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用谁来承担
律师费都是由委托律师的一方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是不同的。
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用谁来承担
二、交通事故的诉讼费用谁来出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
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
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
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
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
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
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
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
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
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
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在合肥市的司法实践中,《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
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
用。
三、交通事故诉讼的一般流程
首先原告在交通事故律师的陪同下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
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
人。
第二、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
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第三、是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
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
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
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
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
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
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第四、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
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最后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8:23: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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