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
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
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三)刑法规定,对累
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一般情况下,对于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但是又确实触犯了
刑法的罪犯,法官可能会判处缓刑,即在监狱外执行。那么,根
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呢?此外,在法
律上,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
的说明。
一、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
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
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
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
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
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
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
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
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
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
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
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
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
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
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
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
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
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
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
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
加以综合评判。
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
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
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
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
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
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
刑事罪犯的服刑也可以在监狱外执行,当然,这必须符合法律规
定的条件。如果您不知道,您或者是您的家人所涉嫌的犯罪能否
判处缓刑,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
您看看。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2:33: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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