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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暂行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
教学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创造性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培养
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
途径,是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检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
文)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规范化管
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校、专业学院、教研室
三级管理。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制订全校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
及管理办法,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评估和总结,协
调解决各专业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
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第三条专业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
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
定和要求,结合本专业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跟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
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四条专业学院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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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
施,选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组织拟定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毕业设计(论
文)工作的总结。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阶段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由具有较丰富理论和
实践教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经专
业学院批准的教师担任。
第七条对经批准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校
为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的同时,可聘请企事业单位具有丰富经验
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副导师,实行双导师制。
第八条学生必须签署《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
(论文)诚信承诺书》,保证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严禁抄袭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
第九条各专业学院需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
工作,各阶段进度及具体工作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
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
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档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成后,由学校档案室保存每名毕业生
的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
文本、指导教师意见表、评阅教师意见表、答辩小组意见表在内
的档案资料(含电子档)。专业学院资料室保存一套本专业学院
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
此外,评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分别由图书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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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档案室各单独保存一套。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第十一条选题原则及来源
(一)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
工作量饱满,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保证一定的更新率及类型
的多样性,同一专业相继年级的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年更新
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0%。
(四)选题一般来源于指导教师的科研或学术探讨课题、企
事业单位的社会委托课题、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
拟选题等。学校鼓励学生到实习场所寻找选题。
第十二条选题程序
选题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题申请阶段: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
出,但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
申报。经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报领导小组审批,由专业学院在教
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
(二)选题公布阶段:题目经专业学院审核及教务处确认之
后,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向学生公布。
(三)选题确定阶段: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学生在教学管理
信息系统中进行选题,每生可选一题,经指导教师在系统中确认
后方为成功。在双向选择中未能落实选题的,由工作小组协调落
实。
(四)任务下达阶段: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指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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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任务书》,经工作小组审批后向学生下达执行。
第十三条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任意变动。确需变动
的,必须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
更审批表》,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
第十四条学生选定题目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已
下达的《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行毕
业设计(论文)的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准备工作。其间,每名学
生至少要查阅10篇参考资料。
第十五条学生撰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
文)开题报告》,并于规定时间提交。经指导教师审核,工作小
组批准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研究与撰写阶段。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
第十六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根据已批准的任务书及开题报告进行指导。
(三)每周至少指导一次,随时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进
展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并
做好指导工作记录。
(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填写《北京
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
(五)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北京理工
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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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校内指导教师要适时与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实行双导
师制的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由双方导师共同给
定。
第十七条对学生的要求
(一)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教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
计(论文)的任务。
(二)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主动
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
文),按要求将毕业设计(论文)文本交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
准备,并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三)完成论文答辩后将修改好的论文按要求进行装订,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专业学院,否则取消答辩成绩。
(四)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实行考勤制度。学生请
假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
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规定时间1/3及以上者,取消答辩
资格,不予评定成绩,须重新补做。
第五章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
第十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应符合任务书及开题报
告的要求,内容充实,论据充分,结构严谨,结论正确。各类文
档资料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九条毕业设计(论文)一般由题目、中英文摘要、关键
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附录、谢辞等九部分构成,
各部分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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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模版》。
第二十条毕业设计(论文)全文不少于10000字。开题报告
不少于1500字。引用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外国语言类专业用
本专业语言书写,篇幅不少于7000个外文单词。
第六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
主任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组成若干
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
人。答辩小组组长由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第二十二条在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
认真做好评阅及答辩工作。
(一)评阅教师由答辩小组指定,指导教师不能兼任所指导
学生的评阅教师。
(二)评阅教师要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填
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意见表》,
给出评价。
(三)毕业设计(论文)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答
辩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
(四)答辩问题及内容要详细记录并存档。
(五)答辩小组要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
文)答辩小组意见表》。
(六)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综合各阶段成绩,填写《北京理工
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第七章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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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各领导小组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
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试行)》制订评分细则,进行毕业设计
(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结
构分由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教师的评分、答辩小组的评分三部
分构成,以百分制计算,占总分的比例分别为30%、20%、50%。
总成绩记载实行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与百分制的对应关系为:
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百分制90-10080-8970-7960-6960分以下
成绩为优秀的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成绩评定为良好以
上的人数比例控制在65%以内。
第八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学院按
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纲》提
交本次工作的工作总结。
第二十五条学校每年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
选工作。
第二十六条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工作进度按照《北京
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评价方案(试行)》
适时检查和评估。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专业学院要根据本暂行规定和本单位专业
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八条学校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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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本暂行规定自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起执行,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
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审批表
5.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6.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记录
7.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表
8.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意见表
9.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意见表
10.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1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试行)
1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1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模版
1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纲
15.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评价方案
(试行)
本文发布于:2023-01-02 23:54: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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