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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06 13:42:0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操作英文)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申请表

请正反面打印在

同一张A4纸上

住房公积金表203

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登记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号码

单位基本

信息变更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代码

经办人

经办人证件号码

座机

手机

托收业务编号

□启用 □禁用 托收状态

10 15 20 25 托收日期(日)

付款单位全称

付款单位开户银行

付款单位账号

银行交换号(9位)

单位提交材料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加盖市工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原件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原件

委托收款

信息变更

银行支付系统号(12

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缴存单位委托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委托收款信息变更无需填写以下内容)

号: )为我单位经办人,代我单位及所属职工办理下列住房公积金相关业

务:

□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

□变更单位或职工信息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

□住房公积金封存、销户

我单位授权 (身份证号: )使用CA证书。

单位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字:

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单

1.单位同意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以下简称银行托收)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汇缴、

补缴业务。

2.单位选择每月 日为托收日,并保证银行账户余额足以支付当月应缴额。如果有汇缴人员

增减变化、人员补缴等业务,同意在托收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

3.对于当月托收失败的,单位同意采用支票等方式缴存,次月继续采用银行托收方式。

4.单位应在首次托收日之前与付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

书》。

5.为确保委托收款到账成功,委托收款单位名称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收

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不填。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初审意见 复审意见

”,否则打“×”: ”,否则打“×”:

□符合信息变更条件 □符合信息变更条件

□不符合信息变更条件(请注明原因): □不符合信息变更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 复审人员名章:

初审时间: 复审时间:

录入人员名章: 录入时间: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3:57: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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