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更新时间:2024-11-06 08:44:3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青岛考研辅导)

公赫电昌的矗雷甸哑瞪承

-

周松!周欢和周江系同胞兄弟,屋虽未封顶,但具有一定价值,该未封

1988年周松结婚后从家里搬出,建房

另住,周欢!周江则与母亲陈某继续共继承,一审法院遗漏了诉讼请求,只处

同居住于老祖屋中"2008,周松又在理了诉争宅基地,未对地上房屋进行处

村里另建了两开间二层楼房"

9182,陈某在自己的一块菜地

上建了宽10.6!进深3米的地基,1991

年就该宅基地办理了土地使用者为陈地上的上盖物亦已基本不复存在,故周

某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并建了三松要求分割所谓诉争土地房屋的请求

开门的进深3米许的墙体"后因陈某生不能支持,法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资金不足,房屋无法封顶而一直搁律师评析:

"1995,陈某因病去世"201010

,周江将该块宅基地左侧一半墙体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众集体所有制,

拆除,重新打地基并建了三层楼房,

侧一半的宅基地至今仍未新建房子"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

周江拆除旧墙体建新房时,周松认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

为其应分得一份宅基地"周江和周欢不

同意,周松遂向当地镇政府申请调处"

镇政府的调解意见为:该宅基地应归周,个人对土地并不拥有土地所有权"

!周江共同使用"周松不服,遂向法院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提起诉讼,请求将该宅基地按只份划

,分割一份归其使用"一审法院认为,

周松已于1988年与陈某!周江!周欢分

家后另行建房居庄,且宅基地使用权不

属于我国5继承法6规定的遗产范围,

此周松请求分割宅基地一份归其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

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存在,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而家庭

周松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

该宅基地虽登记在其母亲陈某名下,

地上房屋系其与母亲共同出资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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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的房屋应视为陈某的遗产由继承人

,应该发回重审或支持其上诉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我

5继承法6规定的遗产范围,附着于土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具体而言,就是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

集体所有"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

,由农民使用和管理,但也属于集体所

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5土地管理

66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

一处宅基地-"0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

权以/0为单位享有,由家庭成员共

同共有,共同使用,只要家庭关系存

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

系的消亡,宅基地使用权由本户其他

家庭成员继续共同享有,无法形成死

村民榆液过敏村医依法担责

马大爷因腹部不适到田医生个体卫

生所就诊"经过简单检查后,田医生决定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6

对马大爷进行输液"当输液到第二

组药物时,马大爷突发头晕!心慌!浑身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

无力,继而刁硬失禁"田医生立即停止对

马大爷输液,并对其采取吸氧!肾上腺素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本案.

皮下注射等应急措施,并向12(2,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5最高人民法

四条第()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

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

田医生未能保存提供输液药物,那么,

其对马大爷所输液的药物是否为过敏马大爷送往县内一家大医院住院"

药物,是否进行注射前的过敏试验,马大爷被医院确诊为输液反应合并过敏

不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当然也就不性休克!脑梗塞"9天住院期间,马大

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医疗行为与马大爷共花医疗费等共计520()余元(由田医

爷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生垫付)"马大爷病愈后,到田医生要

不存在医疗过错,则应承担举证不能

的后果"最后,法庭判决田医生承担过医生则认为,自己是按惯例用药治病,

错赔偿责任"

杨学友

死亡后,其生前分得的宅基地要么由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

家庭成员继续使用,要么由集体收回,

不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宅基地不能继承,

求承担误工费!交通费等全部损失"而田

不存在过错,且已为马大爷垫付了全部

医疗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面,若该户人员均去世或不再拥

有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其宅基地的使

用权由所属的农村集体收回"

本案中,周松于1988年分家自立门

户后,与母亲陈某及兄弟周江!周欢已主人去世后,属于遗产,可以依法继

不属同一户"陈某于1991年取得的宅基

但是宅基地上若有房屋,则该房屋在

"但本案中原房屋并未封顶!完成建

,只是一部分墙体,且后来周江将左

地使用权,属于陈某!周江和周欢等该

户家庭成员,陈某病逝后,则由周江!

侧一半墙体拆除而建造了现有房屋,

附着于土地上的上盖物基本不复存欢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陈某死亡后,

,故周松要求分割所谓诉争土地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已不存在,当然

屋的请求,被法院驳回"对该宅基地也不再享有使用权"因而,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栏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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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松不能继承其母亲的宅基地"

宅基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成员只

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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