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主要方法

更新时间:2024-11-06 21:24:1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arm是什么意思中文)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主要方法

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情况下,笔迹鉴定的

目的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的笔迹。以

下是店铺要与大家分享的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供大家参考!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内容

一、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

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

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

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

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

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

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

二、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

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鉴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

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墨水、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

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

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

该《通知》第一款,要求送检单位应该提供样本。在特殊情况下,

就是讲送检单位不能提供合法的比对样本、同时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

间在六个月之内的,“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

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

的制成文件”;在“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必须要求送

检单位提交合法送检样本。该款最后部分要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

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

“鉴定条件审查”就是讲法院在送检前必须对送检样本与检材之间是

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只有样本符合法定条件才能送检,否则就

是违法送检。就样法院在送检前就有一个前臵程序:要么,申请人与

被申请人对送检样本形成一致;要么,对样本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

颜,墨水、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是否相同进行“物质材料

的鉴定”,同时,查明,样本与检材在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

是否相同。在审查清楚样本符合法定条件时才能正式提交鉴定机构进

行“文件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

就是讲,法院提供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选择的鉴定机构必须是对文件

90%有合法资质的单位。同时有合法资质并不代表有该能力,法院还

必须对其真实能力进行考察。有的鉴定单位可能连检测用的仪器都没

有甚至有些鉴定机构人员连仪器不不会用,法院当然不能认定他们具

有该能力。

该《通知》第二款,“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

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表明,样本在

“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不同,鉴定结果就不准;“鉴

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墨水、

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

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

表明,1、不能将鉴定机构的样本作为比对样本;

2、送检单位提供的样本同样必须满足:样本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

类及颜,墨水、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

湿度等方面相同。《通知》用了相同而不是基本相同。事实情况是送

检单位根本就不可能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样本,除非申请人与被申请

人就提交的比对样本形成一致意见,否则鉴定将没法进行。

3、既然不能用鉴定机构的样本进行比对,那么就不存在通常鉴定

机构讲的“所谓鉴定机构数据库”比对的问题。

4、由于该鉴定是比对性鉴定,因而对鉴定意见的质证主要表现在

对比对样本是否合法进行质证。

5、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前必须审查送检样本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对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认可的样本进行鉴定;对于申请人与被申请

人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样本,应该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样本符合上述法

定条件的证据,否则鉴定机构不能进行鉴定;样本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

类及颜,墨水、油墨的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是否相同属于“物质

材料的鉴定”它不属于“文件技术鉴定”的范畴。再者,由于法定条

件中样本与检材在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是否相同,鉴定机构

根本就没法进行分辨,所以,文件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送检样本是否

合法的资质。

字迹形成时间鉴定

文件书写形成时间的检验则是笔迹鉴定的难题,目前只能有条件

地解决部分问题。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

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

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比对,来确定检材的形成时间是在样本

的先或后。所谓绝对时间检验是直接对检材进行时间检验,确定检材

的形成时间,不需要比对样本。目前我国能进行的多是相对时间检验。

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鉴定难度比相对形成时间鉴定大得多。国内

目前对文件绝对形成时间的检验主要有传统的对蓝黑墨水的“硫酸盐

扩散法”,以及在重庆市科委立项的针对蓝黑墨水的“热差分析法”、

在公安部立项的针对印章印文的“印油再扩散法”和最近在安徽省公

安厅立项的针对大多数墨水、印油的“多次测定法”。这几种方法的

检验范围均较狭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文件才能鉴定,所以只有20%

左右的案件能作出鉴定结论。

圆珠笔完全可以进行笔迹鉴定,这一点你放心。

但鉴定笔迹的形成时间就不一定了,我国最好的鉴定部门就是位

于重庆市的.西南政法学院鉴定中心.

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

而且纸张也非常重要,炭写纸是不能鉴定的,炭写纸就是那种不

需要夹复写纸即可在第二页印上字迹的纸,第二页不能鉴定,第一页

是可以鉴定的。

今天一早去了杭州中院。

中院鉴定处汪处长谈了笔迹时间鉴定的有关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离婚后发现丈夫有隐匿共同房产的情况,

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分割共同房产。之后,第三人以前夫婚姻

存续期间的借据起诉当事人和前夫要求偿还。经当事人辨认,确实是

前夫的笔迹,但是之前并未听说此事。怀疑是前夫事后制作的借据企

图抵销共同房产中当事人应得的部分。

这个案件的关键是通过鉴定认定前夫的借据不是落款时间所签而

是近期所签。这个鉴定问题就是今日中院鉴定处当事人谈话的事情。

汪处认为这个鉴定属于笔迹的时间鉴定。目前难度很大,西南政

法大学在做这方面的鉴定。

它的基本原理是不同时期的笔迹的光谱和谱有所不同。

基本条件是提供落款时间点和可能的实际时间点在同一种纸张上

的笔迹。时间间隔越长越有利于鉴定。

这个鉴定受纸质、墨水、保存条件等各方面的影响。

鉴定的启动需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

就鉴定机构而言,是否可以鉴定存在不确定性。

另外,其鉴定结果,法院是否采信具有不确定性。

汪处指出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对当事人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是否

申请鉴定,当事人具有最后的决定权。

后来,当事人考虑到不鉴定也没有别的办法,还是决定鉴定。做

了笔录。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址: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1456日从申请人的银行帐号中取出

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所代签,不是申请人

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

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145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

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代签的。

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

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

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 三个字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 10000 美元。

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实,确认是被告从申请人帐户中取

出了 25000 美元的事实 ,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有哪些主要方法】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8:51: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0727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