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三十三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西安理工大学
三、协办单位:陕西省大学生体协
四、竞赛日期、地点:年月、、、日(周三、周四、周五、
周六),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田径场。
五、参加单位:陕西省各高等院校。分组如下:
(一)类:本科院校组(所)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
延安大学西安工业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学院
西安财经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陕西中医学院
陕西理工学院西安医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宝鸡文理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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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安康学院
商洛学院西藏民族学院
西安培华学院西安翻译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
西京学院西安思源学院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交大城市学院
西工大明德学院建大华清学院
西电科大长安学院西大现代学院
理工大高科学院西科大高新学院
陕科大镐京学院延大西安创新学院
西安财院行知学院西安工大北方信息学院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二)类:高职高专院校组(所)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
学院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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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西安三资职业学院
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
学院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教育学院
陕西电子工业职工大学陕西兵器工业职工大学
西北电业职工大学西电公司机电学院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西安市职工大学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西安飞机公司工学院
西安航空职工大学西安广播电视大学
陕西工运学院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宝鸡市职工大学西安外贸职工大学
陕西省宝鸡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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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体育院系组(所)
西安体育学院陕西师大体育学院
长安大学体育系延安大学体育学院
陕西理工学院体育学院西安财院行知学院人文
系
西安石油大学体育系西安工业大学体育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体育系西安文理学院体育系
咸阳师范学院体育系渭南师范学院体育系
宝鸡文理学院体育系榆林学院体育系
陕西教育学院体育系商洛学院体育系
安康学院体育系
六、竞赛项目:
男子组(项):
米、米、米、米、米、米、米、米栏、米栏、×米接力、×
米接力、米竞走、米竞走、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
球、铁饼、标枪、链球、十项全能。
女子组(项):
米、米、米、米、米、米(仅限甲组)、米、米栏、米
栏、×米接力、×米接力、米竞走、米竞走、跳高、撑杆跳高
(仅限类)、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七项
全能。
七、参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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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参加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
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统招的高职、高专学生,经院校
医务单位体检合格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在职研究生班学生
和成人教育的函授生、进修生、培训生、干训班、职教班及
在高校挂有学籍,目前还未到校学习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
赛。
(二)比赛分、、三大类,类分男、女、甲、乙组进
行比赛。
.类甲组:在每年全国高考中达到录取分数线而录取的
本、专科生、研究生。
.类乙组:在每年全国高考入学时参加学校自主命题考
试的一级以上(含一级)田径及其它项目的此类本、专科生
(包括研究生);入学前曾在田管中心注册的学生运动员
及曾在体工队或专业体育院校就读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含
其他项目的此类学生运动员)。
.类: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而被录取的高职、高专在校
学生。
.类:体育院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非体育院校的
体育本、专科生、研究生,社会体育系学生。
八、报名办法:
(一)每大类各单位限报领队名,教练员名,工作人员
名,医生名,运动员名,每单位男子或女子运动员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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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二)每位运动员限报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报全能
项目者不得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每大类每项限报人
(甲、乙组不限)。每项接力各大类每单位限报队(甲组、
乙组不得混合组队)。
(三)报名时应交经省、市高考招生录取新生的录检表
复印件,经所在院校教务处长签字盖章。
(四)各院校应为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办理比赛期
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名时出具保险单原件和复印
件(审核后保险单原件返还各单位,复印件承办单位存档),否
则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五)报名单打印后由体育系、部负责人签字,加盖院校
及院校医务单位印章后于月3日前交西安理工大学群体竞赛办
公室,并附报名软盘。邮寄需提前天,以邮戳为准。如
手续不全或不交纳保证金(外地院校可在报到时交保证金),报
名不予受理。逾期报名者,以不参加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
单。
(六)各院校也可用报名:()但必须提交录检表、打印
报名单和报名软盘。
(七)报名盘将通过发往各院校指定邮箱,各院校务必
于月20日中午时前将接收报名盘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联系
人、联系电话发到本届运动会专用邮箱(:),以便及时向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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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发送报名盘。各院校收到报名盘后必须及时向本届运动
会专用邮箱回复信息,以便确认收到报名盘。月2日未收到报名
盘的院校,请及时与西安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联系(电
话:、)或到西安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金花校区)考取报名
盘,如不按时报名、也不与西安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联系
的,则视为不参加本届运动会。
(八)每院校报名时应交参赛保证金元。比赛结束后退
还各队,若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打架、不尊重裁判、罢
赛、损坏公物等现象将扣除保证金及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资格审查及处罚办法:
(一)运动会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
格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得补报。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检录
参赛,并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检查。若身份证丢失,应提供
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
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和缴纳申诉费元方
可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将如数归还。
(四)为了端正赛风,大会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
将继续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或在比赛前发
现,并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并
不得补报、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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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的所
有比赛成绩、获奖名次,并追回奖品,同时取消该单位团体
成绩,情节严重者,除扣除保证金外,通报全省院校,停止
该单位参加下一届陕西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的资格。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
则》及最新修改补充部分。
(二)比赛办法
.径赛项目
()各组别男、女米、米、米、米、跨栏和接力项目
进行预、决赛。若某组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或等于
录取人数(队)时(类甲组人队、类乙组人队、类人队、类
人队),只进行决赛,随其它组别决赛时间进行。
()甲组和类单独编组进行比赛,按成绩各录取前名参
加决赛。类乙组、类混合编组比赛,分别按成绩录取名次参
加决赛(类乙组成绩必须高于类甲组第三名成绩)。在录取参加
决赛名单时,若成绩相等,则以百分之一秒成绩录取,如成绩还
相等,则抽签决定。
()米及其以上距离的项目只进行决赛。若人数过多,
分组进行比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人数不多,则各类各组
混合编组进行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类乙组各项接力只参加决赛,按成绩录取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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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必须高于类甲组第三名成绩)。
.田赛项目
()类甲组、乙组混合编组进行比赛,类乙组前次试跳
(投)最高成绩必须高于类甲组前次试跳(投)第三名成绩
才能参加后次试跳(投)。
()类和类混合编组进行比赛,若某项目报名人数较多,
则类、类分别编组比赛。
.若某项目各类各组报名人数不多,则各类各组混合编
组进行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十一、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单项
.类甲组及组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名,按、、、、、、、
计分。
.类乙组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名(其成绩必须高于
类甲组第三名成绩),按、、计分。
.类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名,按、、、、、计分。
.类甲组、类、类报名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减一录取,
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相关名次。类、类、类
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报名参
加该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不得换项。
.个人全能和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二)破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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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陕西省大学生田径纪录者加分。
.一人同一项目多次破纪录时,按就高原则只加分一次:
全能项目比赛中,破单项纪录时只承认纪录,但不加分,可
颁发破纪录奖。
(三)团体总分
.类设:男女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
各录取前名给予奖励(类同一个院校同时报有类甲组和类乙
组运动员,其团体总分按类甲组、类乙组各项得分之和计
算)。
.类设:男女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
各录取前名给予奖励。
.类设:男女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
各录取前名给予奖励。
.如遇团体总分相等时,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
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十二、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条件见后)
(一)类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个。类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个。
类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个。
(二)优秀运动员的评选名额,按各院校所报运动员人
数决定。人以下的队各队评选名,人以上的队各队评选名。
(三)优秀裁判员按%的比例评选。
十三、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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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赛事主管和竞
走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和省大学生体协田径竞赛裁判委员会委
派,其他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成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大会期间请各院校交纳年体协会费。副主席会员
单位交纳元,理事会员单位交纳元。
(二)各单位运动员号码,依照省教育厅编定的号码为
准。号码布按规则标准自备。首次参赛单位的运动员号码,
由省教育厅编排后通知该单位。
(三)比赛用撑杆自备,但赛前需经裁判组检验合格后,
方可使用。运动员所穿的跑、跳、投掷鞋,必须符合塑胶场地
规则要求,否则不得入场。
(四)各参赛队需自备米×米校旗面,一面交大会统一
悬挂(报名时提交),另一面参加入场式使用。
(五)各队报名时,同时提交本校代表队简介份,字数
字以内。
(六)各校参赛费用自理。由于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
没有宾馆,外地院校如需安排食宿,可提前与西安理工大学
学术交流接待中心(金花校区理工宾馆)樊娟联系,电话:。也
可提前与西安理工大学体育部联系,协助在周边相应的宾馆联系予
以安排。由于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住宿接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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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兄弟院校的要求,还望谅解。
(七)本届运动会技术会议(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
会)定于2011年月3日(星期五)下午在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
区图书馆会议大厅举行,会议时间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时
参加。
(八)大会竞赛部设在西安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
负责人:董峰
工作人员:来军董宁
办公电话:
邮编:,
:。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陕西省教育厅。
附件:
陕西省第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单
单位(加盖学校公章):报名队员体检合格
后请在
领队:此处加盖学校医
院公章
教练员:
工作人员:体育部、系负责人签字:
队医:教务处处长签字(加盖教务处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
类别
队员姓名
性
项目二教练员姓名
号码项目一
组别别
12/13
接力项目:
男子×米接力类别组别×米接力类别组别
女子×米接力类别组别×米接力类别组别
填表日期:
备注:.所有公章必须加盖齐全,否则不得报名。
.“类别组别”栏必须注明队员参赛的类别和组别。
.队员姓名后必须填写责任教练员姓名。
.接力项目报名时,只需在“类别组别”后边的空格内填写应参加比赛的
类别组别即可,在空格内填写类别组别者则表示报名参加该项目比赛,
不在空格内填写类别组别者则表示不参加该项目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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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1-01 18:11: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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