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可以和解吗?
先说一下,刑事案件的和解,是一种量刑情节,不是定罪情节。
刑法上分为定罪和量刑,定罪就是够不够成犯罪,量刑就是要不
要判刑,判哪种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判
多久的刑。所以,和解更多是关于量刑的部分,与定罪关系不大。
和解, 一般都是有被害人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都会对被害人造
成伤害,被害人需要获得补偿或赔偿。一是刑法只管定罪和量刑,所
以没有规定刑事案件中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赔偿,虽然被害人可以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判决赔偿的金额都会比较低;二是就算法院
判了赔偿,如果被告人不履行这个给钱的判决,法院强制执行也很麻
烦,毕竟家属如果不愿意承担,那很可能被告人就没钱了。所以,还
不如规定一个和解,被害人可以早点拿到钱,甚至可以多拿一些钱补
偿自己受到的伤害,而由于被告人可以判的轻一些,他家属也愿意帮
忙给钱。毕竟,很多被害人还是很需要钱的,没钱救急的话,判被告
人再久对被害人来说都没用。
另外,刑事和解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和解
程序,检察官和法官都要参与,针对的是部分轻微案件;另外一种是
属于广义的和解,即被告人和被害人自行和解,被害人及其家属可以
签订和解协议,出具谅解书,适用于所有的案件。刑事和解程序是一
种制度,有法定的程序,如果选择了适用的话,检察院、法院要走这
种程序,根据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
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而后
一种只是法院规定的一种量刑的考虑情节,没有法定的程序,根据量
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
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
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
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但
总的来说,这两种都对量刑起到比较大的作用。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0:55: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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