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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1 10:18:54 阅读: 评论:0


2023年1月1日发(作者: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

号)、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研

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

悄况,特制订重庆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圉限于本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上一个学年度内有课程补考;

2.未通过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检査、项U实践考核等各类考核;

3.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申报中弄虚作假者;

4.参评年度内,受过学校或学院各类处分者。

四、评定方式方法

1.因培养层次不同,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分别进行评定。每一类评定采用量化

和综合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①研究生学习成绩和学术能力的评价权重

类别

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

硕士生二年级

40%50%10%

硕士生二年级

30%60%10%

博士生二年级20%70%10%

博士生=年级及以上10%80%10%

②课程成绩为申请人进入相应层次学习后所有所学课程成绩的平均分,按白分

制计算。

③科研及学术成果评定及标准

1)申请人在此前已用于申请且获得学院直接评定的同一类等额奖学金的科研及学术

成果,不再予以重复计算(即使在使用后,论文被更高级别检索)。

奖学金大类奖学金小类

竞争性奖学金

山学院初评并上报到学校参加竞争性评审

的各类奖学金。

竞争性企业奖学金

等额奖学金

山学校下发奖学金指标到学院,山学院直

接评定的各类奖学金。

第1类: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第2类:等额类企业奖学金

2)论文及专著类:属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为a庆大学:第

一作者为申请者本人或申请人导师(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则本人须为第二作者九

论文及著作类别级别分值

SCI期刊论文

1区80

2区60

3区/权威期刊*40

4区/重要期刊*30

境内外期刊论文

EI收录核心15

国际会议论文

CCFA类40

CCFE类30

CCFC类20

其他EI收录核心10

期刊论文

CSCD5

专著

40

*在信息学部认定的权威期刊和重要期刊u录集合中的期刊均可。

每篇论文成果得分=录用缴费得分+刊出得分+检索得分,其中:

录用缴费得分:需提供议论文录用通知和缴费凭证。论文的录用缴费得分为对

应级别论文及著作分值的20%;

刊出得分:期刊论文需提供对应的期刊(含电子版),CCF论文需提供会议的

proceedingo刊出得分为对应级别论文及著作分值的40%;

检索得分:需提供论文检索报告,检索得分的权重为对应级别论文及著作分值

的40%。

学生可对一篇论文根据不同的阶段进行计分。一旦某个阶段得分已经使用,

则后续不再计算、也不予补差计分。

3)参与导师的科研项U类:参评的科研项U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参评科研项目在上一学年度内在学院有经费到账(以重庆大学科研管理系

统业绩统计为依据),且科研项U总分二实际到账经费/5万元X项U的级别系数;

•每个申请者参评计分的科研项U限1项;

•申请者参评的科研项U需山导师(项U负责人)或项U负责人和导师(导

师为项U组成员)进行项U分值的分配并签字。

•每个项U总分值可向多人分解,但须在同一《分解表》中实施;

•学生提交科研项U分值分配超过应计总分值时,学院将平均分配。

项目类别系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和杰出青年基金项U,国家级

重大基础研究计划(973)项U,国家高技术研究计划

(863)项U等。

1.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U、国家科技部其他计划、(三总部)

军工(品)计划(配套)、国防预研基金、以及山国家发改

委、科技部、国防科工委等代表国家立项并拨款的项U等。

1.2

省部级项U,军工项U、国际合作项U等。1.0

横向(含军工横向)科技项U等。

0.8

4)学生在读期间个人/团队立项的科研项U

项U类别

分值

国家级科研项U

30

省部级科研项U

20

校级科研项U

10

院级科研

5

•学生在读期间个人/团队立项的科研项U是指学生以个人名义或学生团队名义

作为项U负责人申报并立项的科研项U(以教师名义立项的科研项U不在此列)。

申请者需提供项U立项原件等证明材料。

•参评科研项U应为申请者在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署名为重庆大学。以团队

立项的科研项U,排名第一者占50%;排名第二及以后者,山项U负责人分配(其

和不超过50%项U分)。

5)专利类:属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署名为重庆大学,以重庆大学科研管理系

统中专利成果为准。排名第一者占50%;排名第二及以后者,由专利负责人分配

(其和不超过50%专利分)。

类别分值

发明专利授权

40

发明专利申请受理

5

6)获奖类:属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竞技类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成果类以重

庆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为准。同一竞技类和成果类的多次获奖,山学生选择某一级别

计分,不得《复计算。

类别获奖级别

分值

成果类

国家级自然科学一等奖

200

国家级自然科学二等奖

100

国家级技术发明一等奖

180

国家级技术发明二等奖

100

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160

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100

省部级三大科技一等奖120

省部级三大科技二等奖/行业一等奖

80

省部级三大科技三等奖/行业二等奖

40

行业=等奖

20

竞赛类

国家级一等奖

50

国家级二等奖

40

国家级三等奖

30

省部级一等奖

30

省部级二等奖20

省部级三等奖/校级一等奖

10

市级竞技获奖/校级二、三等奖

5

校级三等奖

3

论文类BestPaper/StudentAward

另增论文对应

分值50%

•团队成果类和竞赛类,排名第一者占50%;排名第二及以后者,山负责人分配(其和

不超过50%i|•分);个人成果类和竞赛类,按50%计分。

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项U实践根据考核结果积分,按下表予以计算。

考核结果分值

优秀

20

良好

10

中等

5

合格

0

④综合表现评价标准

综合表现考核方式分为加分奖励和扣分处理两部分。计算后得分为负数的,则按

0分计算;超过100分,则按100分计算。

1)活动加分(加分以考勤数据为准)

•积极参加学院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加3分/次)

•义务献血(需有无偿献血证明)(加5分,一学期限1次)

•其他公益活动(有效活动证明材料,学院认可的)(加5分/次)

2)荣誉加分(荣誉加分以证书为准,累计不超过50分)

见义勇为(10〜20分,视情况而定)省部级以上(有证书,加10分)校级

荣誉(有证书,力口5分)

院级荣誉(有证书,加2分)

3)扣分处理

没有参加开题报告大会(扣10分,以教务老师考核为准)没有按时到校报

到(扣10分/学期,以辅导员考核为准)无故旷课(扣5分/次,以任课教师

考核为准)无故离校(扣20分/次,以学院及导师考核为准)

无故缺席开学典礼等大型庆典(扣10分/次,以辅导员考核为准)无故缺席

年级大会(扣5分/次,以辅导员考核为准)

五、评选程序

1.对照评选条件,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软件学院研究生奖学金

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经导师签署同這后,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

版发至相应工作邮箱。

2.学生一旦提交申请材料,不得无故更换材料,且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申

报人的申报资料信息。

3.鉴别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联系专职老师(导师及教务老师等)确认,

辅以学生监督,审定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4.经申请人本人确认无误后,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依据本评选细则,

确定人选。

5.公示结果。公示期为3〜5个匸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有异议者

山本院评审委员会复议处理。本院妥善处理了有关学生提交的加分材料的认定以及

学生干部工作性质认定等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六、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本办法山学院评审委

员会负责解释。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2017年3月再修订;2016年W月评奖时提请修改;2015年11月修订软件院[2015]4号、

2015年7月修订、2013年10月21日修订软件院[201312号;2013年9月27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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