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章
《棚户区改造政策》
各地要在10月底前编制完成202x-202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明
确分年度、分类别改造任务,并落实到市县。这是记者从23日举行
的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要求,各地要做好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包括尽
快落实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落实目标责任制和推进棚户区
改造信息公开等。
202x年至202x年,全社会共投入资金1.92亿元,开工改造各类
棚户区1260万户。在过去5年大规模改造棚户区取得显著成效的基
础上,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1000万
户,其中202x年改造304万户。
住建部日前对《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进行解
读时表示,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扩大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税收优
惠政策范围。
住建部表示,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
改造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免征或减半征收
契税、个人所得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
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
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
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
精品文章
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
费。
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的
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
目;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
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
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三是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
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
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
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昨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明确了
今起5年内全国棚户区改造目标:改造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等各
类棚户区1000万户。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2x年至202x年五
年内,全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占同期城镇保障性安居
工程3100万套(户)开工量的40%;基本建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
住房750万套。
规划
今年“棚改”304万户
《意见》提出,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棚户区、三
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202x年至202x
精品文章
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今年要改造304万户。
其中,城市棚户区800万户,今年改造232万户;国有工矿(含
煤矿)棚户区90万户,今年改造17万户;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
场危旧房30万户,今年改造18万户;国有垦区危房80万户,今年
改造37万户。
资金
可发行“棚改”专项债券
资金历来是棚户区改造的主要难题。对此,《意见》制定了国家
财政支持、银行信贷扶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允许发行专项债券、
税收减免等“一揽子”方案。
国家财政支持,中央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对财政困难地区
予以倾斜。
此外,各地区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
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
贷款贴息。
引导民间资本,民间资本可以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
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允许发行专项债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
目的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监管
“棚改”禁建福利性住房
此前,一些地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曾发生暴力拆迁、毁坏历史
精品文章
保护建筑、借机建福利性住房等违法事件。更有甚者,个别官员在棚
户区改造项目中,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导致一些回迁住房成为豆腐
渣工程。
对此,《意见》明确提出,监察部、住建部等部门将建立督察制
度,定期全面督促检查地方棚户区改造。督促检查中一旦发现,地方
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
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方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限期整改。
根据《意见》,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
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
住房。
内容仅供参考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9:02:5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0499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