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承兑汇票的提⽰承兑
提⽰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为。
银⾏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提⽰承兑后使⽤,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再向付款⼈提⽰承兑。
持票⼈向付款⼈提⽰承兑时,必须向付款⼈出⽰汇票,否则付款⼈可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
效⼒,持票⼈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使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需提⽰承兑。
定⽇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应当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提⽰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应当⾃出票⽇起1个⽉内向付款⼈提⽰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承兑的,持票⼈丧失对其前⼿的追索权。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承诺在汇票到期⽇⽀付汇票⾦额的票据⾏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种票据⾏为。
银⾏承兑汇票的付款⼈接到出票⼈或持票⼈向其提⽰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或持票⼈签发收到汇票的回
单,记载汇票提⽰承兑⽇期并签章。付款⼈应当⾃收到提⽰承兑的汇票之⽇起3⽇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拒绝
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3:50: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0939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