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制度
1。0目的
规范票据管理,加强资金防范意识,保证资产安全,确保票据结算工作有序进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应付票据的管理。
3。0职责
3。1票据安全保管及正确使用是公司每位员工的职责。由于票据保管、使用不当造成
公
司财产损失,有关责任人必须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3.2出纳负责银行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和缴销管理。
3。3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公司发票、手写收据的登记、领购、保管、回收和缴销管理。
4.0制度内容
4.1票据管理以“责任到人、手续齐全”为原则。
4。2票据种类
4。2。1银行票据: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4.2。2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网打发票、、手写发票);
4.2.3收据:手写收据、收费系统机打收款收据;
4.3票据填制要求
4.3.1发票及收据填制要求:发票、机打收据或手写收据的填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开,
内容(收费细项、业主名称、房号、收费期间)要齐全,日期、单价、数量、面
积、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数量和金额要准确,全部联次一次复
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大、小写一致,涂改无效;经办人签字工整,发票须加
盖“发票专用章”,项目用于收款的机打收据或手写收据须加盖“收款专用章”,
财务部出纳用手写收据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4。3.2银行票据填制要求: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人民银行颁布的《票
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1
4.4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
4.4。1发票的领购:须严格按税务局《领购发票的规定》办理。
4。4。2发票的开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
发
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
收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
如实开具.大额定额发票存根联和顾客联的顾客名称和开票日期必须填写齐全清
楚。填用发票后,必须在发票本封三填写发票使用情况。
4.4。3发票的保管: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表》、《发票领购簿》,应当
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4。5发票使用说明
4.5。1由发票管理人员从税务局购并对所购发票逐号登记《发票登记簿》并保管,
出纳、项目财务管理员为未填开发票领用人,道闸口收银员、秩序维护员为定额
发票领用人,领用时须逐号登记领用发票票号和数量;对本公司相关业务经办人
领取的已填开发票,设《已开发票签收登记簿》列明所开发票单位名称、金额、
开票日期、领用日期、领用人姓名,经办人签收。
4.5.2;定额发票一般为公司收取临时车位费时所用发票,每本定额发票须连号使用,不
得跳号。道闸口收银员、秩序维护员领用要建立《定额发票登记簿》,对领到和
使用的定额发票进行登记,保证账、票一致;财务管理员应对定额发票进行登记
管理,道闸口收银员、秩序维护员领用新定额发票时,要交回已用完定额发票存
根(每本);道闸口收银员、秩序维护员上交的款项总计必须大于或等于已使用
定额发票存根合计金额.
4。5。3、手写发票为公司收取物业费、其他收入等时所开发票,每本发票开
具
时须连号规范填开,不得跳号;财务管理员领用要建立《发票登记表》,对领到和
使用的发票进行逐笔登记,保证账、票一致,票、款一致,会计对此有审核、监
督责任.
2
4。5.4网打发票为公司收取物业费、其他收入等时所开发票,出纳或财务管理员均为网
打发票的开具人及登记人。开票时通过税务局开票系统,按所购发票序列号顺序
开票;网打发票为单联发票,无存根联和记账联,发票号为开票系统随机生成,
开票人员在打印完发票后,须及时按发票序列号、随机发票号登记《发票登
记表》记录发票使用情况,并于当天下班前在税局网站下载《税收电子通用发票
明细》与《发票登记表》记录情况进行核对,保证账、票一致,票、款一致。
分管会计须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库存空白发票与开票系统的发票结存数是否一致。
4。5。5发票作废时,发票上须加盖“作废”章或手写“作废”字样,注明作废原因,
经
项目经理签字证明。作废发票应整份保存装订在存根联上,并与已使用发票存根
联一起上交分公司财务部.网打发票需作废时,须出具《发票作废清单》说明作
废原因。每月一次或多次到税局上门核销作废(须核销已作废发票才能领购新发
票)。
4.5。6发票的填开、遗失、缴销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理。
4.6收款收据使用说明
4。6。1收费系统机打收款收据为公司已上收费系统的各后期管理项目记录收入的唯一
凭
据,项目财务管理员为安全保管的第一责任人;机打收据须连号顺序打印,不可
重复打印;若因系统、网络或打印机问题造成打印出错,或人为原因开错收据须
通过OA形式申请后台补打。
4。6。2手写收据为未上收费系统的后期管理项目及前期销售配合项目记录收入的唯一
凭
据和财务部日常现金收款的凭据,由会计保管并逐号登记《票据登记簿》,项目财
务管理员及出纳领用收款收据;收款收据须连号规范填开,不得跳号。
4。6。3收款收据作废应说明作废原因并整份保存装订在存根联上,不得擅自撕毁。已使
3
用收款收据存根联须在领用新收款收据时交回财务部核销.
4。7银行票据使用说明
4.7.1应收银行票据(收到外单位交来的银行支票、本票、汇票等的收款)
4.7.1。1 出纳对当日所收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必须及时填写银行进账单并于当日到银
行进账。
4.7.1。2出纳须每日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如有退票现象发生,必须及时与业务部门取得
联系,采取有效措施追回款项,杜绝发生欠款,避免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4.7。1.3出纳应每日通过网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查询业务单位通过电汇、信汇委
托收款形式汇入我司的收入款项,尽量避免欠款发生。
4。7。2应付银行票据(应付外单位款项的银行支票、本票、汇票等)
4。7。2。1应付银行票据的填开必须以经济合同及付款申请为依据,严格按公司《费用
报
销制度》、《付款管理流程》及《现金管理制度》相关制度规定办理票据支付手续。
4。7。2。2银行票据的使用和填开须严格按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4.7。2.3出纳应建立《银行票据签收登记簿》对已开出银行票据进行登记管理。支票签
发后需由持票人在支票头签收,同时填制连续签收记录,完整存档;银行汇票签
发时由持票人在银行汇票复印件上签收,银行汇票复印件要完整存档;
4。7.2。4大额银行票据的交付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操作,尤其是现款银行票据不得采
用
邮寄方式操作,原则上由本公司员工专人送交,以保障资金安全.
4。7.3银行票据作废及销毁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人民银行颁布的《票
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5。0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5.2《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4《费用报销制度》
4
5。5《付款管理流程》
5。6《现金管理制度》
5。7《支付结算管理办法》
6.0相关记录
6.1《票据登记表》
6。2《银行票据签收登记表》
5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3:18: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0832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