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

更新时间:2024-11-06 20:38:0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燕隼)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

法权益,改善人民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

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

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

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

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1 业主:已经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入住使用房屋的,

应当具有业主的权利;业主分为自然人业主与非自然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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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业主权利: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

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 大会召开:30名业主联名,即有权召开业主大会;

()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

情权和监督权;

()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

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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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

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

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 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区域可以按一幢楼或者多幢楼划分,

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确认。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

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

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

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

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制定。

5 投票权:每套房屋有一个投票权,但是无论如何,一名业主

的投票权不得超过10%;对于业主是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的,如果法人

之间存有关联关系,则全部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业主与法人业主所

具有的投票权之和不得超过15%

6 发起:30名业主联名可以发起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

员会,发起人应当将业主大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财

务管理规则、物业服务监督规则等文章以邮件的形式送至物业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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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房地产行政主管

部门对备案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发起人应当根据修改建议进行补充更

正,但此等修改建议仅限一次。

7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只能是业主,对于夫妻双方共

同拥有房屋的,如果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只写明夫妻一方的,

外一方也可以加入业主委员会,但是夫妻双方只能有一人加入业主委

员会。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可以加入业主委员会,

不得成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8 银行开户:发起人在办理完毕备案手续后,应当凭业主委员

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到当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手续。

主体地位: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诉讼与仲裁,

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产应当进行登记备案,并以其登记所有的财产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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