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本15篇

更新时间:2024-11-06 12:43:08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bite怎么读)

离婚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本15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仲裁)事宜,律师代理合

同范本。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份协商,签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

第一审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无法顺利完成代理事项时,在请示甲方同

意后,乙方可以自行指派其他律师稳步主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严禁因此而侵害甲方的利

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描述案情,提供更多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甲方提供更多不实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专门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中

止本案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予以归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

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及时知会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本案本检破灭时,乙

方律师应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介绍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建

议,应尽快给与回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

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全权出席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具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全权申请回避和起诉;

5、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展开庭外和解、协商,明确提出集体诉讼和裁定,提出申请继续执行,全权发送继续

执行回去的钱物等。

五、参照《**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

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

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合同范本《律师代

理合同范本》。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六、甲方未按期缴纳或者未全然缴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职责本合同,暂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责任。

七、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出现的以下费用应由甲方自行分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影印费和、译者费和、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甲方分担或甲方同意分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

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例如乙方无故中止履行职责本合同,已交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例如甲方单方

中止委托事项,应当按签订合同缴付律师费,且乙方已交律师费予以归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

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慎重、正直、客观地知会甲方本案可能将发生的法律风险。因不容免

责于乙方的事由引致法律风险发生的,乙方不分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

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主办案件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充分反映。乙方应对

甲方明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置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

;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案本检破灭止(破灭包含:裁决、判决、协商、

庭外和解及撤消诉讼)。二审、行政诉讼、执行程序中甲方稳步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自

行签定委托代理合约和缴付费用。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oo oo

编辑

合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律顾问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索赔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有

关事宜。双方经过充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定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律师

1.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出任甲方在本案中的

代理人。

2.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律师姓名:_________;律师执

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资料提供更多

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据

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全权推举诉讼代表人并拒绝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全权申请回避和起诉;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全权宣称、更改诉讼请求,展开庭外和解、协商,明确提出裁定,提出申请继续执

行,全权发送继续执行回去的钱物等。

第四条 报酬支付

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缴付律师费_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

定之日起____日内缴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于诉讼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诉讼结束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付至乙方帐户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律师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

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介绍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建议,应尽快给与回复。

3.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

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4.乙方律师应在受到委托的权限内,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师严禁泄漏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乙方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

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

任诉讼代理人的,其辩论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师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9.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师严禁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出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

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

12.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严禁存有以下犯罪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2)利用提供更多法律服务的便捷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拒绝接受对方当事人

的财物;

(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4)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受贿,或者唆使、

诱导当事人受贿;

(5)提供虚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

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6)破坏法庭、仲裁庭秩序,阻碍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展开。

第六条 相关费用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本案所须要诉讼费、公证费、继续执行费和等费用,并

由乙方按照规定收款代交。乙方在诉讼和继续执行期间不再缴纳甲方任何费用,等待继续

执行回去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继续执行回去的款物中自行计入总额的30%做为乙方律

师的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并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更多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

方有权建议乙方归还部分或者全部Rampur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

偿责任。

甲方并无正当理由不缴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中止合约,乙方有权建

议甲方缴付未收的法律顾问费、未缴费的工作费用以及延后缴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

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

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约的中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中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期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晰则表示或以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

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存有其他偿付或违法行为以致合约目的无法同时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 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处置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化解,也可以由有关部门

协商;协商或协商未成的,按以下第___种方式化解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控告。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案继续执行破灭止。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须要一方向另一方收到的全部通告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

的通告和建议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以使用_________(书信、或、电报、当面

呈交等)方式传达。以上方式无法送抵的,方可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更改通告或通讯地址,应当自更改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告对方;否则,

由未通告方分担由此而引发的有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职责期间,出现特定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须要更改本合同的,建议更

改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请示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收到

_________天内)签定书面更改协议,该协议将沦为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订书

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合同,否则,由此导致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分担。

第十四条 风险提示

1._________存有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将予以积极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

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协商或者庭外和解过程中,可能将根据须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做出适

度妥协。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晰,合约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约的

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认知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表述。该表述具备约

束力,除非表述与法律或本合同二者相冲突。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执行,法律、法规未并作规定的,甲乙双

方可以达成一致书面补足合约。本合同的附件和补足合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盖章并盖章单位公章或合约专用章之

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日。

本合同原件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谓______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号

甲方:

地址:

电话:或:邮编: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甲方因股权承继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更多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亲善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事项

1、查阅、录入被继承人生前在新疆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

2、协助办理法定继承人xx放弃股权继承的公证事宜

3、甲方股权承继的有关法律事宜

4、协助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确认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对代理过程中得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应负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

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公布;

3、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

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对乙方律师明确提出明晰、合理的建议,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单一制做出

推论,对甲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分担。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费用

1、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法律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本合同签定当日以现金或刷卡方式缴付。

2、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包括下列费用:

a)xx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

b)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

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

c)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案以外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并无正当理由婉拒为甲方提供更多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建议乙方归还部分或

者全部Rampur的法律服务费。

2、除本条款第1项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盖章后生效,原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谓一份,主办律

师卷宗档案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人:主办律师: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甲方:河南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被告河南惠普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之律师作为其本案的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

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王鹏东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如下:

1、代理甲方参予 一审诉讼活动 ;

2、根据案情需要开展与本案有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3、向甲方答疑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4、为甲方草拟、审查与本案诉讼代理有关的法律文书;

5、拒绝接受甲方委托,处置与本案诉讼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为本条所列第 1:

1、通常代理。

2、特别授权(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交纳、领取

款物)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 王鹏东 律师作为甲方委托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2、乙方律师应勤奋,勤勉地顺利完成第一条所列于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

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严禁违背《律师执业规范》,在牵涉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

意,严禁同时出任与甲方具备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

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积极主动协调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明确提出的建议应明晰、

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挑选特别许可的,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付全权缴纳的款物;未经乙方书面许

可,甲方严禁擅自对已经许可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申领款物。

5、甲方指定 为其本案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

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6、甲方存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单一制的推论、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

更多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同意而引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

犯罪行为导致的,由甲方自行分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办案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经双

方协商签订合同:

1、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缴付 元律师费,并由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3 日内缴付。

2、办案费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出现的以下工作费用,应由甲方自行分担。先由甲

方向乙方预先缴付办案费按实际出现的数额缴付,等待乙方律师代理工作完结后由双方凭

票据案支付: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实际出现的差旅费、译者费和、影印费和、调查费和、长途通讯费、交通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3、发生以下情形,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方式支付律师费:

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即以和解方式解决或甲方决定以其它方式

解决,则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再退还。

4、除非乙方Seiches书面同意,例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缴付上述费用,引致乙方律

师无法或没能及时履行职责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更改或者中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律师不出席庭审,即为视作乙

方天下至了通告解除合同义务的充份必要条件)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存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谎报关键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7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及工作费用的;

(4)擅自对已经许可给乙方的事项行使权利和申领款物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并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更多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

甲方有权建议乙方归还部分或者全部己经缴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

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存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无故中止合约,乙方有权建议

甲方缴付未缴付的律师代理费、未缴费的工作费用以及延后缴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而出现的任何争议,均以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谓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严禁向律师个人轻易缴付任何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收取甲方材料原件应当出具收条。

3、甲方选定邮件缴纳地址为甲方身份证地址。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我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

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盖章或盖章) 乙方:河南豫银律师事务所 (盖章)

期:20xx1

地址: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委托方)

方: 律师事务所 (以下缩写受到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一致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出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内容代理权限以甲方出示的《许可委托书》为依据,《许可委托书》做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出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

务助理协调顺利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改代理律师应当获得甲方普遍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推论,向甲方展开法律风险提示信息,尽最大努

力保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

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严禁违背《律师执业规范》,在牵涉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

意,严禁同时出任与甲方具备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单独建档,应留存完备的工作记录,对牵涉甲方的完整证据、

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得当看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真实、详细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描述案情,提供更多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

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管理;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

确、合理;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

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

自行承担。

5、甲方因协商、庭外和解、索赔等原因导致的本合同无须或无法继续履行,均应当

视作乙方已全面履行职责本合同签订合同义务,甲方应当依据本合同的签订合同全额缴付

代理费,但本合同Seiches规定或双方Seiches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缴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缴付代理费 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 银行

开户行:中国 银行 支行

账号:

名称: 律师事务所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出现的以下工作费用,应由甲方分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缴费上述工作费用,缴费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宣布发票

为依据,乙方律师应本着简朴的原则合理采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更改或者中止本合同;

()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

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

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乙方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失引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存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谎报关键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

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晚点、渎职、犯规,或者违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而令甲方蒙受损

失的,乙方应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分担索赔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严禁以如下非正当理由建议乙方退款: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顺利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低为由建议退款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化解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 合约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顺利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检破灭止(包含裁决、协商、判决、判

决、庭外和解和索赔等)或本合同特别签订合同的代理事项顺利完成中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职责本合同而相互收到或者提供更多的所有通告、文件、资料,均应

当运往本合同签订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更改地址,应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

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指派__________律师出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费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签订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至该委托事项办妥、费用结清时终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经_________办理,特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律师为代理人,全权办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如下:_________

上述代理权限,例如委托人或律师建议更改,应当自行协议。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缩写乙方)

甲方与因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诉讼,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乙方受到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出任其诉讼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全权代理。包括:前期调查;参与调解;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该项代理权行使前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提出上诉;申请强制

执行,代为接受、处分执行款物。

三、代理方式:风险代理,即为甲方不预先缴付律师代理费用,等待继续执行回去款

物后,甲方根据签订合同比例缴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代理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继续执行回去款物价值的

2、执行回款物后,乙方有权优先扣除相应律师费用。

五、其他费用表明

1、乙方为代理本案所发生的调查费、公关费、交通费、全部由乙方负担。

2、继续执行失利,乙方无权缴纳代理费。

3、如执行房产或其他经甲方同意的非现金财产,则由甲方负担评估费、过户费等涉

及债权实现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常收费。

4、诉讼程序中产生的诉讼费、继续执行费和、等必要费用由甲方依法交纳。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案件进展程度。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和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有权根据委托权限,依据事实和法律自行安排执行活动。

2、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继续执行回去款物抵达乙方账户后,乙

方应当于十个工作日内交货甲方,严禁强占甲方的继续执行款项。

3、乙方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及时采取

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被执行人隐瞒、转移财产,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

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需按诉讼标的额的10%向乙方律师支

付律师费。

九、合约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案继续执行破灭止(不含:一审、二

审、执行程序)。

十、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

决。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缩写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于 日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就主

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事宜,双

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 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分拆实行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缴纳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深浅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将分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排序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元,共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规

定的比例标准,律师费总计 元人民币。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

算。

4、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从甲方赢得的财产利益中按的比例向乙方缴付律师费。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五、乙方代付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

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

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缴纳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后,应当及时凭有效率票据与甲方支付办案差旅费,多退少

补。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就律师费及有关费用的缴纳出现争议,应亲善协商化解,协商未成的,可以提出

申请北京市律师协会协商处置,也可以提出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

八、生效条款

此协议自双方盖章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抱持一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人方:

签订时间: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吉林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律师事务

所,具有向社会提供更多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份亲善协商,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

资共同秉持履行职责:

第一条代理事项

1.1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委托,使用 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

检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

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

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置本案的,应经乙方同意。

第二条代理工作范围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含以下事项:整理诉讼证据、编写诉讼文书,根据诉讼须要

至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门查阅、调查档案、出席法庭审理;

2.2、根据案件需要及案情进展和所出现的不同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出诉讼保全、

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

2.3、根据案件须要甲方办理的调查取证、诉讼挽回损失、文书提交及送抵、挑选鉴

别机构、协调法院调查取证、交纳诉讼及其他费用等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但上述工作须

要出示文书的应当由乙方编写并交还给甲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

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1.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示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在须要时盖章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3.1.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严禁向诉讼当事人泄漏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3.2、乙方的权利义务

3.2.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2.2、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2.3、及时向甲方明确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3.2.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

本案本检破灭时,乙方律师应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介绍本案

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建议,应尽快给与回复。

第四条代理费用

4.1、根据《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的通告》,融合本案的深浅程度、所涉金额、所须要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等因素,

甲方应当向乙方一次性缴纳代理费人民币____元,缴付时间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2日内。

依案件的处理结果做为收费依据的,自行签定收费协议

4.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a、有关行政、司法、鉴别、公证等部门缴纳的费用;

b、长春市xx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

c、译者费和、档案影印费和、长途通讯费等;

d、为履行诉讼程序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e、甲方同意开支的其它费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a、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c、甲方做为原告或集体诉讼人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做好准备工作或为代理案件

搞了实质准备工作工作,而甲方索赔的;

d、案件在庭前通过调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中止合约的。

第五条委托代理权限

乙方律师的委托代理权限分成通常诉讼代理和特别许可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包括:

a、全权宣称、更改、退出诉讼请求;

b、进行和解或调解;

c、提出诉讼裁定或集体诉讼;

d、申请执行;

e、缴纳或者县文继续执行标的;

f、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g、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权限

乙方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依据上述内容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六条合约的中止

6.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乙方须归还代理费:

a、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b、因工作晚点、渎职、犯规引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收取的代理费:

a、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b、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缴付全部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通告及送抵

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

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7.2根据本合同须要一方向另一方收到的全部通告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

关的通告和建议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以使用(寄送、或、电报、当面呈交等)

方式传达。以上方式无法送抵的,方可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

7.3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

视为送达,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7.4一方更改通告或通讯地址,应当自更改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告对方;否则,

由未通告方分担由此而引发的有关责任。

第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晰,合约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约的

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认知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表述,并达成一致书

面补足合约。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9.1本合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统辖并按其展开表述。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递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约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双方各谓 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核对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备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于双方在如下日期签订于吉林省长春市

11.2本合同由双方共同负责解释,任何一方无权单独作出解释,即本合同文本是在双

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为任何一方格式样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案本检破灭(破灭包含:法院做出裁决、判决、

协商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终了。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稳步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自行签

定委托代理合约及缴付有关费用。

甲方: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人方):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深入细致

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法定不幸因素的情况下,按时出席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例如代理

律师因故无法履行职责职务时,乙方应自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维护甲

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如实向代理律师描述案情,主动提供更多有关证据资料。乙方例如辨认出

甲方存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中止合约,未收律师费用全部予以归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律师

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份协商,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缴付人民币元(小

写:元)做为律师代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缴付的差旅费用(包含交通、住宿、

通讯等)元全部由甲方分担。

六、(1)甲方委托事项:

2)委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约期限自合约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签订合同的代理阶段破灭时

终了。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抱持一份,主办

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须知》,一式一份,由乙看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e—:

e—:

网址:

网址:

时间:

时间:

(以下缩写甲方)因与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缩写

乙方)的律师代理该案继续执行阶段的有关事宜。双方经过充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基础

上,签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描述案情并提供更多有关法院判决资料,确保其真实

性。甲方提供更多不实证据和资料引致发生有利于甲方的继续执行结果,乙方不分担任何

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予以归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执行代理活

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介绍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建议,应尽快给与回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全权宣称、更改诉讼请求,展开庭外和解、协商,明确提出裁定,提出申请继续

执行,全权发送继续执行回去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纳律师手续费人民币 (请求金额

1%),交纳差旅费 (请求金额的1.5%),复印费、材料费、通讯费元。本案所需诉讼

费、申请执行等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从执行

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15%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例如乙方无故中止履行职责本合同,已交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例如甲方单方

中止委托事项,乙方已交律师费予以归还。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

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建议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须要外,乙方律师应深入细致履行职

责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由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案继续执行破灭止。

十一、风险提示:

1 本案继续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有关方面的阻碍,对此本所不允诺本案的继续执行

标的能获得全然同时实现。

2、本案赔偿范围和损失数额最终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3、本所是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助于委托人的方法排序投资损失的,法院最

终积极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将与该排序数额高,甚至高很多。

4、该案件可能在很长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5、其他暂时无法预知的风险也可能将发生,在此一并提示信息。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4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二○○六年 二○○六年

20xx〕沪峰律民代字第

委托人 (以下缩写“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

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缩写“乙方”)全权处置,经公平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如下条款,

以资共同严格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

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拥护甲方的委托,二要履行职责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

权益,遵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予处置有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

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

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许可:即为全权调查取证;全权收件人法律文书;

全权宣称、退出、更改诉讼请求、展开庭外和解、协商、提出诉讼裁定等;全权处置继续

执行有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

担。

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本案被告方所理赔的律师费归属于乙方所有。乙方除缴纳被

告方理赔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须要按照实际赢得的全部赔偿款的 %向乙方缴付律师费,如

果严重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缴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

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

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庭外和解结案或单方中止合约的,甲方仍须按照本

合同的签订合同向乙方缴付律师费。例如甲方未达至残疾级别的,则乙方只缴纳¥ 元律

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

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职责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双方亲善协商化解,协商未成

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控告。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

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20xx 20xx

委托人: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因与纠纷仲裁一案,特委托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史润华律师全权代

理。

二、委托权限

包含但不局限于全权选定仲裁员,全权宣称、更改、退出仲裁命令,全权出庭陈述、

辩论,全权庭外和解、提出诉讼反命令,全权收件人有关法律文书等全权委托事项。

三、委托期限

自委托代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仲裁判决颁授止。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代表亲笔签名:_______________受托人方代表亲笔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与纠纷案的第、检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描述案情,xx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交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x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

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更改或修正,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

销诉讼)。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xx

委托人 根据法律规定,特聘请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委托人与 纠纷一

案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为:

(×)a、一般代理。

(√)b、特别代理:

(√)①代为起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上诉; (√)②代为陈述案情,代为举证质证;

(√)③全权减少、更改、退出诉讼请求,或全权宣称对方请求事项;

(√)④参与本案的调解、和解并代签协议,代为申请撤诉; (√)⑤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代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代为领取执行款项。

(√)⑥其他权利:

代收法律文书等。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定之日起至 止。

委托人:

注:

委托代理人须载明代理权限,特别许可的,应当载明许可的具体内容范围:全权控告,

陈述事实,出席辩论和协商,全权明确提出、宣称、退出、更改诉讼请求,明确提出集体

诉讼、展开庭外和解、索赔、裁定、收件人法律文书。

授权委托书首先要写明委托入的姓名等身份情况,被委托律师的身份情况或律师事务

所指派律师的情况。然后还要写明委托的案由。委托授权书中可以不写律师事务所只写承

办律师,因为授权书是依从于委托合同的从文书,是委托合同的附属性规定,对律师也即

对律师事务所。

其次必须载明代理律师的代理权限,即为规定律师可以全权处置的事务范围。这一部

分可列举除此,也可以归纳表明。必须针对相同的委托事务授与律师相同的代理权限。例

如因民事诉讼而委托律师代理的,可列举表明受委托人某某某的代理权限为调查取证、出

席庭审、写下法律文书、裁定、集体诉讼等等。例如归纳写下,可以只写下全权代理或通

常代理等。

最后对于当事人的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权利,

必须在全权委托之外,进行明确的特别授权。即对上述权利的授予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一

一列举写明。否则法院将按无此授权处理。如委托代理听证程序,则可根据听证工作的具

体特点授权给律师。为了稳妥起见,也可先授予部分权利,以后随着工作的进展根据需要

再行授权也行。但一般情况下,委托授权能列举的则列举,而且用语曝量准确,无歧义,

以便于操作,减少纠纷。

注意事项

1、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主要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

法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不能把律师当成包打官司的神仙式的.

物。并非有了律师官司就准赢,赢不了即是律师不行。

2、律师就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合法的甚至就是非法的“权益"无法寄希望于

律师为您提供更多协助。

3、要尊重律师的工作,要明确法律服务的商品性,不能把律师的法律服务与司法部

门的执法活动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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