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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及中国围棋规则
第一条:围棋的技术等级
一、围棋棋手现在的技术等级有专业段位和业余段位,专业段位分为初段、二段、三段至九段等九个
等级。初段最低,九段最高;业余段位分为1段、2段、3段至7段等七个等级。1段最低,7段最高。
作为内部训练的参考依据,1段以下也可以制定级位,1级最高,逐级降低。
二、专业八段和九段棋手为国际级运动健将;专业五段(含五段)以上的棋手为运动健将;专业四段
至初段、业余7段和6段为一级运动员;业余5段和4段为二级运动员;业余3段至1段为三级运动员。
三、专业棋手的等级分是反映棋手当前技术水平的数据化指标。不与围棋棋手的等级称号接轨。
四、在国际、国内的重大比赛中获得成绩者,亦可申报等级运动员称号。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专业段位的获得与升段
一、围棋段位赛和定段赛每年举行一届。
二、定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棋院、棋社的接近初段水平的少年棋手,可报名参加定段赛。成
绩优秀者,可获得初段称号。每年定段人数由中国围棋协会根据报名人数在赛前确定并公布。
三、升段:在全国围棋段位赛中,弈满规定的局数(简称“责任局数”),获得一定的平均分,即可升段。
升段标准按附表(二)执行。
四、段位赛的编排由电脑完成,电脑程序的设计按下列原则:
(一)每年进行12轮比赛;
(二)棋手按成绩分成高线和低线,优先安排同段同线棋手进行对局,然后安排差一档次的棋手对局,
但相同的对手原则上不重复相对;
(三)高线划分原则为:A:连胜两局升段者。B:最近六局平均分在70分以上者。C:最近三局
连胜。
(四)尽量考虑先后手的平衡;
(五)责任局数和平均分不受届数的限制,计算升段可任取一组比赛成绩。记分标准见附表(三);
(六)升段后即按新的段位编排和记分。等级称号表
等级运动员国际级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专业段位8、9段5—7段1—4段
业余段位6、7段4、5段1—3段
比赛成绩世界比赛前8名世界比赛前16名全国个人赛7—32名省级比赛前16名地级比赛7一16名
全国个人赛前6名(女子7—16名)地级比赛前6名名县级比赛前8名
全国少年赛前3名全国少年4—12省少年赛5—12名
省级少年赛前3名
注:获本表中的比赛成绩即可申报相应的等级运动员称号,但段位的取得与升段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女
子参加男子比赛成绩有效,全国女子个人赛的成绩亦可按本表申报,但其它女子比赛者暂不列入此序列。
中国围棋业余段位制实施细则
一、围棋业余段位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7段、6段......1段。
二、围棋业余段位的产生与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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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段(含5段)以下,由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市体委(或棋类协会、围棋协会)、总政文化
部、
行业体协批准授予。
(2)3段(含3段)以下,由地、省辖市体委(或棋类协会、围棋协会)、解放军大军区、省级行业体协批
准授予。
(3)l段由县体委、地(市)级行业体协批准授予。
(4)6段的产生:
必须有五个以上省级单位参加,其中5段棋手不少于15名棋手总人数不少于50名的比赛,获得前六
名的棋手
授予6段称号。(前六名中已有6段称号者,名额可以顺延)
(5)7段的产生:
在中国围棋协会组织、主办或经中国围棋协会批准的全国性业余围棋比赛中获得冠军者授予7段。
(6)6段以上称号由中国围棋协会审批。
符合产生6段、7段条件的围棋比赛,主办单位须事先向中国围棋协会申报,至少有二名国家级裁判
员主持竞赛裁判工作,其比赛成绩方为有效。根据需要,中国围棋协会也可审批5段以下的段位的称号。
三、鉴定棋手及其职责:
(1)每年底,由中国围棋协会公布第二年鉴定棋手名单。
(2)鉴定棋手推荐的业余段位最高不超过5段。
(3)被鉴定者依据段位高低向鉴定单位交鉴定费,标准如下:
5段100元,4段80元,3段70元,2段50元,1段30元。
(4)鉴定程序:
由被鉴定者填写鉴定表,经鉴定棋手鉴定签字后,由鉴定棋手所在地的一级管理代发机构核发段
证书。
四、围棋业余段位棋力参照标准
以九段为例,5段授3—4子,4段授4—5子,3段授5—6子,2段授6—7子,1段授7—8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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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书:
证书分两种:一种是奖状式;一种是便携式。两种证书为同一人持有,证书中记载着持证人身份、棋力
等项。
六、中国围棋业余段位证书的颁发机构: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委(或.棋类协会、围棋协会)、总政文化部、行业体协是一
级管理代发机构。
(2)段位证书除成本外,其余部分(包括鉴定费)由中国围棋协会与一级代发机构对半分成。
(3)一级代发机构有权按上办法委托二级乃至三级代办机构。各级代办机构必须按自身权限审批授段。
(4)一级代发机构每年12月1日前向中国围棋协会预订所需证书数额。
(5)一级代发机构于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围棋协会报所辖区发证数额、棋手简历。简历包括棋手姓名、
性别、年龄、段位、发证时间、单位及通讯地址等项。
(6)中国围棋协会在《中国围棋年鉴》上分批刊登获得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称号的名单。
七、鉴定棋手每推荐一人,可提取鉴定费的20%。
八、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本文发布于:2023-01-01 06:17: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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