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护照办理的流程,武汉办理护照的费用,武汉市办理护照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办理须知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治理处网址:
可进行表格下载,办理查询等业务)
咨询;027--
一、大体程序
武汉市户籍居民因私出国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护照。
(一)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治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申领表》,也可登岸互联网()直接下载该表(利用
A4幅面纸张打印)。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
能够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能够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
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治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高新管委会
5楼)申请办理。
必需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申领表》
如何正确填写申领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笔迹清楚、整洁,不准
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
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
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位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
的也合并计算,并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延期、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
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取证方式】请自愿选择;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
意见并盖章签名。
二、提交数码相片。依照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需由申请人本人到通过受
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
3、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发、补领期间,
可依提交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十六周岁以下人员
提交的身份证明能够是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办理护照需监护人(一样
指两边父母)签署同意其出国的意见,并要求监护人一方陪同办理,同
时交验监护人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原件并收存复印件;监护人不能陪同
前来的,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复印件、委托书及代办人的
身份证明。
4、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见须知
第二条)。
五、现役需交验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的军级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军官证、公民身份记录表并提
交复印件。
六、公安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所提交复印件均为A4幅面纸张。
(三)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领取回执单时,须对其内容认真查对并签名确认;申请人领取
回执单后,凭回执单在开票处打印《湖北省非税收入一样缴款书》到商
业银行交纳证照费。
(四)领取证件。
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依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
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
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
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记录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
过时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程序:
1)凭《取证回执》到收费台交费;
2)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您的来回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纳邮政速递业务。情
愿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
出入境治理处接待大厅的效劳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
交邮局柜台即可。
申请人按回执注明的时间持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领取证照。如本
人确实不能前来领证,必须在申请时向受理民警申请办理委托代领手
续,在《回执》上写明被委托人姓名,由受理民警确认签名,被委托人
凭身份证、申请人《回执》和《湖北省公安出入境证件、签证(注)费
专用票据》(领证联)领取证件。申请人也可自愿选择邮政快递。
如回执单遗失,必需本人持身份证领取。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集体
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处)以上治理人员、离(退)休
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三)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四)其他需要报送备案的人员,如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平安、商业
秘密的,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职位
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自受理之日(即签发受理回执之日)起15天
内完成审批工作,制证,遇节假日取证时刻顺延。
护照换发、补发若是不是在原审批机关,由现审批机关向原审批机关进
行核实通报;对常住户籍迁移时刻在5年内的申请人需发函向其原户籍
所在地核查,发函及等待回函的时刻不计入办证时限。
入出境通行证的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形需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
工作日内办结。
特殊情形是指:
一、出国治病或看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历;
二、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置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国留学开学时刻不足一个月,需提交境外入学通知书;
4、前去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交有效签证。
五、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四、护照的换发
持照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能够申请换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但有材料证明前去国要求一般护照的有
效期必需在6个月以上的除外;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利用完毕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治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换发一般护照须提交本须知所列的材料及原一般护照及复印件。
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时间回国申请换发一般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的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并提交原一般护照及复印件、居住国外的证明
和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赞助证明。
持照人护照签证页已用完,需要保留原护照上的有效签证的,能够将原
护照封面、封底剪去右上角,退换申请人。
五、护照遗失后的补发
护照毁损、遗失、被盗的,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
入境治理部门提出申请,除按第一条大体程序中提交的申请材料外,还
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登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申明作废的材料。
(二)因证件毁损申请补发的,提交毁损的证件及毁损缘故的说明。
(三)因证件遗失或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被盗地公安机关出具
的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被盗的情形说明。
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时间回国申请补发一般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提出,并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和居住
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六、护照的变加倍注
一般护照持有人忧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出入境治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经
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认定确有必要加注的;
(二)公安部出入境治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一般护照变加倍注,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
居民身分证、户口簿和需要作变加倍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七、出入境通行证的签发
因特殊情形,不便或不能持用护照出境的中国公民,依照不同的情形提
交相应的材料,要紧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的旅行证、护
照或居住国外的身份证明。出入境通行证毁损、遗失、被盗需补发的,
与护照补发手续相同。
八、其它
公安机关出入境治理部门将依法增强公民因私出国境治理,严格受理审
批程序,坚持面见申请人制度,严厉冲击弄虚作假、骗领证照等违法行
为,保护我市正常的出入境治理秩
序。
中国公民出国(境)办证流程
咨询领表(咨询处)——数码照相(地下室)——取号排队(护照一
楼、港澳台二楼)——交验材料(护照一楼、港澳台二楼)——凭回
执单打印缴费收据(打票处)——银行缴费(隔壁商业银行)——邮
政快递(志愿选择)——领证(一楼大厅)
投诉电话:
咨询电
话:
中国公民办理出国(境)证照的收费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每本200元;延期、加注每次20元;
遗失补发每本400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每本50元。
3、《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
签注40元;多次有效签注100元。
4、《入出境通行证》每本20元。
5、《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30元;加注、加签每次20元;
多次往返100元。
武汉人如何办护照?
武汉市户籍居民出国(境)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护照:
(一)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治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
区管委会5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护照申领表》,也可登岸
互联网从“武汉热线”()上直接下载该表(利用A4幅面纸张打印)。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能够到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能够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
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治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高新管委会
5楼)申请办理。
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
2、
提交数码相片。依照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需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
或我市5家照相点(名称及地址详见附表)进行数码照相。
3、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定身份人员的界定见须知
第二条)。
5、现役需交验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的军级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军官证、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领取回执单时,须对其内容认真查对并签名确认。
(四)领取证件。
申请人按回执注明的时刻持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领取证照。如本
人确实不能前来领证,可委托其亲属持领证人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
据及能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件(如户口簿)领取。申请人也可志
愿选择邮政快递,其证件费用由邮政快递人员代为交纳,交费收据随证
件寄到申请人。
本文发布于:2023-01-02 20:35: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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