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义务教育招生,流出证明模板
我省明确,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当年xx月xx日前(含xx月
xx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
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
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
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教
育行政部门批准。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
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
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
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
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目前还未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
方,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
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
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
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
衡,确保20xx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学区划定后应保
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应
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综合研判分析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学区
范围。
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
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
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
教育资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公
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
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
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
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
国籍学生。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
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
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
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
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
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实行随迁子
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完善积分规则,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
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县(区)级
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
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
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
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
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
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我省明确,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
案,要明确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
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户籍、房产、
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共享,逐步实现网上
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
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
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
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
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
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
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
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
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
生、混合编班。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
义务教育。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
班。
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
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规范学籍注册,
各地应于11月1日前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严格
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
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
生办理学籍转接。
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
制。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
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
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
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流出证明(模板)
xxx教育局:
兹有我辖区适龄儿童(少年):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现居住地址:xxx,同意流入现居住地入学。
特此证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本文发布于:2022-11-23 16:54: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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