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保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支付
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承兑是指汇票出票人开户农村信用社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
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指由出票人签发~并由出票人向开户农村信
用社申请~经##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审批同意承兑的票据。
第四条 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办理
无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严格限定一笔交易只能申请办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
并视交易风险程度和企业资信情况限制其转让~不得转让的汇票要在票面加盖印
章。
第五条 为防范风险~银行承兑汇票应视同贷款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效
益性原则。
第二章 出票人的资格条件
第六条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
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三,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符合贷款条件~资
产负债率在70,以下,
,四,信用等级较高~无欠息~无逾期、呆滞、呆账贷款,
,五,与开户社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并在开户社存入规定比例的保证金,
,六,与收款人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
为结算工具,
,七,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三章 承兑操作程序
第七条 承兑申请
出票人向开户社申请办理承兑时~必须先向开户社提交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书
面申请.经开户社分管信贷的主任审查后~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表》~按规
定比例存入保证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三,购销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合同或其他足以证明交易合法性、
真实性的文件,
,四,出票人上年度和本次申请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等有关财务报表,
,五,抵、质押物清单等担保资料或证明保证人主体资格的保证能力的有关资
料,
,六,保证金进账单回单,
,七,联社需要的其他材料。
开户社一律向出票人收取保证金~原则上保证金不能低于承兑金额的70,~对
优良客户可适当降低比例并报联社备案~但最少不能低于承兑金额的50,。收取的
保证金实行属地、专户管理~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计息.根据我县实际~
保证金由联社营业部实行专户管理.
第八条 承兑调查
开户社受理申请后~按照信贷管理原则~由分管主任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状
况及农村信用社承兑风险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并实行第一责任人管理制度。
第九条 调查内容
,一,出票人是否为在本社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营业
执照、贷款卡是否年检合格,
,二,出票人递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出票人与开户社是否建立委托付款关系,
,四,出票人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资信情况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等,
,五,出票人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等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现有农村信用
社贷款及承兑质量状况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及承兑质量状况,
,六,所提供的担保方式是否可行、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能力~抵、质押
物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足够的变现能力等,
,七,购销合同所载明的商品交易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批准的经营范围~所购
商品的用途及市场销售情况,
,八,是否按规定比例存入保证金,
,九,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人要在《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审批表》调查意见栏中签署调
查结论和意见~经信用社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
后~报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条 承兑审核
联社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审核人员对出票人开户社提供的资料做进一步的审
查、核实、评估~认为有必要的可派员到企业进行二次调查~复查无误后~在《银
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审批表》审查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后~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评
审。
第十一条 承兑评审
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评审承兑材料的合法合规性、是否有第
一责任人承诺、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比例收取等内容~并根据评审情况签署评审意见
~报决策人决策。
第十二条 承兑审批
,一,联社审批权限内的~决策人根据提交的材料直接决策.对贷款审查委员会
审查同意的~决策人有“一票否决权”,对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不同意的~决策人
没有“一票通过权”.
,二,超过联社权限的~由联社贷审委审查、决策人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报
市办审查备案、审批。
,三,缴纳100%保证金的~由风险管理部直接审批。
第四章 承兑和付款
第十三条 签订承兑协议
联社信贷部门接到最终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通知承兑申请人。不同意承兑的~
退还保证金。同意承兑的~信贷部门根据审批情况和保证金进账单~按贷款操作程
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出票人、保证人、出质人签订《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及相
关的担保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签订承兑协议后~全部材料由信贷部门入档保管~协议及相
关手续交营业部会计柜一份。
第十四条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的处理
营业部会计柜接到信贷部门审查同意的承兑协议和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事项~
核查出票人是否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保证金余额是否达到申请办理承兑汇票的
最低比例~对需要办理抵押登记、转移占有或设定背书转让的~应及时办妥.审查
无误后~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交出票人依照承兑汇票内容填写~待出票人填写银行
承兑汇票后~审查汇票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出票人的签章是否与存款账户
预留的印鉴一致~汇票的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是否有涂改~汇票上如缺少下列
内容之一者~汇票无效。
,一,“银行承兑汇票”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的名称,
,五,收款人的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审查无误后~在汇票第一、二联社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在第二联“承兑人签
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交复核员核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账务手续。
承兑社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承兑手续费。办妥后~
经办人将汇票第一联,卡片联,和承兑协议副本专夹保管~以便核对,将承兑汇票
第二、三联连同一联承兑协议交出票人。
第十五条 持票人开户社受理承兑汇票的处理
持票人持汇票委托开户社向承兑社收取票款时~应填制异地
邮划委托收款凭证~在“委托收款凭证名称”栏注明“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
票号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持票人开户社.
持票人开户社接到持票人递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委托收款凭证~应认真审查
下列内容:
,一,汇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二,汇票人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社开户,
,三,出票人、承兑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四,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
~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有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五,是否做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
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在粘接处签章,
,六,委托收款凭证上的付款人栏是否填写承兑信用社~其他记载事项是否与汇
票记载的事项相符.
经审查有关内容无误后~在委托收款凭证各联上加盖“银行承兑汇票”戳记。
其余手续按照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的手续处理。
第十六条 承兑社支付到期承兑汇票款项的处理
承兑社应每天查看承兑汇票的到期情况~并于汇票到期日前10天通过出票人
开户社向出票人发出《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通知书》~通知出票人将票款存入开户社.
对到期的承兑汇票~应于到期日,法定休假日顺延,向出票人收取票款。在接到持票
人开户,行,社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后~抽出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和承兑协
议副本~并认真审查下列内容:
,一,汇票是否为本社承兑~与汇票卡片的号码和记载事项是否相符,
,二,是否做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
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三,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
经审查无误后~按照委托收款付款的手续处理。填制三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
一联作出票人存款保证金账户支款凭证~并在“转账原因”栏注明“根据××号汇
票划转票款"~一联作出票人存款账户支款凭证~一联加盖业务公章后退交出票人
~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做存放人民银行款项科目传票附件,辖内往来科目附
件,。
票款支付后~销记承兑汇票登记簿。发生垫款转逾期贷款户的~开户社应按每
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同时~由开户社信贷部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逾期票款催收
通知书》~通知出票人和担保人限期清偿.若到时仍不能清偿的~按照《银行承兑
汇票协议书》有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 持票人开户社收到汇票款项的处理
持票人开户社接到承兑社划回的委托收款凭证或电划报单~按照委托收款的款
项划回手续处理。
第十八条 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未使用注销的处理。
出票人对未使用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注销~交回第二、三联汇票时~出
票社从专夹中抽出第一联汇票和承兑协议副本核对相符后~将第三联汇票加盖业务
公章退交出票人。第一、二联社汇票代银行承兑汇票表外科目传票~同时销记汇票
登记簿。
第十九条 银行承兑汇票挂失的处理
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失票人到承兑信用社挂失时~应当提交三联挂失
止付通知书。承兑信用社接到挂失止付通知
书~应从专夹中抽出第一联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核对相符确定未付款的
~方可受理.在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上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受理回单~第二、三联
附在登记汇票挂失登记簿后~与第一联汇票卡片一并保管~凭此控制付款.
第二十条 丧失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的处理
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失票人在承兑社所在法院办理公示催告到期后~
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承兑社请求付款时~信用社经审查确未
支付的~应根据人民法院了具的证明~抽出专夹保管的一联汇票~核对无误后~将
款项付给失票人。
第二十一条 银行承兑汇票逾期付款的处理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请求付款时~应备函向承兑社说
明原因~并提交汇票。承兑社从专夹中抽出该份第一联汇票和承兑协议副本核对~
并认真审查汇票的真伪~无误后~在汇票备注栏注明“逾期付款”字样~由持票人
按规定在汇票的正面签章后~由持票人填制付款或汇兑凭证办理转汇或付款手续。
第二十二条 拒付
承兑联社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票款的~应自接到银行承兑汇票的次日起
3日内~作出拒绝付款证明~连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社转交持票人。依据
《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承兑社对下列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一,对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
,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三,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四,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持票人,
,五,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
,六,对取得背书不连续票据的持票人,
,七,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抗辩事由.
第五章 银行承兑汇票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二十三条 银行承兑汇票岗位设置
银行承兑汇票审核岗
银行承兑汇票审查岗
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管理岗
银行承兑汇票经办岗
银行承兑汇票记账岗
银行承兑汇票复核岗
第二十四条 银行承兑汇票审核岗职责
1、负责审核出票人的承兑申请、商品交易合同、经营状况、资信状况、支付
能力及开户社上报的有关资料.
2、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内控管理情况.
3、负责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管理及风险控制。
4、负责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核定授信额度的审查。
5、负责对已签发承兑汇票的风险预警和保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银行承兑汇票审查岗职责
1、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核算办法和岗位操作规程的落实。
2、负责审查出票人的承兑申请、商品交易合同、经营状况、资信状况、支付
能力及开户社上报的有关资料。
3、负责审查信贷部门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4、负责签订《银行承兑协
议》.
5、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会计核算问题。 6、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后
档案的建立和保管。 第二十六条 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管理岗职责
1、负责银行承兑汇票凭证领、购、核发、登记。 2、负责空白银行承兑汇票
的保管。
3、负责对未使用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定期核对. 第二十七条 银行承兑汇票经办
岗职责
1、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核算和岗位操作规程的落实。 2、负责银行承兑汇
票凭证的使用及入库保管. 3、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
4、负责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保证金的管理. 5、负责审查信贷部门规定的审批
程序和权限。 6、负责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的查询、查复。 第二十八条 银行承
兑汇票记账岗职责
1、负责审查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签章是否
符合规定。
2、负责掌管银行承兑汇票密押~并对复核无误后的银行承
兑汇票进行编押。
3、负责登记银行承兑汇票表外科目登记管理. 4、负责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保
证金的管理。 5、负责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取票款。
5、负责对承兑汇票到期后无款支付时~转入出票人的逾期
贷款本息收回。
第二十九条 银行承兑汇票复核岗职责
1、负责审查银行承兑汇票的内容、签章以及承兑协议是否
符合规定.
2、负责掌管银行承兑汇票印章~并对复核无误后的银行承兑汇票负责盖章.
3、负责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的查询、查复的复核。
4、负责对使用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监督再销号。
5、负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过程的一切业务事项并签章负责。
6、对复核过程中的差错及时纠正。
第六章 银行承兑汇票权限及额度的管理
第三十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资格仅限于联社。信用社,包括联社营业部
~下同,可以受理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在对出票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后报联社审
批。
第三十一条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达100%的~由联社风险管理部直接审查
审批~低于100%~按贷款审批权限逐级审查审批。
第三十二条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十三条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比例要控制在上年度各项存款余额的15,以
内。
第七章 日常管理
第三十四条 银行承兑现汇票的承兑业务要视同贷款管理~信用社要认真做好
“三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操作。严禁越权、超量和违
规承兑.
第三十五条 信贷、会计部门要分工协作~加强配合~齐抓共管。信贷部门办
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比例为上限~严格按照调查、审
查、审批、检查的信贷管理程序实施管理~并承担调查不实、审查不严、管理失策
等相应责任,会计部门要做好表外科目核算~实施柜台监督~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
的复核、审查、查询及空白凭证登记、保管等管理监督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六条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要按照贷款权限实行第一责任人逐级承诺制
度。
第三十七条 对保证金实行专户封闭管理~严禁发生保证金账户与出票人结算
账户混用~保证金不得提前支取。
第三十八条 承兑社信贷部门、会计部门要统一建立相应的台账~全面、及
时、真实地记录承兑的受理、保证金收取、审批、承兑、付款、垫款以及清收等有
关情况~并由信贷部门按月与会计部门核对.
第三十九条 承兑社信贷部门要与法律事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开户社加强对
垫款的清收力度~及时处置抵,质,押物~或向出票人和保证人进行追索。对于经协
商无法收回的垫款~应及时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信贷部门要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档案管理工作~逐笔建档~做好
资料的收集工作.
第四十一条 严格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是重要的支付结
算凭证~联社要把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纳入重要凭证管理的内容~建立健全空白
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领购、登记、销号制度,凭证由联社会计部门统一领取、保
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由人民银行总行指定的厂家统一印制、核发,。
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银行承兑汇票监测制度。联社要将所
承兑的汇票逐笔进行登记监测~正确反映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付款及垫付资
金的情况~按月进行分析、考核~并认真填制《银行承兑汇票统计表》~撰写分析
报告~逐级汇总上报。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检查制度。信贷、会计、稽核部门要
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联社每季要自查一次。重点
检查以下内容:
,一,经办社会计部门对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登记、保管责
任制,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是否按规定要求办理~每个岗位、环节是否按规定
责任到人,
,三,承兑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收取、管理和划转,
,四,垫付资金情况及清收措施,
,五,承兑社的承兑资格、条件,
,六,对查出问题的纠改情况,
,七,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八章 罚 则
第四十四条 出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兑社有权暂停为其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业务:
,一,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交付或未足额交付票面金额的,
,二,未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
,三,以非法手段骗取承兑汇票的。
第四十五条 在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工作中~如发现基层信用社有弄虚作假、违
反会计操作规程~乱用科目、故意瞒报、篡改经营数据以逃避监督行为的~有权责
令其停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第四十六条 在调查、评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过程中~经核实发现与出票人恶
意串通、隐瞒事实造成决策失误形成损失的~要按其责任大小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
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 对低于规定收取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按其责任大小~给
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其低于保证金规定比例的差额部分。应
限期补足~不能按期补足或造成损失的~按其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
处罚。
第四十八条 出票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银行承兑~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处罚。对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足额支
付的差额部分~按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修改、解释亦同。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文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7:42: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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