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别三日,果真能刮目想看吗?
小时候读《三国演义》,对吕蒙这个人物是十分痛恨的,因为他杀死了我心中的偶像―忠肝义胆的关羽关云长。遥想关大将军当年威镇沙场的气度与英姿,何等的威风!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有如神明的人物却最终丧命于吕蒙之手,不仅让我怅然,且对吕蒙有切齿痛恨之意。如今读到关于吕蒙的故事的时候,忍不住产生了一点兴趣。
原来吕蒙其人年代既久,早已湮没在历史的残篇断犊之中了,只是与他相关的“士别三日,自当刮目相看”却作为成语流传至今。据说当年孙权嫌吕蒙的文化水平不高,便责其苦读。吕蒙也深感自己文化水平太低而不能担当重任,于是便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哲要将书本啃穿。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天后吕蒙碰到一向看不起他的鲁肃,随口甩出几句酸文,鲁肃不禁平地跳起三丈高呼:“阿蒙,三天不见,我对你应有再认识啊!”这话给后人记住了,成了“士别三日,自当刮目相看”这一成语。
其实照我的推断,鲁肃对吕蒙讲的这番话反讽的成分居多。因为读书绝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作为文士的鲁肃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即使是参加类似于今天的“文化速成班”,想来像吕蒙这样的文盲级人物要在短短的三天内达到鲁肃等人谈笑风生的大师级程度,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吕蒙完全是“自学成才”。因此答案只有一个,鲁肃当时或许是怕打击吕蒙的学习热情,或许是畏惧吕蒙的权势,也或许仅仅是觉得吕蒙好学,所以只是略微表示鼓励,敷衍一番而已。吕蒙或许是个学习的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努力的。
我们的民族真的是有十足的幽默感,愣是要把古人的一句玩笑话当作至理名言吹捧至今,于是乎我们阿蒙的“流毒”便一直延续至今,从来没有人怀疑过这“三日”的真正效果。看看今天,有的人到大洋彼岸讨了一圈饭回来,随口说了几句什么“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回”、“外国的猪比中国的肥”云云,便摇身一变成了教授、经理等等,这一类人就如(围城》中的方鸿渐;也有人顺了改革开放的春风,坑蒙拐编无所不用,于是乎昨日地痞流氓今日腰缠万贯,成了“款儿”、“腕儿”,四周闲人吹捧,甚至还可以弄个官来当当,这就如同鲁迅小说里的一幕:阿Q在省城做了三流扒手回乡下之后,一身新布锦衣,口袋里沉甸甸的,于是乡亲们便围上去亲切地问:Q哥,你发达了吧?'或许这个世界真的变化太快了,以致于人们都懒得去思考现象背后究竟是什么,听风便是雨。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容易事便宜事呢?三天就能成“大家”,那还有什么事做不来呢?用自己的脑袋思考一下、怀疑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