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公安部令第123号)驾驶证扣分规则详解
“闯红灯记6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以上这些就是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23号)的部分内容,新交规的出台引发了广泛热议,大家都在感叹新规较之前
的严厉的很多。让我们也简单的为您图解新规则。
我们先来解读扣12分的严重违法项目:●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原来记6分)。●使用
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等。●驾驶营运客车在高
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
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
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再来解读扣6分的违法项目:●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原
来记3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
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中型以
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
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
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
到5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驾
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
悬挂明显标志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
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
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
停车、避让行人;●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让
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驾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
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驾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
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
时,不系安全带的;●驾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
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
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
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校车上下学生,
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
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
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
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
超过规定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
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
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
12分。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
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
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总结:新规在2013年1月1日启用,其中有不少细节如闯黄灯违法,开车
接听手机等扣分细节,需要广大汽车驾驶员一定注意,避免违法现象发生。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6:57: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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