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概述
规定是国家机关及其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有关事项作出政策性限定的法规性公文。《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把“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的文体称作“规定”。
2.规定的写作要点
(1)注意规定使用的广泛性。 (2)规定的写法要灵活规范。 (3)分条表述,以便阅读。
(4)切忌反复论证及具体陈述。
3.规定的写作格式
规定的格式一般由标题和正文组成:
(1)标题
规定的标题,有三种常见的方式:
第一种,发文机关+规范十文种。如《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第二种,规范范围+规范内容+文种。如《xxxx省xxxxxx管理规定》。
第三种,在“规定”前加某些修饰语。如《关于对赞助广告加强管理的几项规定》。
(2)正文
规定的正文一般由原由、规范、说明三部分组成。不同类型的规定,其内容构成及具体写法也不尽相同:
第一,政策性规定。这类着重于界限划分、明确范围、提出要求和惩处情况,解决“应当怎样”和“不应怎样”的问题。
第二,管理性规定。这类侧重于规定管理原则、管理职责、质量标准、措施、办法、管理范围及要求。
第二,实施性规定。侧重于对实施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对原件条款作出解释,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四,补充性规定。主要就原件中某些提法不够明确、不够具体的方面加以明确、补充或解释,以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