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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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张A4纸上
住房公积金表203
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登记号:
变 更 信 息 变 更 后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号码
单位基本
信息变更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代码
经办人
经办人证件号码
座机
手机
托收业务编号
□启用 □禁用 托收状态
□10 □15 □20 □25 托收日期(日)
付款单位全称
付款单位开户银行
付款单位账号
银行交换号(9位)
单位提交材料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加盖市工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原件
□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原件
委托收款
信息变更
银行支付系统号(12
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缴存单位委托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委托收款信息变更无需填写以下内容)
我单位 ,授权 (身份证
号: )为我单位经办人,代我单位及所属职工办理下列住房公积金相关业
务:
□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
□变更单位或职工信息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
□住房公积金封存、销户
我单位授权 (身份证号: )使用CA证书。
单位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单
1.单位同意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以下简称银行托收)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汇缴、
补缴业务。
2.单位选择每月 日为托收日,并保证银行账户余额足以支付当月应缴额。如果有汇缴人员
增减变化、人员补缴等业务,同意在托收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
3.对于当月托收失败的,单位同意采用支票等方式缴存,次月继续采用银行托收方式。
4.单位应在首次托收日之前与付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
书》。
5.为确保委托收款到账成功,委托收款单位名称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收
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不填。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初审意见 复审意见
经审核,符合信息变更条件的,在□内打经审核,符合信息变更条件的,在□内打
“√”,否则打“×”: “√”,否则打“×”:
□符合信息变更条件 □符合信息变更条件
□不符合信息变更条件(请注明原因): □不符合信息变更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 复审人员名章:
初审时间: 年 月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日
录入人员名章: 录入时间: 年 月
日
*填写此表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3:57: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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