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退费申请书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
XXXXXXXXXXXX
案,贵院受理案号为(2022)鲁07民终XXXXXX号。贵院于
2022年6月14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确认我方预交
案件受理费共3459元,由于我方撤回上诉减半收取案件受
理费1729.5元,由贵院退回1729.5元。
现该裁决已生效,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特请求贵院将
款项1729.5元返还至申请人指定的如下收款账户:
1.开户名:XXXXXX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东城支行
3.账号:62XX XXXX XXXX XXXX XXX
汇入上述账号的款项视为我方收款。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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