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06 00:18:1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结实的拼音)

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

日期:

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

1 总则

1 目的

为实现以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劳动关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妥善处理公司劳动争议,有效控制劳动争议的发生。

2、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双方长期、友好合作。

2 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因公司开出、辞退员工和员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3 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划分

1、人力资源部是劳动争议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劳动争议的起因、证据

等信息的采集并根据情况综合分析,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照法定原则和程序处理本单位的劳动争议,回

访、检查当事人调解协议执行情况并督促其执行。

3、调解委员会负责建立必要的制度进行调解登记、档案管理和统计分析

工作。

4、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部人员、管理者代表、工会代表组

成。管理者代表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1/3

2 劳动争议的预防及处理原则

4 在进行劳动争议预防前须先明确劳动争议的类别及产生原因

1、劳动争议的类别

1)按劳动争议的主体可划分为个别争议、集体争议、团体争议。

2)按劳动争议的性质可划分为权利争议、利益争议。

3)按劳动争议的标的可划分为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争议,劳动报酬、培训奖惩等因理解和实施不同而产

生的争议。

2、劳动争议的产生原因

1)劳动权利义务是否遵循法律规范和合同规范。

2)市场经济情况下的利益原则,使公司和员工之间既有共同利益和合

作基础,又有利益差别和冲突。

3、劳动争议的预防措施

针对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对劳动争议进行有效预防,常用的措施有以下四

项。

1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下属的情绪和劳动关系矛盾,并协同人

力资源部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2 人力资源部应广开言路,积极深入到员工的生活、工作中,了解公

司员工的整体思想动态。

3 对现有劳动关系形式进行分析,预见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问题,及

时加以了解和解决。

4 公司应健全裁员、辞退、劳动合同解除等相关管理制度,将员工离

职后的后续工作安排妥当,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5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3、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6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2、调解: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遵循

众性、自治性、非强制性原则。

3、仲裁: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对仲裁不服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劳动争议协商与调解

7 劳动争议协商

1、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在合法及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

协商。

2、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对方进行协商,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调解。

8 劳动争议的调节

经劳资争议双方协调无效的情况下,进入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

解的原则为自愿原则和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力的原则,调解程序如

下:

1、公司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

2、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受理。

3、经审查决定受理的人事争议,调委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说

明调解的时间、地点。如不受理,应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4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

到期末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5调解取证。向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方)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方)

的意见和要求,搜集有关证据。

6、召开调查调解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对调查取证材料进行分析整理,

讨论确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

7、调解。公司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争议的

轻重程度等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也可以在调查过程中试行调解

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9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调解申请结束。

1、申请调解的当事人(方)撤回申请。

2、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方)达成协议,并签署《调解协议书》

3、调解不成。

4、自当事人(方)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到期末结束的。

10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

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仲裁与诉讼

11 调解不成的,向本市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

12 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的,人力资源部应积极做

好应诉准备。

13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人力资源部应提

起诉讼。

14 如果劳动仲裁案件,确实是公司存在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人力资源部应配合劳动仲裁委员会争取调解解决。

15 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公司认为有必要提起诉讼的,

应当按照司法程序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6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17 劳动争议诉讼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及应诉。

5 附则

18 本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定未提及或与相关

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9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20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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