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
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
一孟德斯鸠(C·L·Montesquieu,1689-1755)的最主要著作。被称
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
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
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
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
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
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孟氏所
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
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位,认为只
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
的践踏。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
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
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
的贡献。
内容简介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该书中
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
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
宣言》。此书被称为是“亚里斯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一政治学著
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凝结了孟德斯鸠一
生的心血。
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
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
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
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
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
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
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
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
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
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这部著作的
分权理论被美国宪法、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所吸收。19世纪
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这部著作的影响。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全书分为三卷。第
一卷主要是关于法的概述以及法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第二卷讨论的是
法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第三卷论述了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
本文发布于:2023-01-01 05:49: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90/7032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