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福利费的开⽀范围如何规定的
职⼯福利费是指⽤于增进职⼯物质利益,帮助职⼯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付的费⽤。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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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福利费的开⽀范围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薪⾦及职⼯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福利费开
⽀范围如下:
1,尚未实⾏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的设备、设施和⼈员费⽤,包括职⼯⾷堂、职⼯浴
室、理发室、医务所、托⼉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和福利部门⼯作⼈员的⼯资薪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劳务费等。
2,为职⼯卫⽣保健、⽣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货币性福利
(1)企业向职⼯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
(2)未实⾏医疗统筹企业职⼯医疗费⽤;
(3)职⼯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4)供暖费补贴;
供暖费补贴也称为“冬季取暖补贴”,国家劳动总局总新字[1979]176号⽂件中规定的冬季取暖补贴是指北⽅⾼寒地
区职⼯宿舍的取暖补贴。不包括企业⽣产经营房屋取暖的费⽤。具体扣除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执⾏。各地对发放“冬
季取暖补贴”都有不同的规定,注意按当地政府的报销范围执⾏。
(5)职⼯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于给员⼯抵御酷暑的⾼温补贴,企业为员⼯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温补贴,
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政府规定执⾏。
注意区别职⼯防暑降温费和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物品的区别。《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劳总
护字[1980]65号)规定,“暑期对在⾼温、露天作业的⼈员供应清凉饮料,是为了保护这些职⼯在⽣产过程中的安全健
康,防⽌中暑的⼀种辅助措施,⼀般是由有关单位配制,供应⼀定量的含盐饮料,集体供应,共同饮⽤,不折发现⾦
和实物。它不是⾮⽣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企业夏天⽀付的清凉饮料费⽤不属于职⼯防暑降温费,不属于福利
费,⽽是劳动保护费。
另外注意,企业发放给职⼯回家享⽤的防暑降温⽤品,由于不符合《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
(劳总护字[1980]65号)⽂件中“集体供应,共同饮⽤,不折发现⾦和实物”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保护费。对此类费⽤是否
属于福利费还是⼯资⽬前也⽆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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