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

更新时间:2023-01-02 20:35:43 阅读: 评论:0


2023年1月2日发(作者:河北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武汉护照办理的流程,武汉办理护照的费用,武汉市办理护照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办理须知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治理处网址:

可进行表格下载,办理查询等业务)

咨询;027--

一、大体程序

武汉市户籍居民因私出国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护照。

(一)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治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申领表》,也可登岸互联网()直接下载该表(利用

A4幅面纸张打印)。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

能够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能够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

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治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高新管委会

5楼)申请办理。

必需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申领表》

如何正确填写申领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笔迹清楚、整洁,不准

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

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

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位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

的也合并计算,并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延期、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

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取证方式】请自愿选择;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

意见并盖章签名。

二、提交数码相片。依照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需由申请人本人到通过受

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

3、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发、补领期间,

可依提交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十六周岁以下人员

提交的身份证明能够是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办理护照需监护人(一样

指两边父母)签署同意其出国的意见,并要求监护人一方陪同办理,同

时交验监护人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原件并收存复印件;监护人不能陪同

前来的,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复印件、委托书及代办人的

身份证明。

4、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见须知

第二条)。

五、现役需交验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的军级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军官证、公民身份记录表并提

交复印件。

六、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所提交复印件均为A4幅面纸张。

(三)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领取回执单时,须对其内容认真查对并签名确认;申请人领取

回执单后,凭回执单在开票处打印《湖北省非税收入一样缴款书》到商

业银行交纳证照费。

(四)领取证件。

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依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

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

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

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记录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

过时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程序:

1)凭《取证回执》到收费台交费;

2)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您的来回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纳邮政速递业务。情

愿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

出入境治理处接待大厅的效劳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

交邮局柜台即可。

申请人按回执注明的时间持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领取证照。如本

人确实不能前来领证,必须在申请时向受理民警申请办理委托代领手

续,在《回执》上写明被委托人姓名,由受理民警确认签名,被委托人

凭身份证、申请人《回执》和《湖北省公安出入境证件、签证(注)费

专用票据》(领证联)领取证件。申请人也可自愿选择邮政快递。

如回执单遗失,必需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集体

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处)以上治理人员、离(退)休

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三)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四)其他需要报送备案的人员,如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平安、商业

秘密的,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职位

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自受理之日(即签发受理回执之日)起15天

内完成审批工作,制证,遇节假日取证时刻顺延。

护照换发、补发若是不是在原审批机关,由现审批机关向原审批机关进

行核实通报;对常住户籍迁移时刻在5年内的申请人需发函向其原户籍

所在地核查,发函及等待回函的时刻不计入办证时限。

入出境通行证的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形需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

工作日内办结。

特殊情形是指:

一、出国治病或看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历;

二、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置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国留学开学时刻不足一个月,需提交境外入学通知书;

4、前去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交有效签证。

五、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四、护照的换发

持照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能够申请换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但有材料证明前去国要求一般护照的有

效期必需在6个月以上的除外;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利用完毕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治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换发一般护照须提交本须知所列的材料及原一般护照及复印件。

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时间回国申请换发一般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并提交原一般护照及复印件、居住国外的证明

和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赞助证明。

持照人护照签证页已用完,需要保留原护照上的有效签证的,能够将原

护照封面、封底剪去右上角,退换申请人。

五、护照遗失后的补发

护照毁损、遗失、被盗的,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

入境治理部门提出申请,除按第一条大体程序中提交的申请材料外,还

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登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申明作废的材料。

(二)因证件毁损申请补发的,提交毁损的证件及毁损缘故的说明。

(三)因证件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被盗地公安机关出具

的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被盗的情形说明。

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时间回国申请补发一般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提出,并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和居住

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六、护照的变加倍注

一般护照持有人忧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出入境治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经

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认定确有必要加注的;

(二)公安部出入境治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一般护照变加倍注,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

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和需要作变加倍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七、出入境通行证的签发

因特殊情形,不便或不能持用护照出境的中国公民,依照不同的情形提

交相应的材料,要紧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的旅行证、护

照或居住国外的身份证明。出入境通行证毁损、遗失、被盗需补发的,

与护照补发手续相同。

八、其它

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将依法增强公民因私出国境治理,严格受理审

批程序,坚持面见申请人制度,严厉冲击弄虚作假、骗领证照等违法行

为,保护我市正常的出入境治理秩

序。

中国公民出国(境)办证流程

咨询领表(咨询处)——数码照相(地下室)——取号排队(护照一

楼、港澳台二楼)——交验材料(护照一楼、港澳台二楼)——凭回

执单打印缴费收据(打票处)——银行缴费(隔壁商业银行)——邮

政快递(志愿选择)——领证(一楼大厅)

投诉电话:

咨询电

话:

中国公民办理出国(境)证照的收费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每本200元;延期、加注每次20元;

遗失补发每本400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每本50元。

3、《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

签注40元;多次有效签注100元。

4、《入出境通行证》每本20元。

5、《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30元;加注、加签每次20元;

多次往返100元。

武汉人如何办护照?

武汉市户籍居民出国(境)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护照:

(一)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治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管委会5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申领表》,也可登岸

互联网从“武汉热线”()上直接下载该表(利用A4幅面纸张打印)。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能够到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能够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

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治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高新管委会

5楼)申请办理。

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

2、

提交数码相片。依照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需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

或我市5家照相点(名称及地址详见附表)进行数码照相。

3、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定身份人员的界定见须知

第二条)。

5、现役需交验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的军级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军官证、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领取回执单时,须对其内容认真查对并签名确认。

(四)领取证件。

申请人按回执注明的时刻持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领取证照。如本

人确实不能前来领证,可委托其亲属持领证人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

据及能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件(如户口簿)领取。申请人也可志

愿选择邮政快递,其证件费用由邮政快递人员代为交纳,交费收据随证

件寄到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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