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主要方法
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情况下,笔迹鉴定的
目的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的笔迹。以
下是店铺要与大家分享的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供大家参考!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内容
一、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
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
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
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
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
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
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
二、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
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鉴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
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墨水、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
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
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
该《通知》第一款,要求送检单位应该提供样本。在特殊情况下,
就是讲送检单位不能提供合法的比对样本、同时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
间在六个月之内的,“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
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
的制成文件”;在“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必须要求送
检单位提交合法送检样本。该款最后部分要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
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
“鉴定条件审查”就是讲法院在送检前必须对送检样本与检材之间是
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只有样本符合法定条件才能送检,否则就
是违法送检。就样法院在送检前就有一个前臵程序:要么,申请人与
被申请人对送检样本形成一致;要么,对样本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
颜,墨水、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是否相同进行“物质材料
的鉴定”,同时,查明,样本与检材在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
是否相同。在审查清楚样本符合法定条件时才能正式提交鉴定机构进
行“文件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
就是讲,法院提供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选择的鉴定机构必须是对文件
90%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同时有合法资质并不代表有该能力,法院还
必须对其真实能力进行考察。有的鉴定单位可能连检测用的仪器都没
有甚至有些鉴定机构人员连仪器不不会用,法院当然不能认定他们具
有该能力。
该《通知》第二款,“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
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表明,样本在
“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不同,鉴定结果就不准;“鉴
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墨水、
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
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
表明,1、不能将鉴定机构的样本作为比对样本;
2、送检单位提供的样本同样必须满足:样本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
类及颜,墨水、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
湿度等方面相同。《通知》用了相同而不是基本相同。事实情况是送
检单位根本就不可能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样本,除非申请人与被申请
人就提交的比对样本形成一致意见,否则鉴定将没法进行。
3、既然不能用鉴定机构的样本进行比对,那么就不存在通常鉴定
机构讲的“所谓鉴定机构数据库”比对的问题。
4、由于该鉴定是比对性鉴定,因而对鉴定意见的质证主要表现在
对比对样本是否合法进行质证。
5、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前必须审查送检样本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对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认可的样本进行鉴定;对于申请人与被申请
人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样本,应该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样本符合上述法
定条件的证据,否则鉴定机构不能进行鉴定;样本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
类及颜,墨水、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是否相同属于“物质
材料的鉴定”它不属于“文件技术鉴定”的范畴。再者,由于法定条
件中样本与检材在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是否相同,鉴定机构
根本就没法进行分辨,所以,文件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送检样本是否
合法的资质。
字迹形成时间鉴定
文件书写形成时间的检验则是笔迹鉴定的难题,目前只能有条件
地解决部分问题。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
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
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
的先或后。所谓绝对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确定检材
的形成时间,不需要比对样本。目前我国能进行的多是相对时间检验。
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鉴定难度比相对形成时间鉴定大得多。国内
目前对文件绝对形成时间的检验主要有传统的对蓝黑墨水的“硫酸盐
扩散法”,以及在重庆市科委立项的针对蓝黑墨水的“热差分析法”、
在公安部立项的针对印章印文的“印油再扩散法”和最近在安徽省公
安厅立项的针对大多数墨水、印油的“多次测定法”。这几种方法的
检验范围均较狭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文件才能鉴定,所以只有20%
左右的案件能作出鉴定结论。
圆珠笔完全可以进行笔迹鉴定,这一点你放心。
但鉴定笔迹的形成时间就不一定了,我国最好的鉴定部门就是位
于重庆市的.西南政法学院鉴定中心.
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
而且纸张也非常重要,炭写纸是不能鉴定的,炭写纸就是那种不
需要夹复写纸即可在第二页印上字迹的纸,第二页不能鉴定,第一页
是可以鉴定的。
今天一早去了杭州中院。
中院鉴定处汪处长谈了笔迹时间鉴定的有关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离婚后发现丈夫有隐匿共同房产的情况,
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分割共同房产。之后,第三人以前夫婚姻
存续期间的借据起诉当事人和前夫要求偿还。经当事人辨认,确实是
前夫的笔迹,但是之前并未听说此事。怀疑是前夫事后制作的借据企
图抵销共同房产中当事人应得的部分。
这个案件的关键是通过鉴定认定前夫的借据不是落款时间所签而
是近期所签。这个鉴定问题就是今日中院鉴定处当事人谈话的事情。
汪处认为这个鉴定属于笔迹的时间鉴定。目前难度很大,西南政
法大学在做这方面的鉴定。
它的基本原理是不同时期的笔迹的光谱和谱有所不同。
基本条件是提供落款时间点和可能的实际时间点在同一种纸张上
的笔迹。时间间隔越长越有利于鉴定。
这个鉴定受纸质、墨水、保存条件等各方面的影响。
鉴定的启动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
就鉴定机构而言,是否可以鉴定存在不确定性。
另外,其鉴定结果,法院是否采信具有不确定性。
汪处指出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对当事人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是否
申请鉴定,当事人具有最后的决定权。
后来,当事人考虑到不鉴定也没有别的办法,还是决定鉴定。做
了笔录。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14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银行帐号中取出
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所代签,不是申请人
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
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14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
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代签的。
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
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
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 三个字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 10000 美元。
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实,确认是被告从申请人帐户中取
出了 25000 美元的事实 ,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主要方法】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8:51: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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