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大学研究生院

更新时间:2023-01-03 14:41:40 阅读: 评论:0


2023年1月3日发(作者:疫情英语)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在

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后,教育部将对考生学籍、学历信息集中审核,

我校将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在网上公布审核异常的考生名单与处理办法,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

根据往年经验,下列类别考生:2001年前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获得军队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现役等,建议在现场确认报名前对所获得学历证书进行

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的办法请参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学历认证”频道的相关信息。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强军计划、初试

选考“505素描”科目、选择在广州地区报考我校(包括推免生)的考生,请于2012年

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

,下同),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必须选择“4414华南理工大学”

报名点为现场确认报名点,并在11月11日-14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报

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强军计划考生不需要到我校现场确认)。

(2)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非上述类别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

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月10日-14

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手续。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

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4.2012年9月26-29日(每天9:00-22:00)是预网报时间,预报名报考信息有效。

(一)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月7日进

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8:30-14:30)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考生及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考场。

(二)准考证发放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所有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

载打印《准考证》,我校将不再给考生另外寄发《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

场安排等情况,并在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于2013年3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届时考生自行在网上查

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办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因学校对初试成绩水平有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在其所报考专业的排序高低与是否可获得复试资格无必然联系。

复试和体检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我校为教

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

考人数、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初试成绩水平,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对初试成绩提出具体要求,

按学科门类确定各类最低复试分数线。各学院还可根据报考本学院考生的总体情况,在不低

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或具体学科的复试要求,总分与单科同时满足

分数线要求者才可参加复试。

我校将于2013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可上网查询

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

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60%。复试成绩在现场或网上公布,我校不再以书面方式寄

送。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

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原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各自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

院存档,原件备查。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

于2门。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80204车辆工程

22

学硕

01车辆设计理论与方

陈吉

丁康

杜群

韩强

胡习

黄向

姜立

兰凤

李礼

李巍

罗玉

曲杰

上官

文斌

石柏

吴杰

谢小

臧孟

赵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

301数学一④801材料力学或812汽车理论

复试笔试科目:915

汽车构造基础知识

02车辆系统动力学与

电子控制

同上

03车身工程与轻量化

设计

同上

04电动汽车设计理论

及控制技术

同上

05车辆振动噪声测控

技术及故障诊断

同上

085234车辆工程(专业学位)

30工程硕士

01汽车车身开发与制造技术

陈吉清

丁康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

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1

复试笔试科目:915汽

杜群贵

胡习之

简弃非

姜立标

兰凤崇

李礼夫

李巍华

罗玉涛

曲杰

上官文斌

石柏军

石永华

王红民

巫江虹

吴杰

夏琴香

谢小鹏

臧孟炎

张勤

张勇

赵克刚

材料力学或812汽车理论

车构造基础知识

02车辆设计方法与系统动力学

同上

03车辆动力环保科学与节能技术

同上

04车辆控制、故障诊断、性能测试

与分析技术

同上

05制冷空调

同上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11年复试通知

复试程序:

一.复试资格

1.凡达到我校工学硕士复试分数线(不照顾专业325分、照顾专业300分)的考生,

按我院各专业招生规模(不含推免生)150%比例确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其中: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按报考专业方向-“金属材料加工”、“高分子材料加工”方向分别排名确

定复试名单。同时,对于达到我校工学分数线但未达到我院各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如果是毕

业“985”或“211”或设有研究生院高校(学科在全国排名前列)的应届生,可在3月25

日前向学院提出“破格复试”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同意后,具有我院学术型研究生复试

资格。

2.凡报考我院全日制工程硕士考生,达到我校工程硕士分数线(310分)的,均具有我

院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工程硕士)的复试资格。

3.凡报考我院的工学硕士考生,达到我校工程硕士分数线(310分),但未达到我校工

学硕士研究生分数线(325分)的,如果是毕业于“985”或“211”或设有研究生院高校

(学科在全国排名前列)的应届生,可以向学院提出“破格复试”的申请,经学院审查同意

后,具有我院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复试资格。

二.复试程序

1.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0:30,地点:19号楼2楼209

笔试时间:3月29日下午2:30—4:30

面试时间:3月30日上午8:30—12:00

考生根据复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按专业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2.复试费用的收取:资格审查时收取复试费,每生80元。

3.复试资格审查: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

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

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并收取所有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笔试、

面试后二日内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按录取总成绩分类录取:(1)学术型研究生的录取:对

于具有学术型研究生复试资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复试录取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学术型研究生名

单;(2)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录取:优先录取报考时报“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合格考生,

按录取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名单;没有被录取为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可以报

读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和原报考学术型研究生转获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复试资格的考生一起,

按录取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名单。

5.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6.拟录取考生全部参加体检,发放《体检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拟录取考生办理完下列手续即可离校:(1)签署同意录取志愿书。(2)签订协议书(所

有类别的考生)(3)领取政审表和人事档案调档函(委托与强军计划、少高计划考生除外)

复试方式:

一.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

全体考生集中统一进行。笔试科目按照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

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分组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听力测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结合进行,每位考生20分钟:英

语口语、听力测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时间不少

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X笔试权重(40%)+专业面试成绩X面试权重(50%)

+外语面试成绩X外语权重(10%)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X初试权重(50%)+复试总成绩X复试权重(50%)X5

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和方法

1.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考入我院的研究生,严格按各专业(其中,材料加工工程专业按

金属、高分子方向)学生的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志愿,

确定研究生录取名额以及奖学金类别名额。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享受奖学金,学术型和专业学

位型研究生的奖学金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导师的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经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后确定导师;

3.生源调剂:今年我院生源充足,不需要进行校外调剂。个别生源不足的专业,经学院

审批同意,优先在学院院内调剂;对于学科专业确实不适合于在学院内专业(跨一级学科)

进行调剂的,经学院审批同意,可以从校内相关专业适当调剂。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

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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