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辞职赔偿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6 22:35:5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研磨粉)

劳动合同法辞职赔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关系和劳动工作的一种法律规范和法律约

束,对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问题进行的法律规定。企业与员工

之间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辞职赔偿也是会有约定的,

至于辞职赔偿的标准是多少,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下面就介绍一下

和辞职赔偿有关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辞职赔偿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

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偿。

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

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

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

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若干问题意见》及《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

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

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

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

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

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

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原用人单

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

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困难,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

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

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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