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是什么罪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什么罪名也不是,行政拘留的不是说当
事人犯罪了,一般来说就是普通的治安违法行为,在个人档
案当中不会留下任何的罪名。犯罪行为的话那是直接被刑事
拘留,就不是行政拘留了,行政拘留是属于一种常见的行政
管理手段,没有犯罪这么严重。
▲一、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是什么罪?
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管理的,不是属于刑事案件,所以
没有构成犯罪,更不会留下任何罪名记录。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
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
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
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
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
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执行拘留时,要
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
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人可以使用强制手段。
▲二、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
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
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
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
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
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
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
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
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行政拘留的期限如何计算?
(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
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
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
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
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
上午出所。
(二)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
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
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的规
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了强
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该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
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里的“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
安机关所执行的继续盘问或者采取的行事强制措施如刑事
拘留等。
当然,公安机关之所以行政拘留肯定是因为当事人的所
作所为是违法的,但是如果说到罪名这个法律概念的话,定
罪肯定是只有刑事法庭才具备这一资格的。其实照目前的情
况来看,要构建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国家真的是还有很长的
道路要走的,因为在很多民众眼中是没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
留的概念上的区分的。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1:28: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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