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常见疾病死因诊断和分类
死亡是反映儿童生存问题的指标,由于死亡是一个非常明确的概
念,因此,死亡率的调查是比较易于获得的。然而死亡原因的确定(死
因诊断)则要求医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认真求实的态度,特
别是对那些死前未去就诊或未明确诊断的患儿,更要耐心地进行调查
研究,认真的进行分析判断,以作出最接近真实的诊断。现将有关问
题列出,供大家参考。
一儿童死因诊断和分类原则
1.本次儿童死因诊断和分类,主要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疾
病诊断名称参考《诸福棠实用儿科学》中全国统一的诊断名称。
2.考虑到城乡0~4岁儿童的主要死因和基层卫生人员掌握儿童疾病
诊断分类的实际能力提出34钟儿童死因。
3.不能以一个临床症状或临死症状代替死因诊断,如高热、惊厥、
尿毒症、心力衰竭、休克、呼吸衰竭等,而必须写出导致上述症状的
原发疾病。
4.如果死亡只涉及一种疾病,则填写此死亡诊断。如果死亡涉及两
个或更多的疾病,则应选择“根本死因”。根本死因的定义是“直接
导致死亡的疾病或造成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5.根据国际疾病分类原则,基层人员进行死因分类时,应注意下列
几种情况:
(1)原发病与并发病,以原发病为主,如麻疹合并肺炎,死因是麻
疹;白喉合并心肌炎,死因是白喉。
(2)重病与轻病,以重病为主。如恶性肿瘤与结肠炎,按恶性肿瘤
填写。
(3)意外死亡与其他病,以意外死亡为主。如溺水与肺结核,按溺
水填写;交通事故与恶性肿瘤,按交通事故填写。
(4)传染病与非传染病,一般以传染病为主。
(5)先天畸形与其他病,一般以先天畸形为主。如先天性心脏病合
并肺炎,以先天性心脏病为主。但是,如传染病或先天性畸形不重,
其他疾病在儿童死亡中起主要致死作用,且死亡与传染病、先天性畸
形无明确关系时,应归类于其他主要致死原因。
二、儿童死亡诊断和分类注意事项
1.死亡诊断要填写确切的疾病名称,然后在俺35钟分类编号,例如
不要笼统地填写心脏病,而要确切地填写“先天性心脏病”或“风湿
性心脏病”等,然后再按先天性心脏病或风湿性心脏病的分类编号填
写死因分类。
对意外死亡,不要笼统地填写“意外”而要确切地填写“溺水”、“意
外窒息”、“DDT中毒”等具体的致死原因,先天性畸形要尽量填写出
哪种畸形,不要笼统的只写“先天性畸形”。也不要笼统写“其他传
染病”,“其他肿瘤”等,而要具体填写如“传染性肝炎”、“脊髓灰质
炎(小儿麻痹症)、”“脑肿瘤”、“淋巴肉瘤”等。
2.对于易混淆的死因,要尽量注意鉴别诊断,如新生儿肺炎与新生
儿败血症,流行性乙型脑炎与中毒性痢疾、脑型疟疾,麻疹与猩红热
等。
3.如果儿童死亡有两种以上疾病均起重要作用,基层人员无法确认
哪个是根本死因,则应将几种死因都填写在死亡报告卡上的死亡诊断
一栏内,供上级单位分类选择。
4.儿童死前经过医疗机构诊治的,除非有明显诊断错误,原则上直
接引用原医疗机构的死亡诊断。
5.死前未经医疗机构诊治,调查时要向家长和村医详细询问病情,
并将病情详细记录在死亡报告卡的背面,作为死亡推断的依据,也作
为上级单位检查时的重要参考资料。基层人员能推断死因者,则填写
死亡诊断,如不能判断死因,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人员进行死因推断。
三、儿童常见疾病死因分类
1.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1)细菌性痢疾(菌痢):一般多死于中毒型菌痢所致的感染性休克
和呼吸衰竭。患儿多表现高热、惊厥、昏迷、休克,而脓血便可较迟
出现。
(2)败血症:为严重的细菌感染,多由皮肤、脐部感染引起。患儿
表现为高热、皮疹、腹胀、肝脾大,新生儿可有体温不升、拒奶、面
色苍白或发灰、全身黄疸及惊厥。患儿多死于感染性休克、弥漫性血
管内凝血(DIC)、心脏功能衰竭。
(3)麻疹:有接触麻疹史,以费—珂氏斑及特征性的皮疹为特点。
婴儿多死于麻疹肺炎等并发症。
(4)结核:小儿结核多为原发综合征,造成死亡的多为结核性脑膜
炎、粟粒性肺结核,少数死于结核性胸膜炎、干酪性肺炎或结核性腹
膜炎。
(5)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指除菌痢、麻疹、败血症和结核以外
的其他国家法定传染病如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百日咳、
猩红热、伤寒与副伤寒、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乙脑、斑疹伤寒、
回归热、黑热病、森林脑炎、狂犬病、恙虫病、出血热、钩端螺旋体
病,炭疽、疟疾、血吸虫病等。
2.肿瘤
(6)白血病:儿童肿瘤中80%以上是急性白血病。患儿主要表现为骨
髓及其他造血器官中白细胞的恶性增生,产生大量幼稚白细胞并释放
到周围血液中。患儿常表现为高热、出血倾向、淋巴结及肝脾大、严
重贫血。多死于感染、颅内出血等。
(7)其他肿瘤:除白血病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如淋巴肉瘤、霍奇
金病、脑肿瘤等。
3.神经系统疾病
(8)脑膜炎:指除流脑和结脑以外的化脓性脑膜炎。患儿多有发热、
呕吐、惊厥,甚至昏迷;可有皮肤化脓灶、中耳炎或脐炎等感染灶。
患儿常死于脑疝、全身衰竭。
(9)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包括急性感染性多神经根炎(格林—巴利
综合征)、癫痫持续状态、脑性瘫痪、脑脓肿等。
4.呼吸系统疾病
(10)肺炎:包括支气管肺炎、毛细支气管和大叶性肺炎。患儿以发
热、咳嗽、呼吸困难、鼻翼扇动、三凹征、肺内中小水泡音位特点,
胸部X线检查有阴影。
但是,新生儿肺炎上述症状不明显,患儿仅表现为口吐白沫、反应差、
拒奶,甚至体温不升,而咳嗽或发热常不明显,肺内常听不到湿性啰
音。患儿多死于心力衰竭、呼吸衰竭、中毒性脑病。
(11)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包括哮喘(主要指哮喘持续状态)、脓胸、
气胸、肺脓肿、特发性纤维化肺泡炎、支气管扩张。
5.消化系统疾病
(12)腹泻:儿童腹泻包括感染性和非感染性腹泻。感染性腹泻常见
为细菌性(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炎及病毒性肠炎(主要
为秋季腹泻)。重症腹泻患儿多因脱水、电解质紊乱及循环衰竭死亡。
出血性肠炎也归类于此。
(13)其他消化系统疾病:包括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阑尾炎,腹
膜炎,肠梗阻,肠套叠。
6.先天性异常
(14)先天性心脏病:包括各种先天性心血管畸形,青紫型和非青紫
型。常见的有动脉导管未闭、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法洛四联症
等。
(15)神经管畸形,包括脊柱裂、脑膨出、无脑畸形等。
(16)唐氏综合症(先天愚型):具有两眼外侧高、内侧低、两眼距
离宽、鼻根低平、口半开、舌常伸出口外的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四
肢柔软弯曲等特征。
(17)其他先天性异常:除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神经管畸形
以外的其他出生时就存在的畸形,如唇腭裂、无肛、四肢畸形、食道
闭锁等。
7.新生儿疾病
(18)早产或低出生体重
早产:指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足周(196天~258天)间出生者。
低出生体重:指出生1小时内(生理性失水以前)测量之体重不足
2500克(最高达到2499克)。
(19)出生窒息:指分娩过程中发生窒息或宫内窒息,出生时即有窒
息,抢救后仍然呼吸困难、发绀或苍白、哭声小,甚至呻吟、体温不
升、可有惊厥。该病多见于母亲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程过长、胎
儿脐带绕颈等情况。如娩出时已无四项生命现象者为死产,不作为此
项死亡登记对象。
(20新生儿破伤风:为旧法接生或消毒不严所致,潜伏期为4~6天,
患儿有以下特征性表现:牙关紧闭、苦笑面容、角弓反张、反复抽搐,
受刺激后抽搐加剧。患儿多因抽搐而窒息或继发感染死亡。
(21)新生儿硬肿症:多发生在冬季寒冷季节,常见于早产儿、低体
重儿或患病的新生儿。患儿表现为体温不升,不吃,不动,少哭,呼
吸浅慢,皮鞋硬、冷、红、肿、亮,发生部位常由下肢→臀部→躯干
→面部。患儿多因合并肺炎、败血症、肺出血或全身死亡。
(22)颅内出血:有产伤、难产或出生窒息等缺氧史,患儿主要表现
出神经系统的症状:如眼神发直或凝视、哭声尖或不哭,或有脑性尖
叫、呕吐,甚至惊厥、昏迷。体征主要有前囟隆起,肌张力增高或减
低,原始反射减弱或消失,病程晚期患儿表现为呼吸暂停、表浅、不
匀、双吸气或下颌呼吸的呼吸衰竭表现。
(23)其他新生儿疾病:包括新生儿特有的新生儿溶血性疾病(ABO
溶血、RH溶血)、新生儿自然出血、肺透明膜病(新生儿呼吸窘迫综
合征)等。而新生儿肺炎、败血症、先天性心脏病、化脓性脑膜炎等
应归类于肺炎、败血症、先天性心脏病、脑膜炎中。
8.意外和中毒
(24)溺水:指儿童因游泳或落入水中淹死、不包括溺婴。溺婴为其
他意外死亡。
(25)交通意外:指火车、汽车、卡车等各种车辆及飞机、轮船等意
外事故造成的死亡。
(26)意外窒息:多为小婴儿被被子捂死、母亲翻身不慎压死、含着
母亲的奶头堵死及气管异物等意外引起的缺氧窒息死亡。
(27)意外中毒:指各种药物、毒物(DDT、农药)、毒气、食物中毒
引起的死亡。明确为服毒自杀者,不归类于中毒,而归类于其他意外。
(28)意外跌落:指从高处(楼房、阳台、山崖、大树)摔下致死的
意外死亡。
(29)其他意外:指除上面几种意外死亡之外的损伤或暴力死亡,如
电死、砸死、砍死、烧烫死,以及枪伤、溺婴、弃婴等。
(30)内分泌、营养及代谢性疾病;如糖尿病、营养不良及其他严重
营养缺乏症等。
(31)血液及造血器官病:如贫血、溶血性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等。
(32)循环系统疾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心包炎、克山病等。
(33)泌尿系统疾病:如急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等。
(34)其他:已有明确诊断,但不属于以上33种疾病分类。
(35)诊断不明:死前未就医或医生未做出明确诊断、经调查确实无
法推断死因者。应把诊断不明的比例降至最低限度。
本文发布于:2022-12-31 21:23: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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