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工伤事故报告怎样写_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6篇
公司管理层在召开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会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安
装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外出安装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下
面就是本店铺给大家带来的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
家!
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1
单位工伤事故报告
兹有 县 中学职工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53x227,
年7月参加工作,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为副校长,分管教学,语文骨
干教师,任初三年级143班、147班语文课,每周每班5节课。因x
年2月26日星期二早上6:30,副校长照常到教学区视察学生,招呼
学生食用营养餐,坐班上课,开展一天的紧张工作。上午第一节课在
办公室坐班备课,第二节上147班语文课,第三、四节继续到坐班;
下午第一节上143班语文课,第二、三节坐班检查指导教师备课;晚
上自习课到143班辅导学生,20:50结束辅导后,刘副校长急匆匆的
从三楼准备赶回宿舍照顾读小学的女儿吃晚点睡觉。可能是因为劳累
了一天导致身体不支,当下到最后四级楼梯时不小心绊倒,后背着地,
倒地后无法动弹,被后面下来的老师看到后,立即报告校长,联系家
属,当晚送往县人民医院,医院确诊为第11胸椎骨折。经 中学校委
会3月18会议讨论研究,认为副校长是在学校正常工作日的正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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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中因公负伤,属于工伤事故,恳请相关部门给予认定为工伤为盼。
x年x月x日
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2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籍 贯 安全教育 安全技术交底
文化程度 有 有 小学 201x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分左右,伤
者x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
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
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x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
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
经过长达1个月的,病情恢复良好;201x 年9 月9日,x现
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x医院检查,检查发
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
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
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
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
加固而班组 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
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了安全预防措施交底会,再次重
申了管理人员及班组遵守和实施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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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
全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按“四不
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项目部通过认真的总结和学习,以确保类似事
故的发生。
1、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
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班组在操作时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此事故
负主要直接责任。
3、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
监督不力的责任。
4、项目经理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1、x志的医疗费按保险条款处理,从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费用
用于支付其个人的伤残补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赔x志工伤补助费 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
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
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一次性支付x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及全部医药费由钢筋班
班组长刘河明承担,共计14057.45元(壹万肆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
分),公司承担一次性支付杨鹏飞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即9000
元(玖仟元整),扣去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5057.45元(伍仟零伍拾柒
元肆角伍分),公司实际应支付的费用为3942.55 (叁仟玖佰肆拾贰
元伍角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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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药费已由钢筋班组班组长x付,一次性赔偿x志工伤补助
费 18000 元由公司暂行先垫付,其中9000元(玖仟元)从钢筋班组班
组长x务决算中扣除。
5、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
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
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依据《员工手册》中《员工奖惩条例》
(修订本)6.2.2条C 款的规定,给予 x 项目部钢筋工长x、项目部
安全员x记过处分。
6、扣件断裂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器材部门应从此次事
故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教训。
厦门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x年2 月20 日
附件 1、伤者申请书及项目意见 2、事故调查笔录两份 3、项目
事故调查报告(包括现场照片 3 张、安全教育材料2 份、安全技术
交底材料1 份)4、伤者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5、工伤处理协议书
甲方:厦门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 项目经理部;
乙方: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x 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刘
河明 丙方: (受伤人) 身份证号码:
201x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分左右,伤者x在下完大梁准
备下二排钢筋时,准备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
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
压住x手大拇指,x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
即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医院。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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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将此事处理如下:
1、三方在公平、合理、合法、自愿、人道主义的基础上进行协
商。
2、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赔偿费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
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
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甲、乙、丙三方从签定协议起,丙方关于身体健康等一切问
题与甲、乙方无关。
4、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5、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厦门 x 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x 项目经理部无任何关系。
6、甲暂代乙方支付给丙方的费用按厦门市x有限公司 x 项目经
理部钢筋班与厦门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 项目经理部签定的《安全
生产与治安管理经济责任合同》的相关条款及本起事故的事故报告中
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7、本协议一式五份,厦门 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x 项目经理部,
厦门市x公司 x 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x丙方各执一份,厦门 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安部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201x年2 月 日
乙方: 班组长签字: 签字时间:201x年2 月 日
丙方: 签字(手印) 签字时间:201x年2 月 日
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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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劳动局:
201x早上x左右,我公司x工x作中不慎,将x,造成x事故发
生后我公司将其送往x院,入院进行一系列的检查,于x出院。
按医生建议x正休病假。伤情正在恢复当中。
特此报告!
x有限公司
201x年6月 日
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4
北京市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点 分,我公司员工x同志在到岗(岗上)
上班(工作)时,因 ,不慎在,发生了伤害事故,当即由同事送往x
医院进行检查,经诊断,医生认定为 , 并开据了休息 天,天后再
到医院进行复查。我单位认为此事件,是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发生的
伤害事故,应该属于国家工伤认定范围内,特此报告。
北京x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5
1.目的
为做好各类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积极采取各项有效的防护
措施,避免或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文件,特
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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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大众汽车(含沪外工厂、上海上汽大众销售有
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
3.定义
3.1 工伤事故:本规定所称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
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1.1 未遂事件:是指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虽然发生了,
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3.1.2 包扎/急救事故:经过医药箱药物或在医务室简单处理,
不需要进一步去医院处理即可继续工作的伤害事故。
3.1.3 可记录事故:指所发生的伤害经医院处理后暂时难以继续
原工作内容,但不损失第二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
3.1.4 轻伤事故:指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t15499-1995)》计算,损失工作日大于1 日,低于105日的失
能工伤事故
3.1.5 重伤事故:指根据《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t15499-1995)》计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工伤
事故。
3.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
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在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
定的法定职业病范畴内,并经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诊
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疾病。
3.3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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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者和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者
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4.责任
4.1 消防与安全(msf)是公司内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的主管部门,
组织或参与公司内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跟踪和管理工作。
4.2 安全保障规划与控制(msp)负责工伤的认定申请和工伤假
期、工伤档案的管理工作。
4.3 职业健康(msh)是公司内职业病、工伤医疗救助的主管部门,
负责公司内职业病、工伤医疗救助、工伤康复情况和劳动能力鉴定的
管理工作。
4.4 人事(mp)是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的主管部门,负责职工工伤待
遇的管理工作。
4.5事发各级部门是事故处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抢救、
事故的上报、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伤材料的提交、工伤员工及
家属的安抚、整改措施的实施等工作。
4.6 工会参与并监督各类职工伤害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以
及善后工作。
4.7沪外工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或配合)沪外工厂工伤事故的上
报、调查、处理、整改落实、医疗救助、工伤认定申请、工伤假期管
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及家属的安抚等工作。
5.规定
5.1 工伤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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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k2
部门,涉及人员伤亡的还应报告msh/沪外工厂行政管理,并应当及
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1.2事发k2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属k1/r1
部门,所属部门工会,分工会,msf,mp或沪外工厂行政管理,并在
工伤事故发生的12小时内将工伤快报发送公司msf。
5.1.3事发所属k1/r1部门、msf、mp、分工会、沪外工厂行政
管理部门接到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后,应分条线直接或逐级电话快报
上级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
5.1.4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接到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报告后,
应根据事故性质分条线及时报告上汽集团安监中心,区安监、公安、
检察、工会等相关部门,并由上汽集团依法上报市局相关行政部门;
沪外工厂负责人、工会主席接到重伤及以上工伤事故报告后,应根据
事故性质分条线及时报告上海大众汽车总部,并依法上报当地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当地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
5.1.5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a)事故发生部门概况;
(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c)事故的简要经过;
(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
数);
(e)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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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事故控制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
(g)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5.1.6 事故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新的情况主要指:
(a)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b)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伤亡人数发生
变化的。
5.1.7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
相关证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
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拍摄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1.8 情况紧急的场合,各相关人员均可越级报告。
5.1.9 msf收到事故快报后,应根据公司规定或领导要求快报两
办,并责成督促工伤事故调查牵头部门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开展事故
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2 工伤事故现场处理
5.2.1工伤事故事发k2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亲自或指定人员赶到现场,保护好事
故现场,做好标记,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
进一步扩大。
5.2.2工伤事故发生后,事发k2部门应立即组织事故现场的作
业人员,召开现场会,通报事故情况,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总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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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教训,并做好继续生产的准备。
5.3 工伤事故调查小组组成:
5.3.1 未遂事件、包扎/急救事故、可记录事故由事发k2部门牵
头,组织k2部门工会、生产、技术、安全的专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
小组。
5.3.2轻伤事故由事发k1/r1部门牵头,组织事发k2部门,事
发k1/r1部门工会、分工会等相关的生产、技术、安全的专业人员组
成事故调查小组。
5.3.3重伤、死亡事故由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区安监局、区总
工会、监察机关、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沪
外工厂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当地安监局、总工会、监察机关、
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公司负责人或其指定
部门应牵头,组织事发k1/r1部门、分工会和公司工会及相关生产、
技术、安全的专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协助小组。
5.3.4工伤事故涉及外来单位的,由msf(或沪外工厂的行政管理
部门)牵头,组织事发部门、部门工会,外来单位的代表组成事故调
查小组,进行调查。
5.3.5事故调查小组的相关部门、msf/沪外工厂行政管理部门接
到事故报告以后,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保护
好现场,并组织抢救。工伤事故调查牵头部门应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
组和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分别指定负责人主持事故的调查工作和事故
的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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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工伤事故调查
5.4.1 工伤事故调查小组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通过现场摄像、
摄影,访谈,绘制事故图表等形式,做好现场勘查,并填写《事故现
场勘查记录表》。
5.4.2工伤事故调查小组尽可能对三位及以上的事故当事人、事
故现场人员分别独立地进行调查,填写《事故调查笔录》。事故当事
人和现场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如实地接受调查。
5.4.3 在对每一位被调查人进行调查时,必须由两位调查人参
加,事故调查笔录必须经被调查人审核确认无误,签字后,由调查人
签字。
5.4.4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收集可能与
事故分析相关的其他事实材料,包括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记录、检查记录以及设备的运行、检修记录等。
5.4.5 对情节复杂的事故,必要时事故调查小组可指定事发部门
组织召集专业部门的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做出书面结论。
5.4.6在经过事故调查、取证以后,事故调查小组应召开事故现
场分析会议,根据事故调查的材料,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事故原因,
包括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人,包括直
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并提出预防类似事故的措施建
议,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指定专人记录,并填写《事故现
场会议记录表》,对于任何事故的纠正措施的采取,应在事前进行新
的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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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事故调查小组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的结论,编制《工伤事
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所有成员签字后,将事故的调查报告及
相关事故调查的材料,报工伤事故调查牵头部门经理批复后,递交
msf审核、批复。
5.4.8工伤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不一致时,可
报公司msf裁定,如仍有不同意见,可报公司安全保障(ms)做出结论
性意见。对涉及外来单位的,在ms做出结论性意见后,仍有不同意
见的,可报请相应的国家行政部门裁决。沪外工厂的,报沪外工厂安
全保障部门裁定,如仍有不同意见,可报沪外工厂行政管理部门做出
结论性意见。对涉及外来单位的,在沪外工厂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结论
性意见后,仍有不同意见的,可报请相应的国家行政部门裁决。
5.4.9 重伤及以上的事故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事故调查小
组组织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公司事故调查协助小组,配合做好
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4.10由公司或公司k1/r1部门(包括沪外工厂)组织调查的事
故应当自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提交msf审核批复;特殊
情况下,经公司msf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日;
5.4.11 未遂事件、包扎/急救事故、可记录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
在事发的15日内完成《险肇事件报告表》,上报公司msf。
5. 5 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5.5.1 可记录及以下事故由事发k2部门牵头,组织部门工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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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组成。
5.5.2轻伤事故由事发k1部门牵头,组织事发k2部门、部门(k2)
工会、分工会以及中心人事(mpc)(沪外工厂由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的
相关人员组成。
5.5.3 重伤以上事故由mp牵头,组织事发k1/r1部门、分工会
以及公司工会的人员组成;沪外工厂由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5.5.4事故发生后,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应配合医务部门及时将受
伤人员送到医院,协同医院做好受伤员工的以及护理工作。
因工负伤人员的护理原则上由其所在部门和部门工会负责派员解决,
医疗所需费用,由负伤职工所在部门向公司财务(cf)办理预支手续,
并把预支记录报mpc备案,沪外工厂报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供费用结
算时使用。
5.5.5事故发生后,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应及时了解受伤害员工家
庭情况,稳妥地以恰当的方式将受伤人员的伤势情况告知其家属,做
好职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对家属的接待工作。
5.5.6 发生死亡事故,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应掌握国家的法规规
定,做好与职工家属的沟通,以及善后赔偿的相关事项。
5.6 工伤事故处理
5.6.1轻伤以下(包括轻伤)事故,由事发k2部门处理;重伤事故
由事发k1/r1部门处理;死亡事故(含沪外工厂)由公司执管会或其指
定部门处理;外来单位事故由ms(或沪外工厂的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公
司处理。公司执管会或其指定部门根据需要,可直接参与或负责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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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6.2工伤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接到《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以后,
应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事故处理小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工会专
职人员、同级安全员以及相关的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事故的处理
工作。
5.6.3事故处理小组应根据事故调查小组提交的《工伤事故调查
报告》要求及相关材料,举一反三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做好事故
当事人及相关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按调查报告的建议和公司规定
做好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工作。事故处理小组或其指定的部门应跟踪
事故的处理落实情况。
5.6.4工伤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处理小组应在5日内,根据事
故的处理情况,编制《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由事故处理部门
经理审核签字后,把《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事故处理材料、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调查材料等递交工伤事故牵头部门审核,牵
头部门检查核实后将材料递交公司msf;重伤及以上事故由msf把相
关材料报上汽集团;沪外工厂报行政管理部门,并由行政管理部门报
msf备案。
5.6.5msf/沪外工厂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按“四
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审核事故的处理情况,对违反公司规定、玩忽职
守、循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未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应责令相
应部门重新调查处理,并按公司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7 工伤事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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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由公司k1/r1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msf应自收到《工伤
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5.7.2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msp(沪外工厂行政管理)应根
据国家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做好负伤职工的工伤(工伤保险定义的
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定义的工伤)的,按照公司的
《工伤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5.7.3 msp/沪外工厂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档案管
理制度,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存档,以备查考。
5.8 附则
5.8.1 可记录及以下事故,可采取简易调查处理方式,在事故调
查、处理后填写《险肇事件报告表》,于事发15日内报msf备案。
5.8.2 在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涉及生产工艺设备问题
的,规划部门应派员参与协助调查。
5.8.3由经上海市/沪外工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
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的,职业病的调查处理由msh/沪外工厂行政
管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涉及
医疗问题的,msh应派员参与协助调查。
5.8.4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有符合工伤
(工伤保险定义的工伤)认定条件的其他事故引发上海大众汽车职工
伤亡的,相应事故的主管职能部门,在按相关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后,应将事故的结案材料报交msf,并由msp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
伤(工伤保险定义的工伤)认定手续。沪外工厂应根据地方政府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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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由行政管理在工厂的《工伤管理规定》内另行制定。
5.8.5 在上海大众汽车工作的外籍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当事人
所在部门、msf、外籍人员管理(ce)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5.8.6上海大众汽车员工派遣到沪外工厂或其他单位工作,发生
工伤事故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原则上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根据其规定
处理;公司各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视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5.8.7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以及对事
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的,除责成其改正外,将按
公司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单位工伤事故报告范文6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
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
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
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
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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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
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
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
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
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
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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