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低于

更新时间:2023-01-03 02:13:34 阅读: 评论:0


2023年1月3日发(作者:在线英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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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新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

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

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

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

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

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

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

(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

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

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

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

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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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

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

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

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

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

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

可以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

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

式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

进行考察。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

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

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

试用期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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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个月,自__年_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

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

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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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_____

签约地点: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试用期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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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

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试用期多长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

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

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

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

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

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

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

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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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

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

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

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

动合同期限。

知识拓展:试用期注意事项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

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

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

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

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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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

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

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

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

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

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

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

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新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

名称姓名

住所性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人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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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

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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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

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元)或按执行。

(三)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

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

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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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从事作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

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

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

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

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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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

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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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

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

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

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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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

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

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

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

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

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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