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格式
最新民事辩论状格式范文1
民事辩论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民事辩论状”。
在标题之下,写辩论人的基本状况。
所写事项与起诉状当事人基本状况同。
案由应写明与原告(或上诉人)纠纷的性质。
文书名称比正文大一号字体。
(二)正文
辩论理由是辩论状的核心部分,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就事实部分进行辩论。
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状况表示看
法。假如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认;部分不能成立,
就部分予以否认,并提出反证来证明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对原告或
上诉人进行反对。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辩论。
一是事实假如有出入,必定会引起适用法律的错误,论证理由
可以从简;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提出
不合法要求的,则可依法反对;三是在程序方面.假如原告起诉(或上
诉人上诉)违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条
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律进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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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出辩论主见。
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辩论之后,引出自己的辩论主见,即
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诉讼恳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是完全接受,
还是部分接受,明确提出对本案的看法,恳求法院驳回起诉或上诉。
(三)尾部
分两行写明致送机关,“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项注明本辩论状副本的份数;物证或书证的件数;证人的姓
名和住址。
最终在文书右下方辩论人署名,写明“辩论人x x x",并注
明年月日
民事辩论状(1)
(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辩论用)
辩论人 因 一案,
提出辩论如下: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本辩论状副本 份
辩论人
年 月 日
注:
1.本辩论状供公民对民事诉讼提出辩论用。
2.“辩论人”栏,应写明姓名、性别、诞生年月日、民族、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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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辩论中有关举证事项,应详细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
名及其住址。
4.辩论状副本份数,应按原告的人数提交。
民事辩论状(2)
(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辩论用)
辩论人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因 一案,
提出辩论如下: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本辩论状副本 份
辩论人
年 月 日
注:
1.本辩论状供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辩论用。
2.辩论中有关举证事项,应详细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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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及其住址。
3.“辩论人月署名栏,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加盖单位
公章。
4.辩论状副本份数,应接原告的人数提交。
最新民事辩论状格式范文2
田x信、田x兰诉田x恒赡养、财产权纠纷一案民事辩论状
民事辩论状
辩论人田x恒,男,62岁,汉族,xx省xx县人,xx市xx 建
筑公司工人,住市政建设管理局花园路xx号。
因田x信、田x兰诉田恒赡养、财产权纠纷一案,提出辩论如
下:
1.原告在诉状中称“被告未经父母同意搬出居住,至今30多
年不尽赡养义务”,不符合事实
我与原告田x信、田x兰虽系同胞兄弟姊妹关系,但由于伯父
田xx无儿,19XX年农历四月初三,经生父母与伯父田xx协议,我
被过继给田xx为养子,并立有过继单。从那时起,我即与养父田xx
一起生活。19XX年我到xx市xx建筑公司x队干瓦工,才与养父分
住两地,但每月给养父寄款,直到19XX年养父去世为止。养父田xx
虽有女儿,但早已结婚在外地居住。
我对养父养老送终的状况,养父的生女可以证明。我被送养的
事实原告是清晰的,生父母也从来没有否认我已被送养,也从来未曾
要求我尽赡养义务。现原告提出要我尽赡养生父母的义务缺乏事实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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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与法律根据。至于说1962年我回xx市居住的缘由,那是由于我的
工作单位在xx市。
刚回xx市时,因单位临时解决不了我的住房问题,才暂居住
在生父母家里,并不像原告起诉状中所称是“由于生活困难”才搬回
xx市“与生父母兄弟姊妹一起生活”。19XX年生活并不困难,我养
父母家庭的生活更不困难,这有证人证明。原告企图用“生活困难”
搬回xx市,来否认既成的收养关系,没有事实根据。
2.原告在诉状中称:19XX年,被告田x恒出卖了南河街13号
个人住房,又到父母的院子里建房,今年4月17日,将所建房屋卖
掉得款156000元,被告独吞。要求人民法院将156000元追回,除了
父母拿出一部格外,其余的钱由兄弟姊妹共同全部。
事实是这样的:19XX年我从工作单位和工友处借钱买下xx 街
xx号房屋,从生父母家搬出后,就始终住在那里。由于邻居不断侵
占生父母家的'空闲宅基地,不得已,19XX年生父母我协商,要求
我在空闲宅基地上盖房子。同年建房时,除了使用出卖xx街 xx号
的房款外,工作单位还给了我部分砖块和石灰。当然,兄弟姊妹也帮
了几个工,这我不否认。
今年4月17日,市政建设管理局因拓宽大路,需要拆迁我住
的房屋,将我的房屋作价15600元作为补偿,这完全是我个人的财产,
房产证上的全部权人清清晰楚地写着我的名字。原告在诉状中说这是
全家人的共同财产,是毫无道理的。当然,在我盖房时,原告也帮过
王,其工钱要求归还,合情合理,我同意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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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辩论人认为,我国《收养法》其次十三条其次款规
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
成立而消退。既然我与伯父田xx之间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我
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对于生父母也就没有了
法律上的赌养义务。但今后我个人仍愿在物质上关心生父母,使老人
美好地度过晚年。但这只是我个人的心愿,并不是应尽的义务。
市政建设管理局因拆迁补偿给我的156000元,是我个人的合
法财产,他人无权争要鉴于上述事实,我恳请法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公
正决断,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1. 本辩论状副本2份。
2 生父田x波、生母李xx证言,证明辩论人被收养的事实。
生父母住本市xxx区xx村xx号。
3. XX街XX号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辩论人田X恒 19XX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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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3:24: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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