17号文件:青田法治网被评为2009

年度浙江省优秀普法网站。

1221日,浙普办[2009]18号文件:郑延光被评为2009年度

浙江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优秀信息员;青田县普法办被评为2009

度浙江省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60

12 29日,青组干任〔20098号文件:王晓东同志任中共青

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青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12 29日,青组干任〔20097号文件:免去王文同志的中共

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12 29日,青干任〔200928号文件:武强同志任中共青田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

1230日,青政干〔200915号文件:王晓东任青田县司法局

副局长(正科级)

1230日,青政干〔200915号:免去王文的青田县司法局副

局长职务;青政干〔200915号。

1230日,青政干〔200914号文件:王文任青田县司法局主

任科员。

1231日,青司[2009]34号文件:赵青青、陈真丽、徐秉毅等

三位同志从二 00九年九月一日起任科员。

2010

111日,青司[2010]1号文件:青田县公证处、县司法局归正

人员管理科、县司法局腊口镇司法所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集体;县

司法局办公室被评为2009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朱肖军、蒋晓敏、

刘丽珠、叶华锋被评为2009年度优秀公务员;马永丽、章旭红、陈

少甫、梁苾春、徐焕崇、陈真丽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郑军

伟、赵青青、徐秉毅被评为2009年度信息先进工作者。

61

111日,青司[2010]2号文件:仁庄镇司法所、小舟山乡司法

所、高市乡司法所、章旦乡司法所、万山乡司法所被评为2009年度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徐森林、陈建国、吴伟春、王伟琴、陈

旭东被评为2009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东源镇人民调解

委员会、北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腊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2009

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叶金书、叶海美、叶雪伟、叶在宗、叶祖

元被评为2009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

125日,青司[2010]3号文件:于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总结 200年工作,部署 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

1 29日,丽司20108号文件:被丽水市司法局记

集体三等功。

2 11日,青综委〔20101号文件:张苏民评为县 2009年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11日,浙矫正办[2010]2号文件:武强、刘定华同志被评为

2009年度全省“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先进个人;青田县司法

局腊口镇司法所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先进集体。

5 18日,青司[2010]13号文件:任命姚玲芬同志为青田县公

证服务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6 28日,青委201056号文件:潘晓华同志被评为2009

度县优秀党务工作者。

6 28日,青委201057号文件:金双恩同志被评为2009

度县级先进工作(生产)者。

62

20108月,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丽水市优秀“青少年维权

岗”。

8 3日,市电视台记者在市、县司法局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县

腊口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

96日,青编〔201045号文件:青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

同意设立青田县海口镇司法所等四个基层司法派出机构的批复。经研

究,同意在我县海口镇、仁庄镇、高湖镇、油竹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立

司法所,为你局派出机构,人员编制从省核定的我县司法编制中统筹

调剂解决。

9 26日,青组干任〔201013号文件:免去陈友荣同志的中

共青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929日,青司[2010]28号文件:李翠芬同志任县司法局归正

人员管理科副科长;张苏民同志任县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梁苾春同志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郑军伟同志任县司法局

法律培训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副科长职务;

赵青青同志任县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副科长;周爱妙同志任县司法

局腊口镇司法所副所长;朱芝懋同志任县司法局北山镇司法所副所

长。

929日,青司[2010]29号文件: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由王晓东、

季若丰、周伟勇、郑建平、杜显光五位同志组成,王晓东同志为主席,

季若丰同志为副主席。

930日,青司[2010]30号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刘

63

秀荣同志任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副主任;同意朱鲁鹏同志任浙江省青

田县公证处副主任。

201010月,浙司办[2010]10号文件:青田县司法局被评为

2010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108日,青司[2010]3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叶菁菁同志从

0 0年九月起任科员。

1012日,青政法干任〔20104号文件:潘晓华同志任青田

县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免去其青田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

职务;刘定华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免去其青田

县司法局归正人员管理科科长职务;季若丰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法律

培训中心主任兼办公室(政治处)副主任,免去其青田县司法局办公

室(政治处)副主任兼鹤城镇司法所所长职务;周伟勇同志任青田县

司法局归正人员管理科科长;倪永康同志任青田县司法局行政法制科

科长。

1027日,青司[2010]36号文件:周伟勇同志从20109

起任科员。

10 8日,青机党工〔201042号文件:经研究同意:中共青

田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由武强、潘晓华、刘定华、徐秉毅、丁红亮等

5位同志组成,武强同志为党支部书记,潘晓华同志为党支部副书记。

1214日,杜显光、叶金书、陈建国等同志被评为县“2010

谐家园建设百杰”十佳调解能手;徐焕崇等同志被评为县“2010

谐家园建设百杰”十大模范守法公民。

64

1217日,青政干〔201024号文件:下列同志任主任科员:

朱肖军、陈灵平、蒋晓敏、刘定华。

1217日,浙司[2010]157号文件:武强同志被评为全

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百名优秀人物“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

2010年,县司法局鹤城镇司法所、温溪镇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

规范化司法所”。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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