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人事档案怎么转移

更新时间:2024-11-06 16:45:1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人力资源培训)

辞职⼈事档案怎么转移

我们的档案,⼀般在员⼯⼊职或者缴纳各种保险会⽤得到,他记载我们的资历学历和政治⾯貌等等,从事⼯作

后,想要离职到另⼀公司,⼈事档案如何处理,应该本⼈带⾛还是转移到相关部门,那么辞职后⼈事档案应该如何处

理和转移呢?下⾯店铺⼩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您。

辞职⼈事档案怎么转移

⼀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离职员⼯,⼈事档案都由员⼯⾃⼰带⾛,到就业局领取失业保险;

⼆是⾃愿离职的员⼯,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他本⼈⼜担⼼档案被丢失,要求⾃⼰带⾛(公司有台帐),由本⼈保管

个⼈档案分为⼈事档案和企业⾃建员⼯档案。

⼈事档案⽐如⼤学毕业⽣的档案属于国家⼈才档案,是国家⼈事机关及其下属授权⼈才中⼼专管的,以报到证为

凭。

1、离职后,由公司出具解聘证明,新单位是国有属性的即可开具调挡函接收你的档案。

2、民营单位⼯作的,私企⼀般不具备档案接管资格,⼈事档案需要托管在当地⼈才市场的。持原单位办理劳动

关系解除证明,开调转函去原⼯作地⼈才中⼼(⼈⼒资源公司)办理档案转移;再持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新就业

地⼈才中⼼(⼈⼒资源公司)办理托管。

3、如果是国企到私企,或者私企到国企,则是第三⽅(社保局、⼈才中⼼、⼈⼒资源公司)和有资格的企业之间的

转接,参照第2条办理。

4、暂时未能就业,或⾃⼰创业的,建议如下操作:

(1)将档案转户⼝所在地社保所办失业,领取失业⾦,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将档案转户⼝所在地职业介绍中⼼⾃⼰交保险,交够年限,也可以领取养⽼保险。

(3)按规定,档案可以在原单位保存两年,因此可以暂缓调档。

企业⾃建档案企业⾃⼰创建的员⼯档案,企业⼈事部门应保留两年备查,⾥⾯所有涉及证件原件的部分企业⽆权

扣留,员⼯本⼈可以拿⾛(复印件未作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证

明,并在⼗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约定,办理⼯作交接。⽤⼈单位

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作交接时⽀付。

⽤⼈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的劳动合同的⽂本,⾄少保存⼆年备查。第三⽅保管,⽐如⼈才市场、⼈⼒资源公

司、职业介绍中⼼等,⼀般会有⼀定托管费;⽽社保所养⽼中⼼,⼀般是不收费的,如果提供其他服务,产⽣费⽤也会

很低。

⼈事局也可接收⼈事档案,但作为机关单位只接收本单位正式在编⼈员和全市科级⼲部的档案。⾼校毕业⽣,申

请回⽣源地,那开出的报到证上报道地址可能会是⼈事局,那只是个统⼀的称呼,但档案实际上可能是到当地⼈事局

下属单位⼈才交流服务中⼼下属⼀个科室⾼校就业指导办公室或者是某个⼈才市场。

以上就是店铺⼩编整理的关于员⼯离职⼈事档案如何处理转移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供您参考,⼈事档案⼀定要

保管好,不可丢失,遗失的话补办⽐较⿇烦,也容易耽搁事情,如果您还不清楚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

电店铺,在线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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