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实用3篇

更新时间:2024-11-06 13:27:1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短尾信天翁)

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实用3

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

呢!下面是会员投稿的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的最新文章,

大家参考。

1篇: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 1、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

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

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

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

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

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

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

《如工承揽合同条例》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

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

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

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

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

1 / 6

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

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

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5%。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2、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

也不一致。有的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

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竟应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下面从几个方面谈谈笔

者看法。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

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

合同的各种违约金。

从法律上讲,《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

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

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通用产品的法定违约金的

比例只是违约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这就使一些不法

商人有可乘之机,如供货方在因市场行情变化使自己产品变为紧

俏时,可能径行违反合同不供货,即使按最高数额支付违约金,

仍大有利可图。这显然不处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稳定,不利

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

2 / 6

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

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

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

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

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

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

如《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9条第1项规定,违

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金部分

运量应计运费的10%。对此,约定违约金的最高比例也应为违约

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对违约金

最高数额的限制,不同于违约方对另一方的实际损失所做的赔偿。

《民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

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如一份购销合同的货款总值为5万元,违约金为1万元。

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

违约的供方除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

失。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认定时,应首

先看其是否符合订立经济合同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即要看其是否

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民法

典》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2篇: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

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3 / 6

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

偿损失。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

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

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

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

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

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金条款有如下意义:

1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

促使对方尽可能的依约履行合同。

2、如果你具有一定的实际控制能力,你就可以直接依违约

金条款扣款、压款,取得进一步的谈判主动。

3、如果对方提出违约金过份的高于所造成的损失,则对方

应对此承担证明责任。

违约金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

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违约金条款一般约定为:甲方

应当,未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示例如下:乙方迟延某日交付货物,或不符合第五款第四项

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3篇: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 1必须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

4 / 6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有商业价值,且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在经济

交往过程中不能公开或不能披露的,能给企业事业单位带来经济

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和技术。商业秘密在不同的时间

和区域有不同的标准,在一地一个单位是秘密,在另一地方可能

就不是秘密。商业秘密包含的内容很广,包括专利技术、商标、

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商品的产地、加工工

艺、原料产地、进销渠道、价格、专有技术等信息。

2、须明确本单位有哪些商业秘密,职工在工作中能接触到

哪些,签订有针对性的条款。保密条款应针对具体的人而有所不

同,不能所有的职工都签订一样的保密条款,对不接触到商业秘

密的职工就不应要求他们签订,对涉密多少的不同在合同中也应

有体现。

3、用人单位应制订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商业秘密对企业

赢得竞争的胜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的企业不注重对商业

秘密的保护,吃亏上当的事例已经很多。应采取多种手段,如申

请专利注册商标等,同时对不同的秘密制订不同的等级,不同的

等级提出不同的要求,严格限制涉密的人数。

4、对参与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的人员,首先与其变更劳动

合同。根据研制开发的实际,增加保密条款,使其劳动合同期最

少和保密期一致。对掌握秘密的人员,规定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使用在原单位学到或了解的秘密为其他

单位服务,侵犯原单位的利益。

5 / 6

6 / 6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9:20: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78/10174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