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立合同单位:
西城区职工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定兴县第九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兴建锅炉房、洗澡间、更衣室和木工室各一间,面积共76平方米。屋顶用空心预制板和加气预制板两种,顶部二层油毡。规格和技术要求严格按设计图纸(后附)施工,下水埋设长30米的8寸缸瓦管管道;上水地下部分挖填长50米、深1米、宽0. 6米的管道沟。
各种建筑材料及一般工具(如铁锹、镐、脚手架、必要的搬运工具)由甲方准备,小工具由乙方自备。
二、乙方同意按设计图纸要求包建甲方上述工程,工期20天(从4 月11日开始)。
1.上述锅炉房等房屋建筑甲方按梅平方米xxx元付给乙方劳动费,共计xxxxxx元,上下水管道及水井工程由甲方另付乙方劳工费总数的一半;工程结果,甲方根据设计标准驮收含格后,再付余额部分。如在一年内因施工隐患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付劳工费。
2.乙方如能在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修建任务,甲方给乙方追加劳工费急数9%的奖金;乙方如不能在预定工期完成任务,每拖延一天,甲方要扣除劳动费总数2%的罚金。
三、甲方安装的锅炉重2. 4吨,直径1. 25米,高2. 6米,需在锅炉房建前定位,由乙方从南楼西侧搬运到新建锅炉房(距离约30米),并将12米高的烟囱按规定安装完毕。为此,甲方付给乙方劳工费xxx 元。
四、安全第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因施工组织、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停工待料由甲方负责。
西城区职工大学(公章)
代表:xxx
定兴县第九施工队(公章)
代表:xxx
xxx年x月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