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资产计价及摊销如何处理
⽆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货币性资产。⽆形资产如何计价与摊销呢?下⾯就由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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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形资产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应视具体情况区别确定:
1.外购的⽆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途发⽣的其他⽀出为计税
基础;
2.⾃⾏开发的⽆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达到预定⽤途前发⽣的⽀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式取得的⽆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付的相关税
费为计税基础。
(⼆)摊销⽅法
⽆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商誉不得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2.纳税⼈⾃⾏研制开发⽆形资产,应对研究开发费⽤进⾏准确归集,凡在发⽣时已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扣除的,
该项⽆形资产使⽤时,不得再分期摊销。
3.⽆形资产的成本应当⾃取得当⽉起在预计使⽤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形资产的当⽉不再摊销。即⽆形资
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期为当⽉。
当⽉增加的⽆形资产,当⽉开始摊销;当⽉减少的⽆形资产,当⽉不再摊销。
4.⽆形资产的残值应为零。
(三)摊销年限
(1)⽆形资产的摊销年限⼀般不得低于10年,
(2)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年限
分期摊销。
即除了通过投资或者受让⽅式获取的⽆形资产外,⽆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通过投资或者受让⽅式获
取的⽆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年限分期摊销,也就是其摊
销年限可以低于10年。
(四)不进⾏摊销的规定
下列⽆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扣除:
(1)⾃⾏开发的⽀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形资产;
(2)⾃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关的⽆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扣除的⽆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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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1-02 23:31: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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