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3减1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4-11-06 21:23:33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励志英语谚语)

2022年第二季度31政策解读

一、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

率预缴增值税。其中,自202031日至2021331日,对

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

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

1.享受方式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2.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

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

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

小规模纳税人应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其中,减按1%征收率

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

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

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

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

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4.发票管理

1)小规模纳税人出于自身原因可以放弃享受减税政策,向购

买方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其中

部分开具了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

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没有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部分,仍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

3)已经按照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收入,

若要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用

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

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

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

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

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基本一致。

5.相关规定

202211日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

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发布前,已征的按照2022年第7号公告规

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

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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