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正确填法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11-06 05:03:3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幼儿英语早教机构)

户⼝所在地正确填法是怎样的

户⼝所在地应该按照本⼈的实际户籍所在地填写,实际户籍所在地在户⼝本上写的很清楚,如果需要填写户⼝所在地,当事⼈

照着户⼝本填写即可。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户⼝登记条例》的规定,⼀个公民只能在⼀个地⽅登记成常住⼈⼝。

户⼝所在地应该按照实际户籍所在地填写。

《中华⼈民共和国户⼝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登记为常住⼈⼝,⼀个公民只能在⼀个地⽅登记为常住⼈⼝。

⼆、户⼝登记规定有哪些?

《中华⼈民共和国户⼝登记条例》

第⼆条 中华⼈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户⼝登记。

现役军⼈的户⼝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和⽆国籍的⼈的户⼝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本条例。

第三条 户⼝登记⼯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区为户⼝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管辖区。

乡、镇⼈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由各单位指定专⼈,协助户⼝登记机关办理户⼝登

;分散居住的户⼝,由户⼝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宿舍的⾮现役军⼈的户⼝,由各单位指定专⼈,协助户⼝登记机关办理户⼝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业等⽣产合作社的户⼝,由合作社指定专⼈,协助户⼝登记机关办理户⼝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由户⼝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登记。

第四条 户⼝登记机关应当设⽴户⼝登记簿。

城市、⽔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本户⼝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簿;合作社以外的户⼝不发给户⼝簿。

户⼝登记簿和户⼝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份的效⼒。

第五条 户⼝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共住⼀处的⽴为⼀户,以主管⼈为户主。单⾝居住的⾃⽴⼀户,以本⼈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共⽴⼀户或者分别⽴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

户⼝登记。

总的来说,户⼝所在地没有什么特别严格的填写⽅式,只不过户⼝所在地是可以通过或户⼝本等相关证件查出来的,所

以,在填户⼝所在地的时候,当事⼈也不能乱填,且户⼝所在地并不会影响到个⼈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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