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书之法制日报法院公告查询

更新时间:2024-12-26 16:38:0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单人汽车)

法制日报法院公告查询

【篇一:我国民事诉讼公告送达浅探】

.cn

我国民事诉讼公告送达浅探

作者:汪凯舲

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06

【摘要】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送达方式之中,公告送达提供了

解决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以其它方式无法送达难题的一种途径,在

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目前我国对公告送达制度规定的不

完善为实际操作埋下了隐患。借专业实习之际遇,深入法院工作第

一线,所以在单位商事案件为样本展开相关调查,呈民事诉讼中公

告送达之现状,揭示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进

而提出相关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民事诉讼;公告送达;现状;问题;建议公告送达,是

指人民法院用张贴公告、登报等方法,通知受送达人在一定期限内

受领送达文书的送达方式。[1]作为解决民事诉讼其它送达方式不成

的最后手段,其有着独特的性质和优势。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人口流动的愈发频繁,法院选择公告送达的案件日益增多。而能否

正确适用送达方式,不仅与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相联系,也关系到司

法权威的体现。为此,笔者以所在实习单位的商事案件为样本,展

开相关调查。一、公告送达现状透析(一)实际使用率持续较高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该基层法院在最近6个月中,对受理的商事案

件共进行送达工作4369次,其中通过公告方式完成送达的次数为

393次,占送达总量的9%。通过计算近五年该院受理商事案件进行

的送达工作的相关数据,得到如下结果:20082012年期间,各

年中公告送达次数占送达总次数的比例分别为5.06%5.8%

11.1%7.82%7.13%(见表1)。送达是民事诉讼中一项基础性

诉讼程序,对民事诉讼活动的进程与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均有影响,

而公告送达天然存在着送而不达的风险,固在实际中应使用不宜太

过频繁。就以上数据来看,当前商事审判中公告送达使用率较高,

尤其是最近几年,较之前的使用率又有所增加。

(二)不同情况区别操作方式

公告送达尽管是一种拟制送达方式,产生的却是与其他送达方式同

等的法律效力,而所采用的公告方式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最后公告效

果,这就要求法院慎重选择。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

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法院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可以选择法院的

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报纸作为公告张贴或刊登的地点或载体。

样本法院在实践中采取结合具体案件分情况选择公告方式的做法。

对于在本辖区内的受送达人,法院采用在法院公告栏和受送达人原

住所地张贴公告并拍照存档的方式进行公告送达。对于非本地的受

送达人则通过报纸刊登公告。同时,法院视受送达人户籍所在地的

不同而区别选择发布公告的媒体。受送达人属浙江省内的,在《浙

江法制报》上公告,属浙江省外的,在全国发行的《法制日报》上

公告。

(三)下落不明认定不易,适用极少

民事诉讼法第92条对适用公告送达的情况给予了限定,即为受送达

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两种情况。关于下落不

,民诉法上并没有严格的概念限定,一般认

【篇二:法律检索资源方法】

法律检索资源

中国(大陆资源检索p1、港澳台资源检索p6、法律出版物p4

外国(美国p7、英国p7

国际组织(搜索引擎检索p7、数据库检索p7、通用检索p8

从信息的传播方式来看,可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报纸、期刊、

杂志、法律书籍、法律光盘制品、广播等途径来获取。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立法法》的规定,以及律师工作业务

需要,与律师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信息类型可分为国内外法律法规

信息,具体包括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我国签署的条

约、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文件、立法背景资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法律英文译本、外国法律制度、国际公约

与条约、wto规则等等;案例信息,包括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各地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判决

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案例评析、仲裁案例等;实用法律资料,

包括法律释义、司法解释解读、法律实务指南,法律文书、合同范

本等;参考资料,包括法学论文、法学教材、法律词典、法律新闻

等。

法律资料以载体的不同展现出不同的形式,其顺序应为:网络资源、

光盘数据库、法律出版物。

(一)中国法律资源(含港澳台地区)

1.主要网络资源

1)法律数据库或在线法律服务(legal online services

法律数据库是律师必备的、有效、最方便的法律工具之一,全面权

威的法律数据库能为律师提供可靠的法律信息检索服务,提高工作

效率。

①北大法宝();英文版

)北大法律信息网是北大英华公司和北大

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大型法律综合网站,创立于1995年,是互

联网上第一个中国法律网站,涵盖了中、英文法律法规检索、法学

文献、天问咨询、远程教育、法学论坛、司法考试、法律导航等内

容,并不断在法律信息内容、功能、服务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

北大法宝”— 中文在线法律数据库( )是该

网站06年改版推出的高端产品,共由14个主体库、9个参考库组

成,收录1949年至今近40万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

解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最

高法公报案例、各地裁判文书、案例评析、仲裁裁决、中外条约、

大量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法学教程、法学文献、法律释义、实务

指南、立法背景资料及wto文件等信息。内容全面权威、法规收录

渠道权威,采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等

有关机关提供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有关规定认可的法

规文本,校对严格,准确可靠。

北大信息网的英文版()提供中英文对照

在线数据库,包括法律法规、案例、公报政报索引、法学期刊索引、

税收协定及中国政府白皮书等数据库,翻译迅速准确,为律师从事

涉外业务提供很大便利。

北大法宝数据库的最大特点是其首创的法条联想功能,不仅能直

接印证链接所查文件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其条款,同时

提供与重要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裁判文书、法

学论文、修订沿革、条文释义、实务指南等全方位的法律信息。为

律师全面深入驾驭法律信息提供了平台。

北大法宝另一特是及时详尽标注法律修订沿革信息,通过对我

国法律、法规的历次修订及相关法条异动情况的梳理,用户可回溯

某条款的历史变动及相关法规、案例、论文等资料。 ②国信中国法

律网(

国信中国法律网是由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开发部法规信息处创办,主

要包括新法规联机查询、国家法规数据库、法律理论特刊、国家强

制标准、人民法院报特辑、律师事务所名录六个栏目。其中,新法

规联机查询,内含每月收录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简介和法规全文;

国家法规数据库收录了自1949年建国以来全国人大法律、国务院行

政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委

规章、各地人大法规和政府规章、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和公约等,

10万篇法规、5 亿汉字;法律理论特刊包括法律界专家和专业工

作者对公众关心的法律进行的解释和评论,以及对法律的介绍和说

明;国家强制标准,提供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目录,用户可以下

载正文。

目前,该库有windows版、web浏览器版和trs版等多种不同版

本供用户任选使用。国家法规数据库的特点是法律法规比较全面和

权威。

③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法学文

献、律师事务所信息、全国律协行业规范、实用案例、司法考试信

息等内容,改网站的主要特是汇集了全国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信

息,以及全国律协的行业规范性文件,可以为律师提供帮助和指引。

2)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也是律师需要经常浏览的一类信息来源,律师通常需要与

各种主管

机关打交道。为了更好地提高向机关人员咨询的有效性,事先获得

充实的相关材料是很有必要的。全国人大、中央政府、与业务相关

的部委网站,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机关网站。是获取相关办事指南

的有效途径。通常,办事流程及其相关文件要求,都会在

上的办事指南栏目中写明。律师在了解了基本的信息后,再针对

所做项目的特殊性向机关人员咨询,所获得的信息会更为准确。

①中国人大网()

中国人大网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门户

网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舆论媒介。网站内容丰富,更新速

度快,发布最新立法的动态,人大常委会开会期间的法律议案情况

等。

②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是国

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国际

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

其他重要部委网站、地方政府网站: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总局();

北京市政府网站(/);上海市政府网站

)等。

这些地址可以通过在百度()和谷歌(

)中键入所需要查的各级政府或有关部委的名称

搜索出来。

3)法律学术网站

律师需要关注和洞察法律学术界的最新成果,以不断更新法律知识,

业内比较有影响的学术网站包括北大法律信息网和中国民商法律网。

①北大法律信息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设立的法学文献栏目,收录了国内200余位法学专

家文集,并拥有权威法律学术论文篇,分为法学论著、随笔、书评

等子栏目,内容非常丰富。法律专题栏目,紧跟立法、司法、学术

界动态,集合精品文献,编辑成高水平的专题,具有很强学术价值。

论文和专题均可全文检索,并提供免费下载、打印服务。

②中国民商法律网(

该网站是人民大学商事法学研究中心创办的,以人大民商法教授所

著的法学论文为主,理论价值很高。其栏目设置和内容紧密联系民

商法领域的前沿理论与实践,设立学术动态、司法实践、判解研究、

判例要览等频道,并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和讲座,推荐该领域内著名

学者和理论书籍。该网站致力于学术的交流,偏重重点法学学科的

深入研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各项功能。

4)法律媒体网站

律师需要了解和跟进法律、司法结的动态,及时把握国家的立法、

司法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这就需要对法律新闻网站经常浏览。

在我国新闻门户网站都有法律相关栏目,如新华网、人民网、新浪

网法治新闻频道等等。同时,许多传统法制媒体都在网上建立了平

台,如检察日报主办的正义网(),中国法院网

)、法制日报网站(

)人民法院报网站

)等,可以很方便地查询报纸内容。

①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经批准成立的,法律综合性新闻网站。致

力于为社会提供最丰富的法律资讯、最权威的法院信息,最快捷的

案件报道。中国法院网对传播审判信息、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向社会提供完善法律服务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

②正义网(

正义网()是检察日报主办的网站,从一开始单纯

的作为《检察日报》的网络版,到现在原创网络新闻、影像、司考、

博客、人才等频道的建立。正义网已打破原有的报纸电子版,逐步

成为一个信息多样化的规范性网站,并常居法律网站排名前列。

5)律师宣传网站

律师宣传网站是为律师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实习律师需要有意识

地扩大自身宣传,在这类网站登记注册,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会增强当事人对律师的了解,增加案源。例如律师天下

)等,这类网站主要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

专门网站。定位于普通公众与律师的在线互动,打造案件委托代理

的平台。主要栏目包括、案件委托、律所、律师库、法规

案例库、法律专题、法律人才等。

2.主要法律出版物

1)公报类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签署公布

后,分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

报》、各部门公报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公报上

刊登的法律、法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性法规、自治区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

的报纸上刊登,在公报上刊登的法规、条例、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对律师而言,公报类文本可作为日常工作之补充,根据执业业务范

围需要,一般来讲,常用的公报包括: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报》

该公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编辑出版,采用不定期的形式

通过邮政征订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公报主要刊登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通过的法律、决定、决议、缔结的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最高法

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的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

登的法律文件是国家法律文件的标准文本。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该公报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主要通过国家邮政系统面向国、外公

众公开征订发行,它是我国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条例所规定的刊

登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标准文本,在该公报上刊登

的行政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推行政府政务信息的

公开制度,从2004年以后,《国务院公报》开始试行向县级以上的

党政机构免费赠阅制度。

③部门公报、公告、文告

此类出版物均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办公厅、室主办的,是有官方权

威性的。根据律师执业范围的不同,可借鉴不同部门的公报,下面

只简单列举主要的公报名称:

《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中国国家税

务总局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国家财政部文

告》、《中国人民银行文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告》、

《国家人事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公报》、《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公报》、、《国家版权

局公报》、《中国物价公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等等。由于按照新闻出版

署新的规定2003年以后上述出版物被改为免费赠阅或不得向社会征

订,获取这类文本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有部分出版物取消纸质纸

制文本改为电子版本在本部门所办的政府网上发布。

④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

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数量也

是很多的,律师可根据需要选择性的阅览,在这里不一一列举。但,

目前这类公报也基本不采用订阅邮寄的方式来发行。

2)法律工具书

法律工具书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类型有法律词典、法律年

鉴、法律百科全书、法律汇编、行政法规汇编以及各国家部委、各

地方人大、政府出版的规章、地方法规、规章汇编等。其中法律词

典可分为综合性、专题性的,一般专题性的是以部门法为内容的,

如经济法词典、民商法词典等。法律年鉴、法律百科全书是内容非

常丰富的资料汇总,对法律工作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汇编类工具

书,一般由专门的法律出版社出版,以年度为发行周期。

3)案例参考及学习资料

虽然我国不是遵循先例的判例法国家,但在司法实践中案例文献对

律师办案过程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此案例类书籍也是律师比较常

用的法律书。主要的书籍包括: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裁判文

书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判案大系、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审

判业务指导丛书等等。

【篇三: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 超级实用!

【执业技巧】法律人必备的法律检索能力 超级实用!

【中国律师商学院】律师检索能力的培养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养

成好的检索习惯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介绍的一些法律资源和检索方

法,对律师掌握检资料和提高调研能力有一定的帮助。但要说明的

是,在信息社会,这些检索资源和工具的发展和变化是很快的,需

要日常关注和留意变化动态,才能更好地利用这些工具。

一、法律检索能力

曾有位律师说过:律师的成功不是来自学历和天赋,而是技能。

学历与法律知识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高学历并不意味着具备拥

有法律技能,空有知识而缺乏法律技能的律师,很难成为优秀的职

业律师。

二、法律检索资源概述

《论语?魏灵公》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寓意为在

做事情之前,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可以事半功倍。

关于法律检索工具,googleyahoo、百度等搜索引擎提供海量信

息,用户需要在大量信息中搜寻所需要的,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

同时,检索获取信息的内容权威性、时效性、相关性和准确性等都

无法保证。另外,目前互联网上也出现很多免费查询法律法规的网

站,虽然比搜索引擎获取的信息范围少,但也同样存在文件是否有

效、是否已被修订、废止、全文内容是否权威等不确定性,不能保

证所提供文本的准确性。

(一)中国法律资源(含港澳台地区)

1.主要网络资源

1)法律数据库或在线法律服务(legal online services

法律数据库是律师必备的、有效、最方便的法律工具之一,全面权

威的法律数据库能为律师提供可靠的法律信息检索服务,提高工作

效率。

①北大法宝();英文版

北大法律信息网是北大英华公司和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共同创办的大

型法律综合网站,创立于1995年,是互联网上第一个中国法律网站,

涵盖了中、英文法律法规检索、法学文献、天问咨询、远程教育、

法学论坛、司法考试、法律导航等内容,并不断在法律信息内容、

功能、服务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

北大法宝”— 中文在线法律数据库()是该

网站06年改版推出的高端产品,共由14个主体库、9个参考库组

成,收录1949年至

今近40万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全国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最高法公报案例、各地

裁判文书、案例评析、仲裁裁决、中外条约、大量合同范本、法律

文书、法学教程、法学文献、法律释义、实务指南、立法背景资料

wto文件等信息。内容全面权威、法规收录渠道权威,采用全国

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机关提供的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有关规定认可的法规文本,校对严格,

准确可靠。

北大信息网的英文版()提供中英文对照

在线数据库,包括法律法规、案例、公报政报索引、法学期刊索引、

税收协定及中国政府白皮书等数据库,翻译迅速准确,为律师从事

涉外业务提供很大便利。

北大法宝数据库的最大特点是其首创的法条联想功能,不仅能直

接印证链接所查文件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其条款,同时

提供与重要法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裁判文书、法

学论文、修订沿革、条文释义、实务指南等全方位的法律信息。为

律师全面深入驾驭法律信息提供了平台。

北大法宝另一特是及时详尽标注法律修订沿革信息,通过对我

国法律、法规的历次修订及相关法条异动情况的梳理,用户可回溯

某条款的历史变动及相关法规、案例、论文等资料。

②国信中国法律网(

国信中国法律网是由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开发部法规信息处创办,主

要包括新法规联机查询、国家法规数据库、法律理论特刊、国家强

制标准、人民法院报特辑、律师事务所名录六个栏目。其中,新法

规联机查询,内含每月收录的法律法规的名称、简介和法规全文;

国家法规数据库收录了自1949年建国以来全国人大法律、国务院行

政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国务院各部委

规章、各地人大法规和政府规章、我国签订的国际条约和公约等,

10万篇法规、5 亿汉字;法律理论特刊包括法律界专家和专业工

作者对公众关心的法律进行的解释和评论,以及对法律的介绍和说

明;国家强制标准,提供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目录,用户可以下

载正文。

目前,该库有windows版、web浏览器版和trs版等多种不同版

本供用户任选使用。国家法规数据库的特点是法律法规比较全面和

权威。

③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法学文

献、律师事务所信息、全国律协行业规范、实用案例、司法考试信

息等内容,改网站的主要特是汇集了全国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信

息,以及全国律协的行业规范性文件,可以为律师提供帮助和指引。

2)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也是律师需要经常浏览的一类信息来源,律师通常需要与

各种主管机关打交道。为了更好地提高向机关人员咨询的有效性,

事先获得充实的相关材料是很有必要的。全国人大、中央政府、与

业务相关的部委网站,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机关网站。是获取相关

办事指南的有效途径。通常,办事流程及其相关文件要求,都会在

上的办事指南栏目中写明。律师在了解了基本的信息后,

再针对所做项目的特殊性向机关人员咨询,所获得的信息会更为准

确。

①中国人大网(

中国人大网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门户

网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舆论媒介。网站内容丰富,更新速

度快,发布最新立法的动态,人大常委会开会期间的法律议案情况

等。

②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是国

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国际

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

其他重要部委网站、地方政府网站: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总局();

北京市政府网站(/);上海市政府网站

)等。

这些地址可以通过在百度()和谷歌

)中键入所需要查的各级政府或有关部委的

名称搜索出来。

3)法律学术网站

律师需要关注和洞察法律学术界的最新成果,以不断更新法律知识,

业内比较有影响的学术网站包括北大法律信息网和中国民商法律网。

①北大法律信息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设立的法学文献栏目,收录了国内200余位法学专

家文集,并拥有权威法律学术论文篇,分为法学论著、随笔、书评

等子栏目,内容非常丰富。法律专题栏目,紧跟立法、司法、学术

界动态,集合精品文献,编辑成高水平的专题,具有很强学术价值。

论文和专题均可全文检索,并提供免费下载、打印服务。

②中国民商法律网(

该网站是人民大学商事法学研究中心创办的,以人大民商法教授所

著的法学论文为主,理论价值很高。其栏目设置和内容紧密联系民

商法领域的前沿理论与实践,设立学术动态、司法实践、判解研究、

判例要览等频道,并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和讲座,推荐该领域内著名

学者和理论书籍。该网站致力于学术的交流,偏重重点法学学科的

深入研究,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各项功能。

4)法律媒体网站

律师需要了解和跟进法律、司法结的动态,及时把握国家的立法、

司法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这就需要对法律新闻网站经常浏览。

在我国新闻门户网站都有法律相关栏目,如新华网、人民网、新浪

网法治新闻频道等等。同时,许多传统法制媒体都在网上建立了平

台,如检察日报主办的正义网(),中国法院网

)、法制日报网站

)人民法院报网站

)等,可以很方便地查询报纸内容。

①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经批准成立的,法律综合性新闻网站。致

力于为社会提供最丰富的法律资讯、最权威的法院信息,最快捷的

案件报道。中国法院网对传播审判信息、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向社会提供完善法律服务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

②正义网(

正义网()是检察日报主办的网站,从一开始单纯

的作为《检察日报》的网络版,到现在原创网络新闻、影像、司考、

博客、人才等频道的建立。正义网已打破原有的报纸电子版,逐步

成为一个信息多样化的规范性网站,并常居法律网站排名前列。

5)律师宣传网站

2.主要法律出版物

1)公报类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签署公布

后,分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

报》、各部门公报以及在

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法规、规章

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性法规、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

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本级

人民政府公报和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公报上

刊登的法规、条例、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对律师而言,公报类文本可作为日常工作之补充,根据执业业务范

围需要,一般来讲,常用的公报包括: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报》

该公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编辑出版,采用不定期的形式

通过邮政征订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公报主要刊登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通过的法律、决定、决议、缔结的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最高法

院、最高检察院、国务院的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件是国家法律文

件的标准文本。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该公报由国务院办公厅主办,主要通过国家邮政系统面向国、外公

众公开征订发行,它是我国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条例所规定的刊

登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标准文本,在该公报上刊登

的行政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推行政府政务信息的

公开制度,从2004年以后,《国务院公报》开始试行向县级以上的

党政机构免费赠阅制度。

③部门公报、公告、文告

此类出版物均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办公厅、室主办的,是有官方权

威性的。根据律师执业范围的不同,可借鉴不同部门的公报,下面

只简单列举主要的公报名称:

《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中国国家税

务总局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国家财政部文

告》、《中国人民银行文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告》、

《国家人事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公报》、《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公报》、《国家版权局

公报》、《中国物价公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等等。由于按照新闻出版署新的

规定2003年以后上述出版物被改为免费赠阅或不得向社会征订,获

取这类文本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有部分出版物取消纸质纸制文本

改为电子版本在本部门所办的政府网上发布。

④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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