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号直播规范
近期,我区一家直播企业受委托在直播间推销一款“益生菌”产
品时,宣称产品成分具有缓解炎症、抑制病菌功效,经查该产品为普
通商品,并非药品或医疗器械。
直播企业在直播内容中含有使用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
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
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广告费用6万元,罚款12万元
的行政处罚。主播也因对没有使用过的产品做代言推荐受到了相应处
罚。
直播电商行业在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损害群
众利益,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滨江区是直播电商产业聚集区,
辖区拥有多家国内MCN机构头部企业,直播上下游产业链齐全。为营
造安全放心的直播消费环境,助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我局组织开展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在监管
和服务两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重点整治规范以下
十个方面:
1.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含有导向错误、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从事
商业炒作牟利、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无底线营销、违反公序良俗以
及损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等内容的违法行为。
2.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平台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手
段,对其他经营者在直播间的交易、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
加不合理条件以及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费用,明知或应知存在违法违规
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进行推广引流服务,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对平
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资质资
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电子商务违法行为。
3.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虚假宣传、虚构交易或评价、刷单炒信、
流量数据造假、销售混淆仿冒商品、商业诋毁、违法有奖销售等不正
当竞争行为。
4.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产地和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5.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
权违法行为。
6.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无经营资质销售食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食品安
全违法行为。
7.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虚假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
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流通商品广告、法律法规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的广
告、应在发布前审查而未经审查的广告、宣称“神医”“神药”广告、
违规广告代言等广告违法行为。
8.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
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
9.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售后服务保障不力、对消费者依法提出的
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
赔偿损失的合法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侵犯消费者合法
权益行为。
10.严禁网络直播营销中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的行为。
此次整治将持续到年底,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以上违
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本文发布于:2023-01-03 01:02: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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