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4-11-06 14:36:1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好日子音译歌词)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

一、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1、医疗费

医药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医院的诊断证

明和医药费、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

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

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的,一般应

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

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医院的费用,

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

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

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疾病的,

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

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

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的费用,应

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的费用

赔偿外,对尚需继续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

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

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

参照法医鉴定或者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明的,应以其实际的

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

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

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

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

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

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

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

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

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

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

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

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

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

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

补助标准(/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

者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

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

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

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或者必须转院的,其本人

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车、火车的硬座、

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

当地无上述车()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

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

次数认定。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

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

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

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

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

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

也可以在征求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

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

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

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

五年计算。

残疾者的误工费与残疾赔偿金不得重复计算。以残疾者

定残之月为界,之前由侵害人赔偿误工费,之后由侵害人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医院

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

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

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

存放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死者家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而增加的费用,

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违反有关殡葬的规定,大办丧事增加的费用,

不予赔偿。

11、死亡赔偿金

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

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

二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

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12、生活费

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

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

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

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决前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

付必要的生活费。

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承担依靠受害人实际

抚养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费;如还有其他抚养人,侵害人应承

担受害人承担的相应份额。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

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

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3、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

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

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

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二、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

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

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

否则无法起诉。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试行)(198842)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

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

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

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

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

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

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

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

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

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

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

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

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

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

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

诉讼时效规定为2(32条第1);《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

规定一律为2(45条第1 );《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

一律为3(42);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

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5、最长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

年,这是法律规定的诉权保护最长期限,超过这一诉讼时效期间

当事人便失去诉权,不再受法律保护。(32条第1);《产品

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45条第1);《环境保护

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42);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

保护请求权。

最长时效也有特别法的特殊规定,如《产品质量法》规

定的请求权满10年丧失(45条第2),而不适用《民法通则》

137条规定的20年最长诉讼时效,需要引起特别注意。

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误工费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x误工时间()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

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x

工时间()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

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

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x误工时间()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

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护理费计算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x护理期限()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

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x护理期限()

交通费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

出差标准报销。

住宿费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

住宿时间

在工伤事故中,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

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

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营养费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

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

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

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x6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

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

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

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

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

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

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

=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赔偿年限

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就

减少一年,最少5年。

以上就是由整理收集的有关于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的

有关知识,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 医药费的赔偿,一般

应以所在地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费、住院费的单

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相信很

多人都对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还有别的

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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