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侦查时限一般为多久-检察院立案侦查时限的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11-06 21:30:1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影视原著)

检察院立案侦查时限一般为多久?检察

院立案侦查时限的规定有哪些?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

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

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

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热门城市:丛台区律师 吉林市律师 赛罕区律师 涉县

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鄂托克旗律师 磁县律师 无锡律师

山律师

众所周知,我国的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方面有着严格

的立案侦查时限,对于不同的案件的难易程度有着不同的侦

查时限。在下文中,小编就结合我国在有关▲检察院立案侦

查时限的规定对检察院立案侦查时限做出一些解答,以供大

家参考。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时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

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

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

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

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

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

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

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

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第二百二十三条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

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

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延长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

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

再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

的,可以直接决定再延长二个月。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

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直接

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二、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时限

1、采取取保候审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取保候审措

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

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侦查但不得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直至出现需要拘留、逮捕条件)

2、采取监视居住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监视居住措

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

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侦查但不得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直至出现需要拘留、逮捕条件)

3、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检察院3天内作出决定是否

报捕(可以延长4),送上一级检察院侦监部门审查,侦监

部门的审查期限是7天,这一共10-14天时间就是检察机关

拘留嫌疑人的时限。

4、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后:一般期限是2个月,自执行

逮捕的次日起计算(司法实践通常做法,依据的是《刑事诉

讼法》79条,也有的院从当日计算,依据的是1981年两高

和公安部《关于侦查羁押期限从何时起算问题的联合通知》);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

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但现在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此次延

长还没有明确的操作规定);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

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对于可能判处10年有期

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

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此外《刑事诉讼法》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3:03: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0826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