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5-01-09 15:34:0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博奕)

上海经济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

经济适⽤房价格相⽐市场价格来说更加适合中低收⼊家庭的承受能⼒,在结构上更加注重住房的实⽤效果,那么

上海经济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上海经济适⽤房结婚需满⼀年以上,直系亲属意外死亡,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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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房申请条件

1、配偶(结婚需满1);

2、⽗母、⼦⼥与祖⽗母、外祖⽗母,祖⽗母、外祖⽗母与⽗母双亡的孙⼦⼥、外孙⼦⼥;

3、兄、与⽗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

()配偶应当⼀同申请;

()年满70岁的⽼⼈(孤⽼除外)应当与本条第⼀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同申请;

()未成年⼦⼥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应当与其⽗母⼀同申请,⽗母双亡的应当与本

条第⼀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同申请;

()⽗母离婚后,与⼦⼥共同⽣活的⼀⽅死亡、另⼀⽅不愿与⼦⼥⼀同申请的,未成年⼦⼥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

有产权保障房的成年单⾝⼦⼥应当与本条第⼀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同申请。

上海经济适⽤房申请流程

⾸先经济适⽤房申请⼈持家庭户⼝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证明和住房证明及市县⼈民政府规定的

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民政府经济适⽤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进⾏公⽰,经公⽰⽆异议或经核实异议

不成⽴的,批准申请⼈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最后经过轮候、配售、选

房完成购买。

上海经济适⽤房申请材料

1、共同申请⼈、同住⼈或者单⾝申请⼈签名的经济适⽤住房申请表。

2、共同申请⼈、同住⼈或者单⾝申请⼈的⾝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共同申请⼈、同住⼈或者单⾝申请⼈的户⼝簿等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共同申请⼈、同住⼈或者单⾝申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应提交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

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共同申请⼈、同住⼈或者单⾝申请⼈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租⽤

居住公房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住房已被拆迁的,需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共同申请⼈或者单⾝申请⼈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上⼀个⽉末前溯⼀年内的收⼊证明:

(1)在岗⼈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业⼈员收⼊证明》,⼯资存折(银⾏卡明细)或⼯资单()需加盖公章;

为劳务派遣⼈员,还应提供:劳务派遣关系证明;若为出租车司机,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出租车司机营运信息及收

⼊说明;

(2)长病假⼈员、内退⼈员、劳动合同中⽌履⾏⼈员、外地离岗⼈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业⼈员收⼊证

明》;

(3)协保⼈员、灵活就业⼈员、失业⼈员、⽆业⼈员、⾼龄⽆保障⼈员、⾃由职业者、⾃谋职业⼈员、⾃主创业⼈

员应提供: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外地失业⼈员、外地⽆业⼈员应提供:当地县级以上⼈保部门

证明;

(4)重残⽆业⼈员应提供: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残联出具的证明;

(5)本市办理离、退休的⼈员应提供:养⽼⾦银⾏存折明细;外省市办理离、退休的⼈员应提供:养⽼⾦银⾏存折

明细或办理地⼈保部门出具的养⽼⾦证明;

(6)⽀内回沪⼈员应提供:当地县级以上⼈保部门出具的养⽼⾦证明或养⽼⾦银⾏存折明细;

(7)16岁以上在校学⽣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8)现役军⼈(不含义务兵)应提供:所属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收⼊证明;若为已转业⼈员,需提供转业证明;

役军⼈(义务兵)应提供: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武装部出具的⼊伍证明或⼠兵证;若为已退伍⼈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区

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

(9)个体⼯商户、私营业主应提供:营业执照、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保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正规组织负责⼈应提供:⾮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

(11)征地⼈员应提供:征地证明或征地协议;

(12)出租房屋⼈员应提供:租赁合同。

7、共同申请⼈或者单⾝申请⼈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上⼀个⽉末的财产情况证明:

(1)拥有机动车辆⼈员应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机动车辆⾏驶证、机动车辆情况申报表;

(2)拥有银⾏存款⼈员应提供:定期⾃动转存明细单、银⾏账户明细;

(3)拥有股票⼈员应提供:指定交易或结算券商出具的对账单(交易明细);

(4)拥有债券⼈员应提供:债券凭证;

(5)拥有基⾦⼈员应提供:基⾦对账单;

(6)拥有保险⼈员应提供:保险合同。

8、在规定申请期起始⽇上⼀个⽉末前溯⼀年内出售、赠与、⽀取使⽤的财产价值超过30000(30000),需

提供合理的使⽤说明、资⾦流转凭证及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1)出售⾮居住类房屋的应提供: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2)赠与⾮居住类房屋的应提供:经公证的赠与书和受赠书或者赠与合同;

(3)出售(转出)机动车辆的应提供:⼆⼿车销售发票、机动车辆过户登记;

(4)赠与机动车辆的应提供:经公证的赠与⽅和受赠⽅证明书、过户交易合同。

9、其他与收⼊、财产相关材料。

10、共同申请⼈、同住⼈或者单⾝申请⼈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核查结果的

书⾯⽂件。

上海经济适⽤房申请标准

1、单⾝申请⼈⼠或者2⼈申请家庭,购买⼀套⼀居室。

23⼈申请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积低于规定限额(即⼈均15平⽅⽶建筑⾯积限额×申请家庭⼈员数-申请家庭

原有住房建筑⾯积)15平⽅⽶(15平⽅⽶)以上的2⼈申请家庭,可购买⼀套⼆居室。

34⼈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套三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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