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镇关于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材料
4月20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负责人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到界首市参观学习,并在泉阳镇召开了临泉县农村环境整治综合治理现场推进会。为抓好会议贯彻落实,我镇于4月22日由镇人大主任姜晓东同志带领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十个村的村书记,主任参加的观摩团到界首市的舒庄,泉阳两个乡镇实地参观学习。下午2点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了上述人员参加的东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治推进会。现就我镇关于农村环境整治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高贺同志任政委,镇人大主任姜晓东同志任总指挥的东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负责对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指导,检查,考核和验收。
二、分段实施,制定方案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如果全面开花,势必顾此失彼,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决定分段实施。为此我镇制定了张发【2015】23号,即(中共东城镇党委 东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张发【2015】39号文件,即《东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阶段(4月22日-----4月30日)镇政府要求十个村和镇直各单位确保临艾路(S237)、张陈路、张滑路、谢马路、环镇路、各村村室及张集、马楼两个集上无暴露性垃圾,无污水横流,沿线的所有路边沟要清理干净,出动大型机械把所涉及到的路整平路肩。
第二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各村务必将所有道路和沟、塘、渠治理一遍,疏通路边沟,整平路肩,同时把沟、塘、渠内的漂浮物,杂物清理干净,整平沟塘,挖大填小。
第三阶段(5月21日----6月30日)由点到面,全面铺开,做到水清、地净、屋整、树绿、环境美。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
1、成立市容环卫执法队。
2、建立保洁员队伍,全镇按照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共配备保洁员118人,每人每月发基础工资200元,绩效工资200元,确保有人干活。
3、加强环卫设施配备。
截止到目前,我镇已配备大型垃圾运输车一辆,中型运输车一辆,运输垃圾的四轮车4辆,修建垃圾池80座,购买垃圾桶260个,垃圾纸篓300个。
四、保障措施
1、包干到人,落实责任。在全镇严格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干责任制。各村督促各户落实“门前三包”,镇包点包片干部要及时解决本村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抓好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
2、实行交纳责任保证金制度。为切实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我镇实行交纳责任保证金制度。镇包点包片干部和村书记、主任每人每年交纳责任保证金1000元。在市、县检查不出问题的情况下,年终按保证金的双倍返还本人,在市、县检查取得前6名的村,按保证金的3倍返还给本人。
3、纳入村级月积分考核。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级月积分考核,考核结果与镇包点、包片和村书记、主任的绩效工资挂钩。
4、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为切实保障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落到实处,我镇制定了严格的督查考核评比机制。每周一督查、每月一考核评比,严格奖惩。同时以交办单的形式进行交办,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经费保障
镇政府已划拨给十个村各5000元的启动资金。到5月30日再划拨15万元经费专款用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待工作正常运转后按每户收取20元的卫生费来号召全民参与这项工作,今年东城镇预计投入100万元资金来开展这项工作。
东城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