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直接送达的规定有哪些
送达诉讼⽂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受送达⼈是公民的,本⼈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是法⼈昔组
织的,应当由法⼈的法定代表⼈、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签收。关于民事诉讼中直接送达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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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直接送达的规定有哪些
1、民事诉讼中,法律⽂书直接送达的规定如下:
(1)送达诉讼⽂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
(2)受送达⼈是公民的,本⼈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3)受送达⼈是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的法定代表⼈、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或者该法⼈、组织负责收
件的⼈签收;
(4)受送达⼈有诉讼代理⼈的,可以送交其代理⼈签收;受送达⼈已向⼈民法院指定代收⼈的,送交代收⼈签收。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条 送达诉讼⽂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受送达⼈是公民的,本⼈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
送达⼈是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的法定代表⼈、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或者该法⼈、组织负责收件的⼈签
收;受送达⼈有诉讼代理⼈的,可以送交其代理⼈签收;受送达⼈已向⼈民法院指定代收⼈的,送交代收⼈签收。
受送达⼈的同住成年家属,法⼈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诉讼代理⼈或者代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期
为送达⽇期。
⼆、法院传票被告⼈拒收怎么办
起诉时住址就写其⾝份证上的地址,如果法院按照这个地址⽆法送达,则会公告送达。
(⼀)如果仍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
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法院受理后,如果不到被告⽆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公告送达。公告期满
后,法院可以依法进⾏缺席审理并判决。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可以
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
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诉讼⽂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受送达⼈是公民的,本⼈不在交他的同住成
年家属签收;受送达⼈是法⼈昔组织的,应当由法⼈的法定代表⼈、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签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
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2:23: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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